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czj22/2022-00404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0-12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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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牵头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做好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

2.牵头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负责拟定职责内区级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参与区级衔接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5.负责指导搞好小额信贷相关政策落实和监督,抓好光伏电站管理运维、收益分配工作和“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

6.负责牵头做好社会帮扶工作,开展定点帮扶及相关考核评价工作,协助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

7.协助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协调搞好革命老区帮扶工作。

8.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

9.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和提案。

10.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临翔区乡村振兴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始终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松”,做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项基础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积极顺应形势变化,主动参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1.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上持续发力。一是把工作的着力点和重心放在村、组一级,持续抓好《脱贫质量巩固提升村级工作提醒台账》《脱贫质量巩固提升村民小组(自然村)工作提醒台账》,以工作清单方式列出15个清单,制定98条措施,按“周、月、季度、半年、年”进行任务分解,为村组量身定制脱贫质量巩固提升“路线图”“课程表”。二是针对村级换届后涉及村组干部调整的情况,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重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内容、程序标准和具体对象不清楚等情况,组建工作组深入10个乡(镇、街道)对换届后的村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点对点指导,确保村级干部精准把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政策要点、程序标准和排查重点。三是区、乡、村三级明确专人负责防止返贫监测排查工作,建立三级工作调度群,每周、每月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工作调度和问题处理,存在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四是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为重点,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进行精准施策。通过集中排查动态管理监测后,全区共有易返贫致贫户1239户3966人;其中,消除风险1074户3416人,尚未消除风险继续监测重点帮扶的易返贫致贫户165户550人,均已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

2.在“一平台、三机制”建设上持续发力。一是建立“政府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通知》,制作了平台群众端操作指南,并同步在区级媒体“微播临翔”公众号发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知晓度及使用率。针对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和防止返贫等工作,对新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全区共受理各类服务事项880件,办结845件。二是建立健全稳定的利益链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组织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班、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合作社理事长座谈会、农业企业和合作社业务洽谈会、产品推介会,安排102名干部 “包村包社、对一指”导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围绕蔬菜、油菜、烤烟、茶叶、生态鸡、生态猪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巩固完善122家合作社与58家企业签订订单合作协议,并完成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录入工作,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产业覆盖巩固率达100%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巩固率达100%以上。三是建立健全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制定了《临翔区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指导意见》,提供政策指导,82个村(社区)完成组建联合社工作。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排查清理,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全区89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总收入预计达2933.6万元,村均超30万元。四是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加强就业能力培训,提高外出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消除零就业家庭,确保培训就业全覆盖。全区共有脱贫人口43068人,脱贫劳动力26105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9518人,完成任务19508人的100.05%,比去年18444人增加1074人。

3.在金融扶贫上持续发力。通过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全力扶持、帮助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边缘户通过发展产业走上增收道路,激发了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向412户贷款额度1881.49万元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边缘人口发放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府贴息资金47.45万元,其中:农业银行贷款217户1085万元,政府贴息资金38.94万元;农商行贷款195户796.49万元,政府贴息资金8.51万元。

4.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上持续发力。一是做好“走访群众,服务基层”调研活动,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矛盾,真正做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持续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二是积极完善项目储备,把42个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库,总投资2903万元;申报以工代赈项目2个,投资1000万元;以奖代补项目1个,投资50万元。三是实施4个城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消防设施建设。四是扎实开展质量安全排查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对全区3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落实落细。五是认真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数据管理平台》安置区党组织、社区治理组织、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和搬迁群众权益保障等相关内容录入工作,更新完善安置区人户的调整及补助资金、建房面积、受益人口的数据信息。

5.在项目资金管理上持续发力。一是根据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四到县”的要求,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修订上报年初、年中、年末调整补充方案,明确涉农资金整合资金精准投向,确保整合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二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分期拨款。上级共下达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7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82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0万元。共分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77万元,其中:乡村特色产业项目资金下达4837.29万元,产业占比为58.44%。

6.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上持续发力。全面完成10个乡(镇、街道)资产清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监督管理机制。目前,共统计认定出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1194个、资金22.28亿元(已全部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其中: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921个、资金17.88亿元;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137个、资产1.56亿元;到户类扶贫项目资产136个、资产2.84亿元。

