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精神及《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临沧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确认公示工作的通知》(临工商市字〔2018〕3号)文件要求,临翔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临翔区2016—2017年度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市场监管局审查、并经相关部门和在临翔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现决定公示临沧新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企业为2016-2017年度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时间: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9日止。望被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再接再厉,以公示为契机,进一步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做出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