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全局行动,定措施、建机制、抓落实,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
三定方案内设机构情况。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作为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机构(股级)。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股。下属12个事业单位,沧江公证处、江华律师事务所、10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线,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全覆盖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群众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普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二)积极推进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全区树立法治意识。围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六大任务,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业,整合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资源,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行为,保证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四)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五)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完善好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等制度。严格社区矫正工作教育监管措施,做到矫正对象不">漏管、不">脱管。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机制。
(六)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区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一是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和配套的社区矫正执法、教育、帮扶等发展制度;二是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增强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使法律援助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进程中发挥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着力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整个调解体系当中的基础性作用;四是着力完善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使这项造福于全民的社会普法工程能够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能够在推动我区公民法律素养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753595.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52572.48元,占总收入的99.0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1023.05元,占总收入的0.94%。
本年收入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
年度收支情况(单位:元) |
2016年 |
2017年 |
比上年增减 |
一、本年收入 |
8535827.26 |
10753595.53 |
2217768.27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8433840.81 |
10652572.48 |
2218731.67 |
其他收入 |
101986.45 |
101023.05 |
-963.4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671639.59 |
1169526.51 |
-502113.08 |
基本支出">结转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1671639.59 |
1169526.51 |
-502113.08 |
二、本年支出 |
9037940.34 |
10663027.77 |
1625087.43 |
其中 :基本支出 |
6930040.81 |
8643372.48 |
1713331.67 |
(1)人员经费 |
5920055.81 |
7629257.48 |
1709201.67 |
(2)日常公用经费 |
1009985.00 |
1014115.00 |
4130 |
项目支出 |
2107899.53 |
2019655.29 |
-88244.24 |
(1)基本建设类项目 |
|||
(2)行政事业类项目 |
2107899.53 |
2019655.29 |
-88244.24 |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
1169526.51 |
90567.76 |
-1078958.75 |
基本支出结转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1169526.51 |
90567.76 |
-1078958.75 |
本年收入数大于上年度,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663027.77元。其中:基本支出8643372.48元,占总支出的81.06%;项目支出2019655.29元,占总支出的18.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本年项目支出情况,与上年度对比:
年度收支情况(单位:元) |
2016年 |
2017年 |
比上年增减 |
一、本年收入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其他收入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
基本支出结转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二、本年支出 |
9037940.34 |
10663027.77 |
1625087.43 |
其中 :基本支出 |
6930040.81 |
8643372.48 |
1713331.67 |
(1)人员经费 |
5920055.81 |
7629257.48 |
1709201.67 |
(2)日常公用经费 |
1009985.00 |
1014115.00 |
4130 |
项目支出 |
2107899.53 |
2019655.29 |
-88244.24 |
(1)基本建设类项目 |
|||
(2)行政事业类项目 |
2107899.53 |
2019655.29 |
-88244.24 |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基本支出结转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支出多数大于上年度,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减少,原因是办案投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43372.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3331.6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3%。
年度收支情况(单位:元) |
2016年 |
2017年 |
比上年增减 |
一、本年收入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其他收入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
基本支出结转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二、本年支出 |
|||
其中 :基本支出 |
6930040.81 |
8643372.48 |
1713331.67 |
(1)人员经费 |
5920055.81 |
7629257.48 |
1709201.67 |
(2)日常公用经费 |
1009985.00 |
1014115.00 |
4130 |
项目支出 |
|||
(1)基本建设类项目 |
|||
(2)行政事业类项目 |
|||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基本支出结转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9655.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244.24元,
年度收支情况(单位:元) |
2016年 |
2017年 |
比上年增减 |
一、本年收入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其他收入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
基本支出结转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二、本年支出 |
|||
其中 :基本支出 |
|||
(1)人员经费 |
|||
(2)日常公用经费 |
|||
项目支出 |
2107899.53 |
2019655.29 |
-88244.24 |
(1)基本建设类项目 |
|||
(2)行政事业类项目 |
2107899.53 |
2019655.29 |
-88244.24 |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基本支出结转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主要原因是办案投入减少。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系列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2572.48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06%。与上年对比增加2217768.2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0231.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对比增加1652087.4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067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主要用于工会经费、考核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
4.公共安全(类)支出855448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2%。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人员工资、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系列项目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03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803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9000元,支出决算为242959.87元,完成预算的7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3473.87元,完成预算的9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86元,完成预算的9.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接待费节省预算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6795.45元,增长37.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8983.45元,增长6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188元,下降70.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473.87元,占96.10%;公务接待费支出9486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473.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3473.8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系列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8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8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及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1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30.44元,主要原因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资产总额5530914.42元,其中,流动资产1298972.42元,固定资产42319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228.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070.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484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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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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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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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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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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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530914.42 |
1298972.42 |
4231942 |
1886000 |
542572 |
1803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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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18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8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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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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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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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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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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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11810.00 |
411810.00 |
411810.00 |
411810.00 |
411810.00 |
411810.00 |
||||||
货物 |
411810.00 |
411810.00 |
411810.00 |
411810.00 |
411810.00 |
4118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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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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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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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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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工作围绕目标任务,对照考核指标,逐项抓好落实,各项工作整体顺利推进。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主题活动和群众性普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二、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落实兑现“以案定补”激励政策,把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社区矫正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好社区矫正对象随访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大刑释人员帮教力度,认真落实远程探视帮教工作。四、法律援助工作顺利推进,切实落实“不允许群众打不起官司”的要求,着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五、法律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突发事件善后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六、公证工作依法有质,努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公证的服务。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一线”、“公证公信力建设年”等系列活动,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公证人员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七、试点工作顺利完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试点工作。完成了凤翔司法所、邦东司法所、博尚司法所、圈内司法所、忙畔街道忙令社区5个点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深化法律服务。按标准化完成了博尚、圈内2个标准化司法所建设试点工作,打造了基层司法所新形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决算相关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