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20220321-191908-497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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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0-14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3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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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负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协调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日常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区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8、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全区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区外智力规划,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开展人事代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上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审核以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规范管理工作。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11、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执行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转移就业创新高。以党建引领促进就业,提升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通过支部+支部的方式,组建党员突击队,班子成员包乡,职工包村,摸清摸准全区贫困劳动力,精准提供岗位信息推送服务,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外出返岗务工。采取“线上+线下”对接方式,先后与上海崇明区建立沪滇劳务协作机制,与江苏昆山丘钛集团、临沧强力集团、缅临府肉食品厂等企业签订用工协议。采取“送出家门、送上车门、送进厂门”的一站式服务,提供点对点直达包车、包机集中运送到岗,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陆续分批返岗就业。积极探索务工人员流动党员支部建设模式,成立了翔钛流动党支部,与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党支部协商共同抓好支部建设和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通过转移就业,外出务工人员人均月工资性收入达 3000元以上,累计实现务工收入8亿元以上。同时,持续推进行业扶贫政策保障和落实积极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实现就业岗位兜底保障。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5655人,占年任务数的121.48 %。城镇失业再就业931人,占年任务数的109.5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52人,占年任务数的102.65%;开发公益性岗位585人,占年任务数的100%,开发公益性特岗733个,组织人才招聘会38场次;“贷免扶补”发放510人,发放贷款7185万元,带动就业1859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278人(小企业扶持创业扶持目标任务2户),发放贷款 4710 万元,带动就业 1272人。合计发放贷款11895万元,占年任务数的115.17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5%以内,达到目标任务要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可达32612元,增幅7.34%。

  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107984人次,其中:省外转移就业5339人次,省内转移就业102645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8444人,发放外出务工奖补441人,补贴36.65万元;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955个。认定“扶贫车间”7个,带动贫困户就业525人,发放补贴52.5万元。

  2.技能培训创新突破。以群众需求为基准点,创新培训模式,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贫困群众有技能、可就业、能致富,彻底铲除“穷根”、甩掉“穷帽”,开设了乡村旅游讲解员、茶艺师、农村致富带头人、焊工等32个工种277个班次11080人。采取送训下乡、师徒传艺、实操演示、模拟训练等方法,灵活组织培训,切实提升课程的吸引力。以赛促练、以练促训,提升技能培训含金量,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举办“临翔区首届手工制晒青茶”技能比赛。在培训科目选择上充分征求群众培训愿望,考虑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通过群众“下单”,部门“接单”模式组织培训。邦东、南美片区注重茶叶精加工,蚂蚁堆片区注重蔬菜、药材种植,博尚片区注重乡村旅游和陶瓷制作,凤翔片区注重竹编技术。有效促使周边群众制陶、竹编等技艺参与乡村旅游建设,在家门口就能增收致富。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26220人次,占年任务数102.02%,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9698人次。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021人次,占年度任务数的149.6%,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9970人次。

  3.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按照“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工作方针,以保障和服务民生为主线,应保尽保、应享尽享。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初步建成,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落实,制定印发了《临翔区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农户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完成。人社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完成了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换发任务,全区共发放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金融社保卡28.8483万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基本实现软件统一和数据集中,建成一体化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实现社保业务服务零距离。2020年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6681人,占年任务数100.54%。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4638人,占年任务数106.7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64704人,占年任务数100.01%,参加工伤保险38364人,占年任务数106.68%。共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275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2%;贯彻落实“免、减、缓、返、补”等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共减轻社会保险缴费负担9324.58万元;完成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工作,将2014年10月至2020年12月账实匹配一致的职业年金资金14004.78万元归集到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投资运营,及时规避职业年金待遇发放风险;在全区范围推广“云南人社12333”和“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开展人脸识别自助确认服务,全区7700名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得到及时认证。

