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马台乡)
致马台乡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3-02-13 03:0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87 字体:【

马台乡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从 2022 年12 月1日起,全区全面进入 2022-2023 年度森林原防火期。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马台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特向全乡人民群众发出森林草原防火“十不要”倡议 :一是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是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三是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是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是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是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是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是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是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是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因野外违规用火引起森林火情火灾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刑事责任。肇事者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希望全乡人民群众能够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当好森林防火宣传者和践行者,为守护马台乡青山绿水而共同努力。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