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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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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翔区政府门户网站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9-29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3 字体:【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く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く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5号)和《临沧市临翔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翔深改发〔2019〕1号)精神,设立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家、省、市和区政府核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乡镇(街道)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必要时,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临沧市临翔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水旱灾害防御有关工作。

  ‚与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稳定、堤防安全负责。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由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牵头,会同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三个一百”工作

  2018年1至11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759万元,占任务数4亿元的19.4%;完成招商引资4.8亿元,占任务数5亿元的96%;完成向上争取资金3871万元,占任务数7050万元的54.9%。

  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规划依托、财政资金主导、农民积极参与”的农田水利建设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2018年冬春修水利建设中,全区累计投资3800万元,完成除险加固、整复修和新建各类水利工程485件,累计完成工程量125万立方米,新增防渗干支渠道建设11.49千米,疏浚河道127.6千米,新增蓄水能力107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0.6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93平方千米。

  3.水源工程

  对在建及准备竣工验收的鸭子塘、拦门山、龙浩坝等水库进行工作安排布置,对博尚、中山、铁厂河等水库进行环保安全检查。年内完成PPP项目三岔箐、弯子两座水库的社会投资人选取和项目公司成立;市发改委已通过评审弯子、大营铺两座水库,各项专题报告正编制;完成阮家田、前哨、小塘房、干龙潭、秧草塘、亮山六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双河、金子潭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推进。

  4.节水灌溉项目

  完成2013~2015年重点县项目和中央财政第九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验收;开工建设临翔区那招片区山区小水网高效节水建设项目,投资1342.63万元,新建引水工程、配套实施输配水、田间工程,新增灌溉面积5044.04亩,12月底完工。

  5.防汛抗旱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到有计划、有安排、科学调度、有序应对,全力推进全区防灾减灾工作;全力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共储备防洪坝桩60立方米,编织袋50000条,组建抢险应急队伍12支共1270人,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2次,通过抓落实,年内没有发生较大的水、旱灾害。

  6.水利治理和水生态文明工程

  (1)巩固好“两河”临翔段治理工作,加快南汀河二期(昔本段一、二标)治理工程,目前,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200万元(含征地补偿拨款655万元)。

  (2)完成西河邦卖段和勐旺段、玉带河圈内段河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整编。

  (3)临沧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目前,一期忙角瀑布湿地水生态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完成2016实施的大田河小流域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治理面积811.79公顷;2018年投资580万元,完成南信桥河小流域治理项目,治理面积为258公顷;目前正在实施圈内乡昔木河小流域项目区建设,总投资为2006.90万元,治理面积7474.08公顷。玉带河坝胡段、昆赛段河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完成编制工作。

  (4)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及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制度,规范取水论证、取水预审制度,合理分配水量,确保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完成《临沧市临翔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临沧市临翔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2017-2019)》的编制上报(待批复)以及取水许可换证、年度审验,整治规范排污口10个(整改4个、注销3个、规范3个)落实环保工作,年内对中山、鸭子塘、铁厂河、博尚水库等中型及小一、小二型水库进行环保督察86次,并提出安排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达到了水利部、省、市督察的要求。

  (5)完成《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和《临沧市临翔区河道采砂管理实施方案》,确保合法化、规范化开采。扎实开展南汀河西河流域河道采砂采石专项治理工作,共发送限期拆除通知书120余份,自行拆除56户,强行拆除32户(南汀河20户,西河3户,现正有序推进勐托河9户)。共出动执法人员3600人次,执法车辆360辆次(公交车2辆、执法车4辆),出动拉砂车辆1500辆次,装载机120台次,处置清运砂料45000立方米,设置铁丝网800余米,设置“依法取缔采砂场”横幅50幅共整治采砂场46户。

  (6)投资240余万元,完成南汀河、西河城区段支流河道洁净清淤、清污,清理长度21.6公里,完成河岸绿化26.2万平方米,改造河岸护坡2.4公里,有效美化绿化了河道周边环境。

  7.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1)健全完善组织机构

  为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顺利推进,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临翔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配备了工作人员49名,工作职责级级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对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限要求做到了部署和跟踪落实,推进了河长制、湖长制的各项工作。

  (2)落实制定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下发《临沧市临翔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尚东红担任区级总河长,区人民政府区长魏丛柱担任区级副总河长,15名区处级领导担任区级河湖长,10名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乡级河湖长,92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河湖长,全面推进落实区、乡、村的三级河湖长制管理体系。

  二是制定下发《临翔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六项制度》、《临翔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区级部门联合执法办法(试行)等四项配套制度》、《临翔区2017-2020年河长制行动计划》、《临翔区河长制清河专项行动计划》,采取了“河长制”的联合执法、督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办法、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大了河湖库渠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了涉河湖库渠的违法行为。

  (3)加大力度推进巡查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

  一是落实了由区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区政协主席担任副总督察,年内,区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湖194次,乡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湖1473次,村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湖5893次。

  二是全面落实 “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7个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的协调会议,重点研判了生态保护、水土治理、污染防治等问题,为各级河湖长提供了可行性建议和方案。