  4.人事人才成绩显著。坚持人才强区战略,把人才工作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抓好各项人才政策落实,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做细做优人才服务,人才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人才总量不断扩大,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素质不断提升,人才效能不断增强,人才对区域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明显提升。完成全区事业单位招聘32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5人,基础教育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教师岗位195人、医疗人员52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16人,占年任务数290%。做好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人均月增资78元;完成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4923个,审核岗位等级变更986人,聘用合同签订率达100%。推荐区农业农村服务局毕家云同志(高级农艺师)作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申报符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3人。

  5.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关系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争议调处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和信访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政策法规,维护劳动者权益力度不断加大。围绕欠薪问题的“痛点、堵点”,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农民工工资保障“六制一金”制度落实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为深入开展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区975个单位进行了用工登记,应签劳动合19026人,签订劳动合同18261人,合同签订率96%。审批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12个企业,签订劳动合同990人,有3个分公司到我局办理了劳务派遣备案,签订劳动合同187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件,裁决案件12件,调解案件30件,调解结案率100 %;受理农民工工资投诉234件,立案9件,结案件9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385万余元,涉及劳动者431人。

  6.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围绕“模范政治机关、模范学习机关、模范执行机关、模范服务型机关、模范道德机关”建设,启动实施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着力打造清正廉洁、为民务实的人社队伍。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2019年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项具体问题,动真碰硬、真抓实改,并将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制定或修改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深化清廉人社建设,扩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范围,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适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监管,努力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制定了《临翔区人社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做到责任分解到人、工作细化到点。签订《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7份,《勤政廉政承诺书》75份,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大力开展机关内部自查自纠,努力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规定。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紧扣主题扎实巩固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三重温两学习一警示”主题活动,领导班子讲党课8场次,开展学习研讨2场次。坚持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四是持续开展“四风”专项整治。通过以“治庸、治懒、治散”不断深入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牢抓实队伍素质提升,既抓政治理论素质也抓人社业务素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大比武学习活动,开展人社大讲堂、周五学习日活动,打造了政治与业务双过硬的人社干部队伍。五是持续推进“跑改”工作。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落脚点,持续抓好“一窗受理、人社快办服务”改革,着力打造“无证明人社”,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积极开展“网上办”、“掌上办”,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推出短信委托办等不见面办件方式,受到群众好评。推动“最多跑一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根据基层实际办件能力将高频事项向乡、村层级进行下放,方便群众就近办。强化窗口人员纪律管理和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7.组织堡垒得到夯实。围绕“抓党建、强本领,改作风、树形象”这一目标,结合部门特点,将党建放到民生服务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使党建统领成效在落实人社扶贫、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重点任务中得到了有力体现。一是突出“全融合”思路抓谋划。始终坚持人社工作“一盘棋”思想,将模范机关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创建与人社重点业务工作统筹部署、融合推进。二是逐级“压担子”联动抓推进。要求党组成员深入所联系社区党支部、党小组指导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将抓党建的压力传导到每个支部、党小组,构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党组成员分头抓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三是对标“任务书”逐项抓落实。严格对照年初谋划部署的党建工作任务以及落实时间要求,调动各方力量、靠实各项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面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建成了机关党建读书会,1个支部会议室、1个党员活动室。举办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吸引力的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创建“新载体”聚力抓提升。今年以来,统筹机关党的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和干部业务能力建设,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中部署开展了以“抓支部带业务,抓党员带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双抓双带”党建品牌创建活动。通过智慧党建应用、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人社大讲堂培树了一批人社“知识通”、业务“一口清”。支部组织力不断增强,政风行风持续好转。机关支部被区委组织部拟表彰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8.阶段工作压力不减标准不降。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健全完善《临翔区人社局2020年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方案》、《临翔区人社局2020年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综合治理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不充当保护伞、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75份,签订“不涉黑涉恶承诺书”75份,发放宣传资料1800份,印制扫黑除恶宣传画500份、宣传折页1000份,积极开展宣传,激发群众检举揭发线索热情,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二是扎实抓好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制定全区网格包保值班制度,扎实开展周五洁净日活动、河道治理等工作,切实把疫情防控、人居环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力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挂钩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三是超强谋划,做好“十四五”规划方案编制。“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目标推动人社事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1,44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9.23万元,占总收入的98.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4.09万元,占总收入的1.35%。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823.61万元,增长7.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083.04万元,增长10.61%;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59.42万元,下降62.74%。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项目支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等项目预算增加,其他收入中沪滇劳务协作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1,14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9.04万元,占总支出的59.92%;项目支出4,468.03万元,占总支出的40.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财政总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314万元,增长13.36%。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65.68万元,增长1%;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248.32万元,增长38.77%。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等项目预算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79.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68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在职人员增加两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56.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4%。