7.在东西部协作及定点帮扶上持续发力。上海市崇明区、华中科技大学、省公安厅、云南大学和市直11个部门在科技、医疗、教育、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扶。一是沪滇协作成效明显。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与临翔区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书》,将忙畔街道大文中学委托崇明区教育局管理,进一步开展教育帮扶,派出3名管理人才赴我区大文中学进行教育管理。202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临翔区项目5个,投资2500万元,其中:4个为产业发展项目,1个农村建设项目。5个项目均已完成,项目资金拨付报账2500万元,资金拨付报账率100%。2021年崇明区绿华镇、城桥镇、竖新镇、堡镇、港沿镇、向化镇与临翔区6个乡镇46个村结对帮扶,投入携手兴乡村资金468万元。二是定点帮扶取得新进展。华中科技大学开展援教帮扶活动,捐赠700套校服、电子教学设施设备一批,直接投入帮扶资金420万元,培训党政干部、技术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2919人次,购买临翔区农产品426万元,帮助销售农产品230万元。省公安厅支持资金121.8万元,利用节假日工会福利帮助购买农特产品并组织临翔区农特产品展销活动,帮助销售农特产品。云南大学从5月份接替省中行定点帮扶临翔区,派出6批68人次赴临翔区开展实地调研,学校后勤服务集团餐饮服务部定点在临沧市招聘食堂工作人员,向那招小学、邦公小学和那招中学购买捐赠电脑办公设备及文体用品。累计投入300余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帮扶及农特产品购买、销售。

8.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上持续发力。一是抓实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会关于将临沧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精准定位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治理、推进农业设施建设、强化要素统筹”6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26项工作内容,制定了50个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清单,并把责任任务分解细化到10个乡(镇、街道)和区直各相关行业部门。制定了《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及《关于“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建议名单》,实行区委双月调度,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实行单月调度的工作机制,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二是抓实乡村旅游。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目标,全面推进A级景区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打造1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3条精品旅游环线,推进3个半山酒店建设,引导“精品民宿”业态发展;推动昔归国际茶文化特色小镇、南美拉祜族风情小镇2个特色小镇建设;创建3个AAA级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三是抓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聚焦“产、村、人”三要素,以组织振兴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振兴,有力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14251”工程各项任务落实。稳步推进180个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村)建设全面进步,制定《关于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合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以马台乡全河村为试点,探索成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供销社,按照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规范管理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以邦东乡为试点,采取“四个一”措施,积极探索将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纳入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以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为契机,因材择岗,年内,完成市级调训263人;完成省级以上调训77人。扎实开展线上培训,共举办云南省基层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云课堂培训3期,600余人。

9.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类问题整改上持续发力。本着“照单全收、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全面整改”的原则,切实强化全区各级各部门的问题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了《临翔区 2021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临翔区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方案,并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清零。

10.抓实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会关于将临沧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精准定位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治理、推进农业设施建设、强化要素统筹”6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26项工作内容,制定了50个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清单,并把责任任务分解细化到10个乡(镇、街道)和区直各相关行业部门。制定了《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及《关于“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建议名单》,实行区委双月调度,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实行单月调度的工作机制,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

11.抓实乡村规划。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目标,全面推进A级景区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打造1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3条精品旅游环线,推进3个半山酒店建设,引导“精品民宿”业态发展;推动昔归国际茶文化特色小镇、南美拉祜族风情小镇2个特色小镇建设;创建3个AAA级乡村旅游景区景点。

12.抓实美丽村庄建设。建成了35个美丽乡村(行政村),其中:省级美丽村庄7个、市级美丽村庄13个、区级美丽村庄15个。美丽公路535公里;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村容村貌提升、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工程。累计改造旧村640个,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72个,创建洁净村庄980个、洁净庭院14077户,鲜花盛开的村庄100个。

