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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19年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区发展、改革、稳定大局,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作为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机构(股级),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法治宣传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股。下辖10个司法所、10个法律服务所和江华律师事务所、沧江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们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线,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全覆盖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加强
发挥好普法办牵头、协调、汇总等职能作用,全区“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深入开展,各领域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特色鲜明,“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正在形成。一是开展十个乡(镇、街道)法律宣传10场次,乡(镇、街道)主街法律宣传面达100%,宣传人次50000余人;二是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制讲座25场次,区直中小学、乡(镇、街道)中学法律宣传面达100%、宣传人次30000余人;三是开展“法律进寺庙”宣传10场次,法律宣传面达100%,宣传人次20000余人;四是组织全区单位开展在线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参考率达95%。
2、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人员、案件审核管理。明确、细化责任分工,结合基层股实际,2019年组织完成至少1次人民调解员培训。组织各司法所人员进行人民调解员培训,司法所负责对各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员培训;组织统计、审核本年度 “以案定补”案件数;规范辖区内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3、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有效管控
切实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沟通衔接,努力探索完善非监禁刑刑罚执行制度,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司法所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尽快掌握脱管漏管的人员情况,并迅速纳入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做到社区矫正对象的建档率达100%;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摸清安置帮教对象底数,安置帮教系统犯罪核查率不低于98%;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进一步加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核实率达95%以上,社区服刑人员脱管率控制在0.5%以内,社区服刑人员漏管率控制在0.5%,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
公共法律服务扎实有效
全区计划完成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和非民事诉讼代理、公证等法律援助案件4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件,民事代理案件100件;计划完成解答法律咨询800人次;代书200份。
5、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履行好主体工作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以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结合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以加强司法干警思想政治、纪律作风、能力素质建设为重点,以提供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不断深化“两学一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实日常学习教育、纪律监督、服务水平提升等工作,树立“四个意识”,从严执行纪律、制度、规定等措施,机关党建和队伍素质不断加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3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4.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4.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4.49万元(本级财力1134.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34.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3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49万元,项目支出10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842.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工资支出及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经费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遗属人员死亡抚恤金;医疗健康支出67.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纳;住房保障支出78.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1028.4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77.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5.29万元、津贴补贴485.52万元、奖金9.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76万元、工伤保险1.31万元、生育保险7.18万元、失业保险1.81万元,大病保险1.94万元、住房公积金78.34万元、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5.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工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0.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保障支出。其中:办公费37.62万元、工会经费13.05万元。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死亡抚恤。
2、项目支出106万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案业务工作保障支出。其中:差旅费14万元、维修维护费5万元、专用材料费20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万元。
(2)资本性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9年临翔区司法局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9年临翔区司法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9年临翔区司法局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8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及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临翔区司法局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对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万元。其中:2019年临翔区司法局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对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3万元减少0.2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办案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临翔区司法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8.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9万元减少0.2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028.49万元。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77.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9%,较2018年875.94元增加152.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提高;
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0.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3%,较2018年48.29万元增加2.3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及政府购买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预算纳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
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0.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8%,较2018年0.81万元对比持平。
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06万元,较2018年项目支出209预算数减少10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未完成付款。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临翔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为37.62万元,较2018年34.98万元增加2.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本年司法局实有人数57人,较2018年53人增加4人,根据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相应调增。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2019年部门预算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符合。提升全区政法部门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围绕全区发展、改革、稳定大局,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发挥好普法办牵头、协调、汇总等职能作用,全区“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深入开展,各领域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特色鲜明,“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正在形成;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人员、案件审核管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制定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一、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按预算投入提升全区政法部门办案及装备水平;二、效益指标:1:可持续影响指标:根据逐年资金投入,政法经费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三、满意度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提供全区人民群众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服刑人员家属提供远程探视等各项服务,使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3%以上。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报表20190321045631907.xls
2019年3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