政府信息公开
(区水务局)
索引号
czj22/2022-00532
发布机构
临翔区水务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7-14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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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本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く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5号)和《临沧市临翔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翔深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照规定,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家、省、市和区政府核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乡镇(街道)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必要时,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临沧市临翔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水旱灾害防御有关工作。

  与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稳定、堤防安全负责。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由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牵头,会同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く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5号)和《临沧市临翔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翔深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照规定,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规划计划股、水资源股、建设运行管理股、水土保持股(加挂临沧市临翔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牌子)、水旱灾害防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快实施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工作,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不断完善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2、完成龙浩坝水库主体及渠道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大桥坡水库、三岔箐水库、南汀河临翔区坝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南赛河小流域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开工建设弯子水库、大营铺水库、曼豪箐水库、澜沧江水资源综合利用临翔区片区工程、玉带河坝胡段、昆赛段河道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双河、金子潭、龙洞水库的可研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启动中蚂蚁堆十八道河水库、乔地坡水库、响水河水库、忙布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

  3、抓好水行政执法和普法工作。

  4、抓实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防汛抗旱减灾能力。落实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序应对、科学调度,全力推进全区防灾减灾工作;突出重点,汛期对全区度汛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河道、堤防、渠道认真排查,并制定出除险方案;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72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5人,财政部分供养1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3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0.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941.89万元,增幅为-63.20%,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资本性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0.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0.5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0.53万元(本级财力1130.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41.89万元,增幅-63.20%,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资本性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0.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3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正常晋升)以及新增工作人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1.39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资本性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0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2、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3、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纳;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纳;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医疗补助缴纳;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4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纳;

  8、2130301行政运行支出198.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运行支出;

  9、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606.3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0、2130309水行政执法监督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3.2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12、2130314防汛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的支出;

  13、2130315抗旱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抗旱业务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98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具体项目为:水行政执法监督20万元;防汛10万元;抗旱1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所以无数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所以无数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所以无数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7.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水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临翔区水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所以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临翔区水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20人次。主要原因是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考察调研、工作指导、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翔区水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原因是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保持不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水行政执法监督

  (二)立项依据:《云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三)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水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根据工作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制定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有计划的开展监督检查水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水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宣传、监督实施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做到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

  (五)项目实施内容:开展水政监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对河长制工作、河湖水域、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等水利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顺利进行。

  (六)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临翔财发〔2020〕5号文件,安排水行政执法监督项目资金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保障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开展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乡镇(街道)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保障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的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顺利进行。包括河长制工作、河湖水域、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等水利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水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增加0.7万元,增加3.17%,主要原因是增加2名工作人员。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一是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部门预算和绩效管理工作,明确了工作内容、目标和要求,强化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了单位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责任的落实。二是根据《云南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实施细则》(云财农〔2017〕83号)、《云南省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水资财〔2016〕24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厅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水资财〔2016〕32号)等制度,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管理职责等事项,促进资金管理规范。三是在参考云南省水利厅共性指标的基础上,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体系。四是坚持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目标引领作用。五是加强绩效跟踪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完成。六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促进财政资金增效。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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