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czj22/2024-00104
发布机构
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2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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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辖区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贯彻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区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贯彻落实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辖区内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辖区内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6.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17.有关职责分工。与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临沧市临翔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临沧市临翔区临沧坚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临沧市临翔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3.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营林站(临沧市临翔区退耕还林办公室);

4.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林木种苗站(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核桃产业发展办公室);

5.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调查规划队;

6.临沧市临翔区林长制工作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

7.临沧市大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临翔区管理所;

8.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五老山国有林场;

9.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马鹿坑国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省、市、区决策部署,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森林临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控烟等各项工作。

1.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督促各级林长持续开展巡山巡林。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落实天然林停伐保护政策,强化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加强和完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三防”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业案件综合查处率、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均达90%以上。加大日常巡查管护力度,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森林、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猎、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非法采伐、采集、收购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的违法行为从重、从快、从严给予打击,确保自然保护区的完整性与生态和谐。

2.完成全民义务植树。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专栏等媒体大力宣传“花园临翔”建设,进一步提高全民义务植树的知晓率、参与率;继续动员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捐资捐物的模式参与义务植树,实地造林,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增强公民履行义务植树的主动权、获得感,确保年内完成全民义务植树80万株以上。

3.加快坚果提质增效、澜沧江沿线彩色林建设。积极主动向省、市汇报“一带一片”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争取省、市项目资金支持,确保如期实施完成沿江4000亩临沧坚果提质增效和15万株彩色树木绿化种植工作任务。

4.加快推进林板一体化项目进度。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推进林板一体化产业发展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协调配合云景林纸公司开展苗圃基地和速生丰产样板林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加大林业政策扶持,增强群众发展经济林的信心,实现群众增收和生态保护的双赢,确保如期完成200亩苗圃基地和5000亩示范基地建设任务。

5.持续提升林产业科技水平。积极与华中科技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形成帮扶合作关系,开展的雪胆提纯、金线莲产品延伸开发、食用菌推广种植、有机三七种植等仿野生栽培技术研究。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把林业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林农增收致富、产业化相结合,科学选择种植模式,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积极推广林产经济试验示范和推广种植工作,给予林产经济发展项目纳入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进行优惠、积极扶持本地企业采取合作社合作方式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对接高校科研团队在临翔建立工作站,为林产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形成高位驱动之势。

6.深化林草改革。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修改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实施意见,在林木权证试点发放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开;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体系,健全环境保护投入、科技支撑、综合治理等有效机制,提高环境风险管控能力,不断发展壮大林业产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健全与区直部门、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单位联动协作制度,持续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进工地宣传活动,深入重大项目建设实地做好服务,全面了解、调度和掌握重大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建设情况,主动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使用林地的困难和问题。对所上报审核审批的重大项目,做到及时请示、主动汇报、全程跟办,力争第一时间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7.巩固乡村振兴成果。认真落实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的要求,坚持“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的原则,保持618名护林员(其中:生态护林员376名)选聘数量不减,90.85万亩公益林、93.05万亩天然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足额兑现,切实助力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

8.巩固拓展“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让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林草系统干部职工最鲜明的政治品格,激励干部干事创业,聚精会神抓发展、促改革、惠民生,为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9.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推进卫生城市创建。紧紧围绕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狠抓“四害”防治工作,不断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加强单位内部人员吸烟劝导,办公区全面禁止吸烟。进一步要加强单位创卫工作的领导,更进一步提高全局职工的创卫意识,同时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单位的卫生制度,并严格按照创卫制度办事,做到由制度管人,由制度规范行为,进一步将创卫工作推向新高度。爱国卫生工作经费每年从区级预算经费中列支。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83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含森林防火洒水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383,658.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292,630.2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1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7,981,028.43元。与上年86,048,818.11元对比2024年部门财务预算总收入减少24,665,159.45元,降低28.66%,主要原因是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专款资金、森林抚育专款资金、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专款资金等项目减少,故财务预算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273,658.66元,其中:本年收入43,292,630.23元,上年结转收入17,981,028.4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292,630.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86,048,818.11元对比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775,159.45元,下降28.79%,主要原因是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专款资金、森林抚育专款资金、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专款资金等项目减少,故财务预算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383,658.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273,658.66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1,722.12元,与上年16,463,725.00元对比增加1,837,997.12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退休费改由本单位发放,二是职业年金记实部分增加;项目支出42,971,936.54元,与上年69,585,093.11元对比减少26,613,156.57元,降低38.25%,主要原因是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专款资金、森林抚育专款资金、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专款资金等项目减少,故财务预算总收入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9,524.32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离退休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26,727.69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离退休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464,128.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603,912.8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74,869.60元,主要用于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遗属补助;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49,350.17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6,249.9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3,457.1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4,767.22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58,693.61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支出;

