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临翔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临翔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临翔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全局行动,定措施、建机制、抓落实,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作为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机构(股级)。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股。指导管理江华律师事务所、沧江公证处,下辖10个乡(镇)司法所、10个法律服务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们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线,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全覆盖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群众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普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积极推进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全区树立法治意识。围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六大任务,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3、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业,整合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资源,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行为,保证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4、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5、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完善好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等制度。严格社区矫正工作教育监管措施,做到矫正对象不漏管、不脱管。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机制。
6、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区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一是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和配套的社区矫正执法、教育、帮扶等发展制度;二是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增强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使法律援助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进程中发挥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着力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整个调解体系当中的基础性作用;四是着力完善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使这项造福于全民的社会普法工程能够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能够在推动我区公民法律素养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7、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临翔区司法局财务总收入108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4.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临翔区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1084.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4.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4.94万元(本级财力1084.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临翔区司法局预算总支出1084.9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08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94万元,项目支出209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857.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工资支出及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经费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遗属人员死亡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纳;住房保障支出51.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1.基本支出:875.9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26.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5.70万元、津贴补贴415.88万元、奖金8.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13万元、工伤保险0.86万元、生育保险2.59万元、失业保险1.36万元,大病保险1.15万元、住房公积金51.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工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2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保障支出。其中:办公费34.98万元、劳务费4.69万元、工会经费8.62万元。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死亡抚恤。
2、项目支出209万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2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案业务工作保障支出。其中:差旅费14万元、维修维护费20万元、培训费10万元、专用材料费40万元、劳务费43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
(2)资本性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临翔区司法局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8年临翔区司法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临翔区司法局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875.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26.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9%,较2017年671.72万元增加155.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提高;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8.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2%,较2017年46.71万元增加1.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及政府购买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预算纳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0.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9%,较2017年102.38万元减少101.5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及政府购买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预算纳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不在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反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09万元,较2017年项目支出207预算数增加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加大对依法治区专项工作经费投入。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临翔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为34.98万元,较2017年37.62万元减少2.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本年司法局实有人数53人,较2017年57人减少4人,根据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相应调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及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临翔区司法局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对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其中:2018年临翔区司法局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对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办案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临翔区司法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支出。
第二部分 临翔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