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czj22/2022-00296
发布机构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3-29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1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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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负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协调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日常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区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8.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全区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区外智力规划,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开展人事代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上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审核以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规范管理工作;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11.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执行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转移就业创新高。以党建引领促进就业,提升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通过支部+支部的方式,组建党员突击队,班子成员包乡,职工包村,摸清摸准全区贫困劳动力,精准提供岗位信息推送服务,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外出返岗务工。采取“线上+线下”对接方式,先后与上海崇明区建立沪滇劳务协作机制,与江苏昆山丘钛集团、临沧强力集团、缅临府肉食品厂等企业签订用工协议。采取“送出家门、送上车门、送进厂门”的一站式服务,提供点对点直达包车、包机集中运送到岗,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陆续分批返岗就业。积极探索务工人员流动党员支部建设模式,成立了翔钛流动党支部,与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党支部协商共同抓好支部建设和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通过转移就业,外出务工人员人均月工资性收入达 3000元以上,累计实现务工收入8亿元以上。同时,持续推进行业扶贫政策保障和落实积极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实现就业岗位兜底保障。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5655人,占年任务数的121.48 %。城镇失业再就业931人,占年任务数的109.5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52人,占年任务数的102.65%;开发公益性岗位585人,占年任务数的100%,开发公益性特岗733个,组织人才招聘会38场次;“贷免扶补”发放510人,发放贷款71850000元,带动就业1859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278人(小企业扶持创业扶持目标任务2户),发放贷款 47100000元,带动就业 1272人。合计发放贷款118950000元,占年任务数的115.17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5%以内,达到目标任务要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可达32612元,增幅7.34%。

  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107984人次,其中:省外转移就业5339人次,省内转移就业102645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8444人,发放外出务工奖补441人,补贴366500元;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955个。认定“扶贫车间”7个,带动贫困户就业525人,发放补贴525000元。

  2.技能培训创新突破。以群众需求为基准点,创新培训模式,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贫困群众有技能、可就业、能致富,彻底铲除“穷根”、甩掉“穷帽”,开设了乡村旅游讲解员、茶艺师、农村致富带头人、焊工等32个工种277个班次11080人。采取送训下乡、师徒传艺、实操演示、模拟训练等方法,灵活组织培训,切实提升课程的吸引力。以赛促练、以练促训,提升技能培训含金量,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举办“临翔区首届手工制晒青茶”技能比赛。在培训科目选择上充分征求群众培训愿望,考虑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通过群众“下单”,部门“接单”模式组织培训。邦东、南美片区注重茶叶精加工,蚂蚁堆片区注重蔬菜、药材种植,博尚片区注重乡村旅游和陶瓷制作,凤翔片区注重竹编技术。有效促使周边群众制陶、竹编等技艺参与乡村旅游建设,在家门口就能增收致富。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26220人次,占年任务数102.02%,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9698人次。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021人次,占年度任务数的149.6%,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9970人次。

  3.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按照“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工作方针,以保障和服务民生为主线,应保尽保、应享尽享。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初步建成,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落实,制定印发了《临翔区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农户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完成。人社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完成了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换发任务,全区共发放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金融社保卡28.8483万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基本实现软件统一和数据集中,建成一体化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实现社保业务服务零距离。2020年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6681人,占年任务数100.54%。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4638人,占年任务数106.7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64704人,占年任务数100.01%,参加工伤保险38364人,占年任务数106.68%。共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2751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2%;贯彻落实“免、减、缓、返、补”等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共减轻社会保险缴费负担93245800元;完成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工作,将2014年10月至2020年12月账实匹配一致的职业年金资金140047800元归集到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投资运营,及时规避职业年金待遇发放风险;在全区范围推广“云南人社12333”和“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开展人脸识别自助确认服务,全区7700名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得到及时认证。

  4.人事人才成绩显著。坚持人才强区战略,把人才工作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抓好各项人才政策落实,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做细做优人才服务,人才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人才总量不断扩大,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素质不断提升,人才效能不断增强,人才对区域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明显提升。完成全区事业单位招聘32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5人,基础教育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教师岗位195人、医疗人员52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16人,占年任务数290%。做好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人均月增资78元;完成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4923个,审核岗位等级变更986人,聘用合同签订率达100%。推荐区农业农村服务局毕家云同志(高级农艺师)作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申报符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3人。

  5.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关系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争议调处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和信访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政策法规,维护劳动者权益力度不断加大。围绕欠薪问题的“痛点、堵点”,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农民工工资保障“六制一金”制度落实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为深入开展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区975个单位进行了用工登记,应签劳动合19026人,签订劳动合同18261人,合同签订率96%。审批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12个企业,签订劳动合同990人,有3个分公司到我局办理了劳务派遣备案,签订劳动合同187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件,裁决案件12件,调解案件30件,调解结案率100 %;受理农民工工资投诉234件,立案9件,结案件9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385万余元,涉及劳动者431人。