平均工资福利为13.5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68.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8.32万元,增长38.7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临翔区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资金增加;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宣传等工作新增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增加;新增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及场次,职业培训补贴支出增加;拨付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及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贴。受疫情影响增加稳定就业资金支出。2020年度开展工作及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临翔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增加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资金975.1万元;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宣传工作及职业技能培训,拨付就业补助资金991.21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91万元;就业创业社保政策宣传工作经费116.16万元;拨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6.89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002.91万元;拨付各乡镇基层政权建设资金34.4万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贴255.75万元,拨付春节慰问活动经费13万元,发放全区农保员工资405.39万元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付企业退休干部8.13补贴3.73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及护理费76.25万元;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9.55万元;企业关闭破产补助3.24万元;完善社会保险网络体系建设,支付金保工程3.21万元;降低中美经贸摩擦影响,拨付稳定就业资金43万元;开展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工作,发放三支一扶人员工资4.3万元;开展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养老保险代缴等工作,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59.75万元,积极化解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冲销局机关办公楼尾款50万元;开展大学生村官服务工作,拨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98.36万元。积极配合上海支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拨付2018年上海支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他项目工作经费114.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9.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3%。与上年对比增加1531.19万元,增加16.2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增加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442.07万元,就业补助资金338.77万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91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贴205.75万元,稳定就业补贴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比上年同期减少561.26万元,下降96.24%。主要用于2011099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4.3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4.61万元,2019999春节慰问活动经费1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8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5%。比上年同期增加1336.99万元,增长16.62%。主要用于2080101行政运行954.17万元,2080108信息化建设3.21万元,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0万元,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16.66万元,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34.4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330.46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140.5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4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2.84万元,2080601企业关闭破产补助3.24万元,2080702职业培训补贴91万元,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1002.91万元,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6.89万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07.37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比上年同期减少163.25万元,下降31.97%。主要用于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55.7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0.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61万元,2101199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2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比上年同期增加43万元,上年同期此项无支出,故无法计算增加百分比。主要用于2119901稳定就业补助支出43万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6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比上年同期减少57.58万元,下降46.26%。主要用于2129901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66.88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1,00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比上年同期增加938.7万元,增长1367.97%。主要用于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31.48万元,213059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0.74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975.1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7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比上年同期减少5.42万元,下降7.0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71.7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67.76%。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36.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重视,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28万元,增长62.55%。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83万元,增长5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104.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车辆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人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万元,占73.62%;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占26.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及其他就业补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领导赴临翔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工作调研、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实地督查及成效验收小组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4批次及8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0.87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87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8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临沧市政府及耿马县人社局赴临翔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成本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7532.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89.26万元,固定资产745.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0.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0.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度购置车辆识别系统1套,用于行业扶贫成效展示的65寸触控一体机2台,以及购置打印机、电脑、数码照相机、录音笔等电子产品。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532.7

6789.26

745.26

653.69

0

0

91.5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5.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5.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6.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本单位项目绩效自评金额4613.98万元,共9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3099.66万元,支出2587.22万元,支出率83.47% 。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就业补助、稳定就业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1601111


2020决算公开表(人社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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