13.抓实乡村旅游。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目标,全面推进A级景区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打造1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3条精品旅游环线,推进3个半山酒店建设,引导“精品民宿”业态发展;推动昔归国际茶文化特色小镇、南美拉祜族风情小镇2个特色小镇建设;创建3个AAA级乡村旅游景区景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临翔区乡村振兴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机构设置情况: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属于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机构(5个股室一个中心),即:综合股、计划财务股、项目管理股、规划与统计监测股、易地扶贫开发股、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7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64万元,占总收入的87.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1.17万元,占总收入的12.91%。

与上年对比减少656.58万元,减少58.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86.63万元,减少62.46%。主要原因分析:临翔区贫困县已摘帽,2019年底实现贫困人口脱贫清零,减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经费、扶贫信息员工资以及光伏运维费。其他收入增加30.04万元,增加96.5%。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拨入捐赠圈内乡、博尚镇村级活动场所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3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98万元,占总支出的56.06%;项目支出278.26万元,占总支出的43.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60.22万元,减少29.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3.96万元,减少22.65%,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临翔区89个贫困村扶贫信息员劳务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56.26万元,减少35.96%,减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经费以及光伏运维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4.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96万元,减少22.65%。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临翔区89个贫困村扶贫信息员劳务支出。人员经费支出269.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06%,具体包括:基本工资69.67万元、津贴补贴98.91万元,奖金3.05万元,绩效工资41.09万元,养老保险13.8万元、医疗保险费16.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1.36万元,住房公积金19.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5万元;公用经费8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94%,具体包括:办公费2.87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差旅费0.71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61.30万元,委托业务费2.01万元,工会经费4.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8万元。本单位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2.8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主要用于临翔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支出、光伏运行维护费用以及临翔区乡村振兴局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26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56.26万元,减少35.96%,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经费以及光伏运维费。2021年各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17.67万元、印刷费4.02万元、咨询费19.18万元、邮电费0.37万元、差旅费3.91万元、维修(护)费34.88万元、会议费4.32万元、培训费0.86万元、公务接待费3.69万元、劳务费13.59万元、委托业务费171.53万元、工会经费1.32万元,其他交通费1.09万元、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5万元。2130502款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工作经费1.85万元;2130507款用于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47.45万元,2130599款用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经费66.1万元、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56万元,贫困县总队长工作经费9.5万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资金46.21万元。2139999款用于支付圈内乡、博尚镇村级活动场所经费50.4万元及用于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0.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2%。与上年对比减少310.1万元,减少34.76%。减少主要原因:临翔区贫困县已摘帽,2019年底实现贫困人口脱贫清零,减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经费、扶贫信息员工资以及光伏运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与上年对比增加2.76万元,增加0.25%。主要用于: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2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与上年对比减少0.06万元,减少0.26%。主要用于: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7.69万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9.14万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5.3万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52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2%。与上年对比减少313.52万元,减少37.33%。减少的原因:减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经费、扶贫信息员工资以及光伏运维费。其中:基本支出299.22万元,具体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14.2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4.9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27.11万元,具体包括:21305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5万元,2130507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47.45万元,2130599款其他扶贫支出177.8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经费及扶贫工作各项相关业务开支。

4.住房保障(类)支出1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与上年对比增加0.8万元,增加4.34%。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4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1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的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预算的223.0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加大;同时,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单位到我区调研督促指导工作较多,相关保障经费投入也相应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52万元,增长110.69%。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加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1万元,增长324.5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原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加大;同时,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单位到我区调研督促指导工作较多,相关保障经费投入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占35.37%;公务接待费支出4.33万元,占64.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3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85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75万元,减少55.67%,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临翔区89个贫困村扶贫信息员劳务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7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差旅费0.71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61.3万元,委托业务费2.01万元,工会经费4.3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213.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5.38万元,固定资产181.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6.2万元,减少13.29%,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7.52万元,减少15.59%,减少的原因:本年度减少财政应返额度;固定资产增加1.32万元,增加0.73%,增加原因: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13.93

1015.38

181.07

0

26.68

0

154.39

0

0

17.48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表)

2021年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78.26万元,共7个项目,覆盖率为100%。其中:财政拨付项目经费支出227.11万元,占总支出81.62%,其他资金拨付项目经费51.15万元,占总支出18.38%。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翔区乡村振兴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0-11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附表)

(详见附表12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部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62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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