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马台乡)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合法经营使用药品抵制非法渠道交易提示函
日期:2025-08-29 16:22 来源:马台乡 浏览:666次 字体:【

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

为扎实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抵制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维护药品流通市场秩序,现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作如下合规提醒。

一、强化法治思维守牢合规经营底线

严格遵守药品经营、使用和价格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疫苗、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终止妊娠药品等国家禁止零售的药品。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医疗机构要按规定设置药品专门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履行进货查验、药品储存和养护等义务。

二、完善溯源机制严格审核药品流向

严格实施药品追溯制度,落实自身药品追溯责任,做好所有在售药品扫码入库、出库工作,及时上传追溯信息,推进药品全品种、全环节追溯工作,确保进销存信息完整可溯,实现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购进药品时,要查验上游批发企业资质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发现疑似回流药立即封存,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三、构建防御体系抵制非法渠道交易

坚决抵制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采购、不销售来源不明的药品,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回流药交易。严格落实票、账、货、款一致要求。

四、遵守价格法规树立诚信经营意识

坚决抵制哄抬药品价格,囤积居奇,不明示价格,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行为。要组织好货源,保障社会面药品供应。

五、加强行业自律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秉持合法合规经营理念,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规范网络药品经营,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参与行业协作,共同打击回流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药品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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