11.2110401“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支出321,7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支出;

12.2110405“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专款资金支出;

13.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3,138,833.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运行支出;

14.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8,783,102.00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运行支出;

15.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支出4,880,97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补助专款资金、坚果初加工生产线补助专款资金、临翔区2023年临沧坚果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退耕还林经费补助资金、五老山国有林场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专款资金支出;

16.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718,523.52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支出;

17.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481,757.17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

18.21302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专款资金支出;

19.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774,938.92元,主要用于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森林防火经费、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支出;

20.2130238“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退耕还林还草”支出13,713,80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专款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专款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支出;

21.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支出12,121,028.07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林草湿综合监测补助资金、森林抚育专款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款资金支出;

22.2130504“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135.82元,主要用于马鹿坑国有林场新建野生动物收容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23.2130505“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专款资金、坚果谷坚果庄园示范点建设项目专款资金支出;

24.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1,052,092.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支出;

2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098,096.4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5,005,827.07元(基本支出15,005,827.07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

(1)30101基本工资4,414,02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2)30102津贴补贴1,342,56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津贴补贴支出;

(3)30103奖金428,74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

(4)30107绩效工资4,511,84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工资、绩效工资(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4,128.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603,912.87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部分支出;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9,707.0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4,767.22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043.7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失业、大病保险缴费等支出;

(10)30113住房公积金1,098,096.4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48,809.15元(基本支出724,764.48元,项目支出12,724,044.67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249604.9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支出;

(2)30202印刷费190,19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印刷费支出;

(3)30205水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支出;

(4)30206电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

(5)30207邮电费60,0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邮电费支出;

(6)30209物业管理费42,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绿化费支出;

(7)30211差旅费354,21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差旅费支出;

(8)30213维修(护)费127,406.12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业务经费、森林防火经费支出;

(9)30216培训费36,290.00元,主要用于业务培训支出;

(10)30217公务接待费 37,5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

(11)30218专用材料费270,000.00元,主要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专款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森林防火经费、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支出;

(12)30226劳务费5,534,630.73元,主要用于临翔区2023年临沧坚果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补助专款资金、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专款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非税收入业务经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专款资金、坚果谷坚果庄园示范点建设项目专款资金、森林抚育专款资金支出;

(13)30227委托业务费5,872,763.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款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专项经费、非税收入业务经费、林草湿综合监测补助资金、森林抚育专款资金、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支出;

(14)30228工会经费172,464.48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1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6)30239其他交通费用409,665.9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28,667.57元(基本支出2,571,130.57元,项目支出18,957,537元)。其中:

(1)30302退休费1,376,252.01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费支出;

(2)30305生活补助19,100,323.56元,主要用于护林员补助、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遗属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专款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款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资金支出;

(3)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052,092.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支出。

4.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2,200,0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200,000.00元),其中:

30905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2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五老山国有林场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专款资金支出。

5.310资本性支出9,090,354.87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9,090,354.87元),其中:

(1)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3,034,398.6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

(2)31002办公设备购置127,621.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3)31005基础设施建设5,313,935.27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214,4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支出;

(5)31003专用设备购置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坚果初加工生产线补助专款资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08,811.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9,7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5,319.12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613,742.35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5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3次,共计接待489人次。

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森林防火经费

1.项目名称:森林防火经费

2.立项依据:云森指办发〔2012〕20号《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用于全区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支出。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云森指办发〔2012〕20号要求,完成全区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完成309.3万亩森林管护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用于全区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支出。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云森指办发〔2012〕20号要求,完成全区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完成309.3万亩森林管护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309,3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切实加强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完成309.3万亩森林管护工作,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用于全区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支出。

8.项目实施成效:切实加强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和草原火灾,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二)坚果谷、坚果庄园示范点建设项目专款资金

1.项目名称:坚果谷、坚果庄园示范点建设项目专款资金

2.立项依据:临翔财整〔2021〕3号《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在蚂蚁堆乡发展新型密植、矮化、定型的澳洲坚果种植模式,打造500亩坚果谷坚果庄园示范基地,完成500亩澳洲坚果薅铲施肥、拉枝整形、修剪嫁接、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工作,实现科学管理化,使坚果品质达到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质量标准。

