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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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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q_sfj/2026-00003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  号
日期
2026-03-20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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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深化法治建设。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聚焦执法高发领域和重点环节,针对“两违四乱”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执法问题,及时依法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并向责任单位送达。

二是强化平安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细化安置帮教措施,强化“两类”特殊人员管理风险研判和防控,严防风险外溢,有效预防和遏制重新违法犯罪发生。

三是优化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案件办理进度跟踪机制,定期对案件办理进度进行通报,督促承办人员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是创新普法宣传。谋划“九五”普法规划,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结合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形式,切实提升“关键少数”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能力;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品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3人,财政专户资金0人、单位资金保障0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超编0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585227.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85227.64,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0000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

2026年部门财政总收入与12567864.15元对比增加17363.49元,增长0.14%;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支付比例增加;同时依法治区项目经费比上年投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585227.64,其中本年收入 11585227.64,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585227.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11367864.15元对比增加217363.49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支付比例增加;同时依法治区项目经费比上年投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85227.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585227.64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5194.22元,与上年10016094.36元对比增加169099.86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付比例增加项目支出1400033.42元,与上年1351769.79元对比增加48263.63元,增长3.57%;主要原因:依法治区项目经费比上年投入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 (项)”支出7226490.2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工资支出及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经费保障;

2.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312324.42元。主要用于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等;

3.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宣传资料、对外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4.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支出2645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5.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536119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6.20406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支出187090元。主要用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7.204069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80000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8.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21250.6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支出;

9.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7805.2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支出;

10.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921647.90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3838.46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16879.80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4856.15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1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85738.6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23242.6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52676.0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9532.60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大病保险、工伤保险

1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91235.9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基本支出10185194.22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8891039.76元(基本支出8891039.7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其中:30101基本工资2340943.2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2289813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支出;30103奖金699416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十三薪及行政人员基础性绩效支出;30107绩效工资1155523.2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1647.9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0109职业年金缴费13838.4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8981.2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2676.0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补助医疗缴费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388.75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失业、大病医疗保险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691235.9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576元,主要用于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68218.86元(基本支出668218.8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所需日常公用经费及办案业务经费。其中:30201办公费114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报刊征订、饮水费等相关办公经费支出;30204手续费1100元,主要用于各类手续费支出;30205水费2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使用水费支出;30206电费3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5000元,主要用于邮寄费、电话费、网络通信费等支出;30211差旅费10000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支出;30213维修(护)费10000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支出;30216培训费5000元,主要用于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30217公务接待费99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30226劳务费5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费用等支出;30228工会经费46818.86元,主要用于计提上缴总工会在职人员工会经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修理、保险等相关费用;30239其他交通费用266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车补贴及租车费等支出;

3.30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625935.60元(基本支出625935.6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30302退休费609055.80元,主要用于原渠道发放退休费支出;30305生活补助16879.80元,主要用于遗属死亡抚恤。

部门项目支出1400033.42元

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0033.42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340033.42元),其中:30201办公费763209元,主要用于购买办案用品等支出;30211差旅费10000元,主要用于司法办案差旅费支出;30218专用材料费10000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资料、社区矫正及公证专用材料等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556824.42元,主要用于委托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等委托业务工作支出;

2.310其他资本性支出6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元),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60000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办公设备等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配套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与配套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合计10990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9900元,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90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46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上级资金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三)自有资金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四)非财政拨款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第一个重点项目:

(一)项目名称

依法治区专项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提升全区政法部门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围绕全区发展、改革、稳定大局,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区,实施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其他司法业务等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年预算资金安排15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和值班律师补贴,进一步提升律师等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法律援助社会效果,预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0件。
    2.完成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2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万份、线上内容推送500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70场次,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显著增强,形成“线上+线下”全方位普法格局,持续巩固法治临翔建设基础。
3.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做到接管矫正对象见人见档,有效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现象的发生,努力将社区矫正对象各项信息数据录入率达95%以上。充分运用“在矫通”“矫务通”电子监管手段实行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使用“矫务通”11台平板监管,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在掌上,管理在指尖的职能化管理,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维护临翔区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达90%。
    4.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0件,定期组织听证活动2次,建立复议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对全部已结案件进行评查。计划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两期,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计划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达到80%。计划组织行政执法证件考试两次。
    5.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于因身体原因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对符合减免公证费的当事人落实减免公证费政策。组织2次法律宣传活动,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公证相关规定、政策进行宣传。预计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55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业务案件750余件。
    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以案定补”资金是筑牢“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保障,促进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临翔和谐稳定。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与当地基础设施、特色文化融合,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培育群众法治信仰,提升群众法治观念;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维护困难及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管理教育效能,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智能化发展,司法所可以实现对在册矫正对象在线教育、在线帮扶、信息查询、在线考核、位置上报和签到签退。对司法行政机关各项职能工作给予基本补助保障,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业务和装备支出。

二个重点项目:

(一)项目名称

公证工作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证机构、人员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活力。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优化发展结构,认真做好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发展战略实施、重点领域改革、城镇化建设、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领域的公证服务,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处置、流转等服务。依托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调委会等建立公证服务联络站。深化争创“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公证员和公证质量专项检查活动,提升公证业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公证信用体系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办理公证事项。以服务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热情接待当事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受理各类国内、涉外公证事项,努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为办理公证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年预算资金安排1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加强公证工作监督管理,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求信誉理念,健全和落实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公证事业才能健康良性循环发展。加强对遗嘱、继承、赠予等高风险业务的重点监控,确保公证质量。强化办证业务,完善办证流程和办证规则。

1.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事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2.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于因身体原因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对符合减免公证费的当事人落实减免公证费政策。组织2次法律宣传活动,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公证相关规定、政策进行宣传。预计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55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业务750件。
    3.持续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对年满80岁的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的免收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公证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对公证费进行减免,避免出现当事人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办理公证的情况出现。

4.为年老、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共计31件。持续开展上门服务工作,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提供公证上门服务,切实为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

5.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的模范带头作用,利用好现有的“党员先锋岗”窗口,绿色窗口等便民窗口。

6.不断开拓公证业务领域,创新公证服务方式,利用公证的职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纠纷预防、纠纷解决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为企业健康、绿色发展出一份力。

(八)项目实施成效

受理各类国内、涉外公证事项,努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为办理公证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具有特定的政策目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职行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决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7.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9.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1.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1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68218.86元,与上年713072.50元对比减少44853.64元,下降6.29%;主要原因分析是机关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手续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568824.42元,与上年552519.79元对比增加16304.63元,主要原因增加人民调解“以案定补”项目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资产总额9473392.91,其中,流动资产139964.85,固定资产9333428.0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8547.90,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5308.86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5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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