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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承担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工作;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区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区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拟订全区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村(居)委会 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边界勘定 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楼门户牌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 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临沧市临翔区行政区划图。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工作。截止2020年12月,全区享受城市低保的有2625户3294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及临时价格补贴1804.65万元。享受农村低保的人数有9084户17217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及临时价格补贴5568.8万元。享受特困人员供养1038户1091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临时价格补助及照料护理补贴1298.85万元。
2.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工作。发放孤儿、实事无人抚养、艾滋病感染者“三类儿童”1-12月生活补助1823人次,265.36万元,发放3-6月因疫情影响价格临时补贴729人次4.04万元。共办理收养登记4件,待办理3件,帮助弃婴(儿童)回归家庭。为符合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10名孤儿发放10万元助学金;组织24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困难群众进行免费心脏病筛查。
3.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一是修订完善全区104个村(社区)1557个村(居民)小组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二是在全区2个街道15个社区网格化治理改革中划分“一级网格”15个、“二级网格”71个、“三级网格”525个,同步在“一级网格”建立党总支、“二级网格”建立党支部、“三级网格”划分党小组,实现了党组织对网格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三是建有“1+2+15”城市社区智慧党建(治理)平台1个,该平台由部署临翔区展示中心(区档案馆1楼)的区级指挥中心、2个街道的信息中心、15个社区的业务中心、管理小程序“临翔网格员”和城市用户小程序“临翔慧民居”5个子系统构成,并在区、街道、社区三级通过大屏将平台运行的动态情况进行可视化、数据化的直观展示。四是认真落实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区级备案管理制度,完成对1339名村(社区)干部、2362名村(居)民小组干部和后备力量的审查工作,清理不符合条件村(社区)干部3名、小组干部23名、后备力量7名。统筹组织农业农村、民政、审计部门力量,扎实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救助管理工作。一是截止12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含精神障碍)67人,目前仍有22人在康复医院进行医疗救助。二是成立了由24家行业部门组成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区级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及精神病人医疗生活费45万元。
5.社会事务工作。一是截止12月5日,办理结婚登记3632人,办理离婚登记1494人。补发结婚证1118本,补发离婚证18本,登记合格率达100%,并完成婚姻登记颁证室的改造。二是发放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员及残疾人两项补助15465人次171.93万元。三是认真做好殡葬服务和殡葬管理信息化工作。推进殡葬管理信息化工作强化殡仪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截止2020年12月23日殡仪馆火化遗体738具。四是按照临翔区“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要求,利用微信群通知全局47名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11人)都要下载并安装该程序,并逐个培训如何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开展查询、办理、预约等业务。四是对权责清单进行再次梳理,2020年按照要求两次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完善。修改后,临翔区民政局行政事项7类8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587项,“追责情形”共计611项。
6.殡葬改革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区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临翔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出台了《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殡葬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殡葬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微信等新兴媒等常规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工作;发放《临翔区殡葬改革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60000余份;向全区村民发放告知书,累计发放《“活人墓”拆除告知书》35000余份;市级部门帮助累计发放《“活人墓”拆除告知书》664份,发放《大墓、豪华墓整治告知书》292份。四是全区活人墓总量4197冢,截至目前,共拆除28冢,累计拆除1273冢,活人墓存量2924冢,拆除率30.33%。
7.民政项目开展情况。在建项目3个(临翔区老年护理院综合楼、临翔区荣誉军人休养院综合楼、临沧市临翔区儿童福利院);新开工项目2个(临沧市(区)救助站建设和临沧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工项目1个(临翔区殡仪馆);积极申报2020年和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个(养老服务设施、临沧市临翔区公墓建设),积极申报2020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项目1个(临翔区骨灰堂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内设5个机构及下设社会组织党委。其中:办公室、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股(临沧市临翔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股、社会组织党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其他救助站业务专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4,25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68.67万元,占总收入的98.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0.14万元,占总收入的1.33%。与上年收入10629.98万元对比增3438.69万元,增幅39.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364.15万元,增长31.43%;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15.6万元,下降155.08%。主要原因分析:新增高龄老人补贴792.30万元,60岁以上公交车补助 232.60万元,2019年南亚汽车城征地补助项目268.92万元、祥临二级路征地补助项目231.8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136.46万元,国道与博那线连接线项目征地补偿178.36万元,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人员补助及临时价格补贴等收入1598.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2,1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42万元,占总支出的4.46%;项目支出11,647.98万元,占总支出的95.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1025.35万元对比增1166.04万元,增幅8.5%。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70.31万元,下降33.26%;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435.37万元,增长14.05%。主要原因分析:新增高龄老人补贴支出297.09万元,国道与博那线连接线项目征地补偿178.36万元,春节慰问特殊困难群众、城市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补助及临时价格补贴等支出690.5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3.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9.31万元,减幅33.1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0.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7%。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因机构改革相关职能划转,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运转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3.6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47.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5万元,增幅8.24%,增幅原因:新增高龄老人补贴支出297.09万元,国道与博那线连接线项目征地补偿、春节慰问特殊困难群众、城市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补助及临时价格补贴等支出597.91万元。