  8.脱贫攻坚工作

  (1)农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及脱贫攻坚全覆盖工程

  坚持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2018年完成巩固提升投资179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38万元、省级资金538万元、市区配套资金717万元),完成85件工程,解决2.82万人饮水困难问题。2018年10月,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会议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及《“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方案》,又投入8502.03万元,对10个乡镇、包含56个贫困村、共实施530个村民小组共计11.17万人、共530件工程(其中:新建344件)。对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安全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进行进一步全覆盖提升。

  (2)挂钩村帮扶情况

  区水务局党组把挂钩蚂蚁堆曼启村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帮扶工作,进一步明确局主要领导作为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具体工作人员,完善帮扶机制,确定帮扶责任,按“两不愁三保障”高质量脱贫工作目标,做到决心不变、热情不减、工作不松。选派6名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驻村干部和15名实干队员;年内组织干部职工到结对村走访1280余人次,实干队员走访8200余人次,按要求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任务。

  9.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纪律监查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党组及时进行学习传达并印发到各股(室、站、所)、各水库管理局(所),由负责人传达给每一个干部职工。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同时抓好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1)党建工作

  一是党总支下设的3个党支部均完成年度计划,年内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讨党建工作,分析研究各支部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党总支及各支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党建工作任务。

  二是深刻把握党组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参加研讨会、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等不同形式的学习,不断加深局党组成员及广大党员干部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推进了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年内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 12次,党总支召开会议10 次,3个党支部召开会议 30 次,党小组召开会议10次,各支部累计开展党课活动9次,党组书记上党课4次。

  四是扎实开展好党员到社区报到、共进共驻、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活动;年内30名党员到南信桥社区报到,为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解读政策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读政策120余次;到共进共驻的菜园社区清洁卫生1200余人次;投资60万元,解决了南信桥社区罗家组、临景组、施家组因重点工程(机场高速)建设292户1300人饮水困难问题,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是抓好党员工作,年内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不断为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局党组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分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组的主业,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党组工作的始终。

  一是加强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重大历史贡献和丰富内涵,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树立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杜绝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责任领导体制;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2份,各股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73份。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年共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4次,年内没有发生干部职工违纪违规行为。

  10.行政审批内控工作方面

  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以服务对象满意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个标准”试点工作,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强化服务意识,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目前,我局共有12项审批事项进入政务平台。

  11.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在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下,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制”和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深化责任落实、依法监管和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在建项目,水库等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工作措施,一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计划股、水资源股、建设运行管理股、水土保持股(加挂临沧市临翔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牌子)、水旱灾害防御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63140848.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08970.87万元,占总收入的99%,比上年同期增加17.6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他收入631877.88元,占总收入的1%,比上年同期减少94.68%。总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893894.2 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城市建设类收入400万元,今年无此类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支出合计28376610.70元。其中:基本支出9882893.78元,占总支出的34.83%,比上年同期增10.5%;项目支出18493716.92元,占总支出的65.17%,比上年同期减少72.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城市建设类支出,农田水利支出,农村人畜饮水等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82893.78元。比上年同期增10.5%,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对职工工资调资及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93716.9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43%,主要原因分析:城市建设类支出,农田水利支出,农村人畜饮水等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5800元;水利前期工作400000元;水行政执法监督支出845404.05元;防汛支出1166634.38元;抗旱支出139781.24元;农田水利支出2310000.00元;其他水利支出7677029.00元;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462343.05元;其他支出5451725.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99960.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4%。比上年同期减少64.76%,主要原因分析:城市建设类支出,农田水利支出,农村人畜饮水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1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比上年同期减少80.63%。主要用于津贴补贴172744.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440.00元,基础设施建设25000.00元。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06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比上年同期增加3.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8179.62元;死亡抚恤10884.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58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02.94元。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262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比上年同期增加72.0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95139.72元;事业单位医疗338314.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0592.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576.00元。

  4.213类农林水支出1837025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9%,比上年同期减少67.6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741167.40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5620941.66元;防汛1066634.38元;抗旱139781.24元;农田水利2240000.00元;其他水利支出7561729.00元。

  5、住房保障支出5758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比上年同期减少0.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75834.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842.00元,完成预算的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890.00元,完成预算的9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52.00元,完成预算的98.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节约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8元,下降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0元,下降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元,增长1.0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节约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890.00元,占94.41%;公务接待费支出2952元,占5.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89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同期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不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89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车外出有所减少。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工作、水政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52.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节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工作,湖长制工作推进,水利治理和水生态文明工程等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上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4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462343.05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项目支出462343.05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同期减少88.44%。

  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南汀河二期治理项目),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完成南汀河临沧坝段干、支流2.2公里。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217.9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1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1371.99元、印刷费12125.80元、水费3152.70元、电费13048.27元、手续费450.00元、邮电费17416.57元、差旅费66592.67元、公务接待费2952.00元、工会经费97817.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890.00元、其他交通费104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65644254.37元,其中,流动资产63198098.93元,固定资产2307351.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8804.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359863.03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15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5644254.37

63198098.93

2307351.44

750001.00

678633.84


878716.60



138804.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34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按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明确了工作内容、目标和要求,强化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了单位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责任的落实。

  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及时根据资金使用进度,考核阶段性目标的完成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绩效目标完成;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水源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治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河(湖)长制、防汛抗旱等工作完成年初目标,履职效益明显;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项目支出专款专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资产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金安全高效运转;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较好。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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