5.项目实施内容:在蚂蚁堆乡发展新型密植、矮化、定型的澳洲坚果种植模式,打造500亩示范基地,完成坡地逐年垒台技术、科学施肥技术、整形修剪技术、薅铲整地、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1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在蚂蚁堆乡发展新型密植、矮化、定型的澳洲坚果种植模式,打造500亩坚果谷坚果庄园示范基地,完成500亩澳洲坚果薅铲施肥、拉枝整形、修剪嫁接、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在蚂蚁堆乡发展新型密植、矮化、定型的澳洲坚果种植模式,打造500亩坚果谷坚果庄园示范基地,完成500亩澳洲坚果薅铲施肥、拉枝整形、修剪嫁接、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工作。

(三)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专款资金

1.项目名称: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专款资金。

2.立项依据:临翔林请〔2021〕180号《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给予审核临翔区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推广种植林下有机三七600亩,配套建设电基础设施,新建10kV电缆线路6456.5米,新建0.4kV电缆线路1731米。发展林下有机三七产业,形成地方特色经济,引导和带动项目区及周边乡镇农户参与其中,有效拓宽农户增收渠道,促进乡村振兴。

5.项目实施内容:推广种植林下有机三七600亩,配套建设电基础设施,新建10kV电缆线路6456.5米,新建0.4kV电缆线路1731米。发展林下有机三七产业,形成地方特色经济,引导和带动项目区及周边乡镇农户参与其中,有效拓宽农户增收渠道,促进乡村振兴。

6.资金安排情况:2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推广种植林下有机三七600亩,配套建设电基础设施,新建10kV电缆线路6456.5米,新建0.4kV电缆线路1731米。发展林下有机三七产业,形成地方特色经济,引导和带动项目区及周边乡镇农户参与其中,有效拓宽农户增收渠道,促进乡村振兴。

8.项目实施成效:发展林下有机三七产业,形成地方特色经济,引导和带动项目区及周边乡镇农户参与其中,有效拓宽农户增收渠道,促进乡村振兴。

(四)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款资金

1.项目名称: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款资金

2.立项依据:临财资环联发〔2021〕44号《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森林资源管护专项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全面管护临翔区93.05万亩天然商品林,逐步提高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相关设施设备配备和优化,提升管理人员和护林员业务水平,增强群众保护森林的意识,提高保护森林的积极性,促进生态环境日趋好转。

5.项目实施内容:全面管护临翔区93.05万亩天然商品林,逐步提高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相关设施设备配备和优化,提升管理人员和护林员业务水平,增强群众保护森林的意识,提高保护森林的积极性,促进生态环境日趋好转。

6.资金安排情况:4,291,019.11元。

7.项目实施计划:对临翔区93.05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区域全面管护,逐步提高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相关设施设备配备和优化,提升管理人员和护林员业务水平,增强群众保护森林的意识,提高保护森林的积极性,促进生态环境日趋好转。

8.项目实施成效:增强群众保护森林的意识,提高保护森林的积极性,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天然林有效管护持续2年以上,促进生态环境日趋好转,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五)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1.项目名称: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2.立项依据:云财规〔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完成245.13万亩(公益林93.99万亩、商品林151.14万亩)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预防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

5.项目实施内容:完成245.13万亩(公益林93.99万亩、商品林151.14万亩)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预防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

6.资金安排情况:324,392.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完成245.13万亩(公益林93.99万亩、商品林151.14万亩)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预防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

8.项目实施成效:完成245.13万亩(公益林93.99万亩、商品林151.14万亩)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预防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

(六)非税收入业务经费

1.项目名称:非税收入业务经费

2.立项依据:临翔发〔2022〕13号《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翔区加强财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加强非税收入保障工作,非税收入业务经费用于林草工作相关费用开支,保障林草职工正常开展林草工作,保障林业草原工作有序进行,保护林业草原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5.项目实施内容:加强非税收入保障工作,非税收入业务经费用于林草工作相关费用开支,保障林草职工正常开展林草工作,保障林业草原工作有序进行,保护林业草原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6.资金安排情况:5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加强非税收入保障工作,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时全额进行上缴,按比例安排使用,非税收入业务经费用于保障单位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保障林业草原工作有序进行,保护林业草原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8.项目实施成效:加强非税收入保障工作,保障林业草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保护林业草原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款资金