具体支出明细:2019999款用于春节慰问特殊困难群众17.48万元,2080201款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保险费、日常公用经费等408.52万元, 2080802款用于支付村干部离任补偿金3.38万元,2080299款用于支付慈善会经办人员及协理员工资、社区干部补助及培训费、殡仪馆运行经费等440.85万元,2080505款用于支付机关养老保险缴费11.06万元,2080506款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7.26万元,2080801款用于支付遗属补助0.99万元,2081001款用于支付孤儿生活补助279.40万元,2081002款用于支付60岁以上老人免座公交车补助及敬老节慰问13.19万元,2081004款用于支付活人墓拆除补助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等325.10万元,2081006款支付用于荣誉军人修养院项目建设等328.00万元,2081107款用于支付残疾人困难补贴及重度残疾人补贴171.93万元,2081901款用于支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804.65万元,2081902款用于支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5568.81万元,2082102 款用于支付特困人员供养1298.85万元,2082001款用于支付困难群众临时救助284.19万元,2082002款用于支付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及生活救助45.00万元,2082101款用于支付两岸人员生活补助0.63万元,2089901款用于支付生育、工伤、失业保险1.51万元,2101101款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费19.75万元,2101102款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医疗16.87万元,2101103款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14.98万元,2101199款用于支付大病保险费1.62万元, 2101601款用于支付高龄老人补助、60岁以上老人公交车用补助483.95万元,2130142款用于支付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78.36万元,2296002款用于支付孤儿助学圆梦及福彩补助67.02万元,2210201款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33.7万元,2340205款用于支付困难群众生活补助136.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6%。与上年对比增加895万元,增幅8.24%,主要原因分析:增幅原因:新增高龄老人补贴支出297.09万元,国道与博那线连接线项目征地补偿、春节慰问特殊困难群众、城市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补助及临时价格补贴等支出597.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比上年同期减少3.42万元,下降17.02%。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困难群众、高龄老人、五保老人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9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8%,比上年同期增加223.17万元,增长2.07%。主要用于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贴、遗属补贴等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3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比上年同期增加499.36万元,增长132.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7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比上年同期减少3.28万元,下降8.86%。主要用于孤儿圆梦助学、慈善会经办人员工资、社区干部补助及培训费、殡仪馆运行经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3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比上年同期增加32.24万元,增长23.7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的52.9%。其中:因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严控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业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85万元,下降62.52%。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2万元,下降6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5万元,下降77.5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预付2020燃油费2万元,车辆维修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万元,占93.49%;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6.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业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万元,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7.22万元,减幅68.8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0年涉及办公楼搬迁支付搬运费及新购置办公用品,而2020年不涉及办公楼搬迁支付搬运费及新购置办公用品,故费用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资产总额4361.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36.36万元,固定资产414.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3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1.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1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2.8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1.33万元,增幅33.37%。净资产合计4099.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33.73万元,增幅58.78%。
资产增加原因:因部分项目资金12月下达,未能及时发放,导致零余额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1000余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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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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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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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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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361.32 |
3936.36 |
414.64 |
219.81 |
18.86 |
175.97 |
10.3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2万元(采购戴尔电脑台式12台5.52万元,笔记本电脑2台1.18万元,打印机3台0.64万元,复印件1台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按月发放享受城市低保的有2625户3294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及临时价格补贴1804.65万元,享受农村低保的有9084户17217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568.8万元,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有1038户1091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临时价格补贴及照料护理补贴1298.8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329.19万元。1至12月共发放救助金9001.49万元,绩效目标完成100%;2020年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员及残疾人两项补助15465人次171.93万元,绩效目标完成30.53% ;2020年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孤儿圆梦助学、临时价格补贴1823人次279.4万元,绩效目标完成100%。
2.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区民政局2020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0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0年度本部门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类项目资金。
3.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未制定相关规定对整体支出进行规范。目前,区民政局正在积极整理相关资料,进一步对预算管理进行规范。
二是个别指标未达到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民政局在今后年度中将按照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进行支付,努力完成工作指标。
(2)改进措施
针对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3)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4)绩效评价结果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2020年民政局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64.45万元,支出204.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08.2万元,本年结转结余768.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两项贴补助、农村互助站建设、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资金支出。
(二)2020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