  6.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围绕“模范政治机关、模范学习机关、模范执行机关、模范服务型机关、模范道德机关”建设,启动实施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着力打造清正廉洁、为民务实的人社队伍。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2019年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项具体问题,动真碰硬、真抓实改,并将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制定或修改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深化清廉人社建设,扩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范围,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适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监管,努力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制定了《临翔区人社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做到责任分解到人、工作细化到点。签订《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7份,《勤政廉政承诺书》75份,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大力开展机关内部自查自纠,努力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规定。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紧扣主题扎实巩固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三重温两学习一警示”主题活动,领导班子讲党课8场次,开展学习研讨2场次。坚持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四是持续开展“四风”专项整治。通过以“治庸、治懒、治散”不断深入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牢抓实队伍素质提升,既抓政治理论素质也抓人社业务素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大比武学习活动,开展人社大讲堂、周五学习日活动,打造了政治与业务双过硬的人社干部队伍。五是持续推进“跑改”工作。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落脚点,持续抓好“一窗受理、人社快办服务”改革,着力打造“无证明人社”,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积极开展“网上办”、“掌上办”,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推出短信委托办等不见面办件方式,受到群众好评。推动“最多跑一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根据基层实际办件能力将高频事项向乡、村层级进行下放,方便群众就近办。强化窗口人员纪律管理和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7.组织堡垒得到夯实。围绕“抓党建、强本领,改作风、树形象”这一目标,结合部门特点,将党建放到民生服务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使党建统领成效在落实人社扶贫、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重点任务中得到了有力体现。一是突出“全融合”思路抓谋划。始终坚持人社工作“一盘棋”思想,将模范机关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创建与人社重点业务工作统筹部署、融合推进。二是逐级“压担子”联动抓推进。要求党组成员深入所联系社区党支部、党小组指导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将抓党建的压力传导到每个支部、党小组,构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党组成员分头抓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三是对标“任务书”逐项抓落实。严格对照年初谋划部署的党建工作任务以及落实时间要求,调动各方力量、靠实各项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面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建成了机关党建读书会,1个支部会议室、1个党员活动室。举办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吸引力的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创建“新载体”聚力抓提升。今年以来,统筹机关党的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和干部业务能力建设,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中部署开展了以“抓支部带业务,抓党员带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双抓双带”党建品牌创建活动。通过智慧党建应用、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人社大讲堂培树了一批人社“知识通”、业务“一口清”。支部组织力不断增强,政风行风持续好转。机关支部被区委组织部拟表彰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8.阶段工作压力不减标准不降。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健全完善《临翔区人社局2020年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方案》、《临翔区人社局2020年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综合治理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不充当保护伞、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75份,签订“不涉黑涉恶承诺书”75份,发放宣传资料1800份,印制扫黑除恶宣传画500份、宣传折页1000份,积极开展宣传,激发群众检举揭发线索热情,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二是扎实抓好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制定全区网格包保值班制度,扎实开展周五洁净日活动、河道治理等工作,切实把疫情防控、人居环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力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挂钩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三是超强谋划,做好“十四五”规划方案编制。“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目标推动人社事业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其中工勤人员7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277799.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277799.5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1098378.0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减少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60000000元,农林水支出82746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277799.59元,其中:本年收入89277799.5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277799.59元(本级财力89277799.59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1098378.0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减少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60000000元,农林水支出82746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部门预算总支出 89277799.5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277799.59元,其中:基本支出82685311.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24603.86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及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支出6592488.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522981.9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减少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6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52384.42元,其中,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4310372.98元(2080101行政运行9278623.14,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031749.84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6136706.46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5953001.28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8730004.62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4306.5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394元),20826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406781.18(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406781.18),20830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585000元(2083001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85000元),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523.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523.80元);210卫生健康支出4409685.25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169543.75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18765.89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0784.2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35120.3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471元),221住房保障支出1015729.92元(住房公积金1015729.92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301工资福利支出30101基本工资(行政)1853892元,30101基本工资(事业)848208元,30102津贴补贴(行政)2631516元,30102津贴补贴(事业)477780元,30103奖金154491元,30103奖金(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1190400元),30107绩效工资450000元,30107基础性绩效313320元,30107奖励性绩效260100元,30109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部分99394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978401.28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375905.28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678765.89元)(事业260784.29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行政125064元)(事业62532元)(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47524.32元),30112工伤保险(行政9784.01元)(事业3759.05元)失业保险(行政5697.3)(事业16445.86元),大病保险(行政13700)(事业6850元)(退休人员大病保险4921元),30113住房公积金(行政)733800.96元,住房公积金(事业)281928.96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1办公费210000元,30202印刷费10000元 ,30203咨询费10000元,30205水费10000元,30206电费16000元,30207邮电费11500元,30213维修(护)费15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1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000元,30226劳务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67241.6元,2080199劳务费(人社部门农保员)4981749.84元,30228工会经费(行政122300.16元)(事业46988.16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30239公务交通补贴(行政)439200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07医疗费(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40000元);30301离休费132996元,30302原渠道发放退休费64550009.90元,30305生活补助(电影公司退休人员三项补贴27919.92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职工生活补助4440.24元),(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补助资金96935.00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资金3169543.75元),(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9600.00元)(企业离休干部津补贴及护理费274628.64元),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585000元;313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2406781.18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9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240元,较上年减少719元,下降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240元,较上年减少719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260人次。

  减少原因为控制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下降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领取待遇的参保人自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经办机构在核实情况后,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除省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25%、县(区)承担75%。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每年每月每人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的5元基础养老金,除省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10%、县(区)承担90%。

  (五)项目实施内容

  领取待遇的参保人自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经办机构在核实情况后,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除省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25%、县(区)承担75%。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每年每月每人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的5元基础养老金,除省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10%、县(区)承担90%。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丧葬抚恤补贴1483200元,缴费补贴148681.18元,低保、特困代缴585000元,加发基础养老金32400元,65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7425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丧葬抚恤补贴1200人,1236元/人。

  2.缴费补贴126001人(含一次补缴人数800人),1.18元/人;低保、特困代缴6500人(低保6400人、特困100人),100元/人,区级财政承担90%。

  3.加发基础养老金,缴费超过15年180人(按每人每月平均加发15元计算),15元/人,12个月,65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年初数27000+年末数28000)/2,2.25元/月,12个月。

  (八)项目实施成效

  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63229.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7958.8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部门预算系统升级,公务交通补贴(行政)439200元与部门决算要求同步摆放为公用经费,而2020年的部门预算中则摆放为人员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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