1.项目名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款资金

2.立项依据:临财资环联发〔2021〕44号《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森林资源管护专项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全面管好51.44万亩国家级公益林、42.71万亩省级公益林。增强群众保护森林的意识,提高保护森林的积极性,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促进生态环境日趋好转,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5.项目实施内容:全面管好51.44万亩国家级公益林、42.71万亩省级公益林。增强群众保护森林的意识,提高保护森林的积极性,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促进生态环境日趋好转,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6.资金安排情况:7,318,591.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对临翔区51.44万亩国家级公益林、42.71万亩省级公益林进行有效管护,严格保护,科学管理,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真正使公益林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不断增强林农爱林护林积极性,形成全民护林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满足保障国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8.项目实施成效:全面管护临翔区51.44万亩国家级公益林、42.71万亩省级公益林,逐步提高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相关设施设备配备和优化,提升管理人员和护林员业务水平,增强群众保护森林的意识。

(八)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

1.项目名称: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

2.立项依据:临翔政办发〔2023〕52号《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翔区森林草原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通知》(云林防火〔2022〕3号)要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按Ⅰ级火险县专业队伍建设标准,组建400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其中:区级1支60人、乡级12支240人、国有林场2支100人,负责全区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通知》(云林防火〔2022〕3号)要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按Ⅰ级火险县专业队伍建设标准,组建400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其中:区级1支60人、乡级12支240人、国有林场2支100人,负责全区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190,7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为切实加强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和草原火灾,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通知》(云林防火〔2022〕3号)要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按Ⅰ级火险县专业队伍建设标准,组建400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其中:区级1支60人、乡级12支240人、国有林场2支100人,负责全区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按Ⅰ级火险县专业队伍建设标准,组建400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负责全区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切实加强了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和草原火灾,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九)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专款资金

1.项目名称: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专款资金

2.立项依据:云财规〔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完成245.01万亩(公益林93.9万亩、商品林151.11万亩)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预防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

5.项目实施内容:完成245.01万亩(公益林93.9万亩、商品林151.11万亩)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预防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

6.资金安排情况:213,106.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完成245.01万亩(公益林93.9万亩、商品林151.11万亩)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预防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

8.项目实施成效:完成245.01万亩(公益林93.9万亩、商品林151.11万亩)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预防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

(十)森林抚育专款资金

1.项目名称:森林抚育专款资金

2.立项依据:临财资环联发〔2021〕16号《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临财资环联发〔2022〕14号《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采取生长伐和生态疏伐的作业方式进行森林抚育1万亩,其中:五老山国有林场8300亩、平村乡1000亩、博尚镇700亩。

5.项目实施内容:采取生长伐和生态疏伐的作业方式进行森林抚育1万亩,降低林分密度、改善林木生长条件。其中:五老山国有林场8300亩、平村乡1000亩、博尚镇700亩。

6.资金安排情况:3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采取生长伐和生态疏伐的作业方式进行森林抚育1万亩,降低林分密度、改善林木生长条件,提升生态功能。其中:五老山国有林场8300亩、平村乡1000亩、博尚镇700亩。

8.项目实施成效:采取生长伐和生态疏伐的作业方式进行森林抚育1万亩,降低林分密度、改善林木生长条件,提升生态功能。

(十一)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专款资金

1.项目名称: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专款资金

2.立项依据:云林联发〔2015〕2号《关于完善陡坡地生态治理相关政策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完成2015年-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11000亩,对临翔区辖区内江河两岸、城镇面山、公路沿线、湖库周围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陡坡耕地进行生态治理,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

5.项目实施内容:完成2015年-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11000亩,对临翔区辖区内江河两岸、城镇面山、公路沿线、湖库周围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陡坡耕地进行生态治理,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

6.资金安排情况:2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完成2015年-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11000亩,对临翔区辖区内江河两岸、城镇面山、公路沿线、湖库周围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陡坡耕地进行生态治理,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

8.项目实施成效:对临翔区辖区内江河两岸、城镇面山、公路沿线、湖库周围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陡坡耕地进行生态治理,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

(十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专款资金

1.项目名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专款资金

2.立项依据:临财资环联发〔2022〕44号《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通过修复治理2021年3000亩中度退化草原、2022年6000亩中度退化草原,及时开展监测及草原生物监测、调查、防治,有利于草原生态修复、起到生态绿化、促进地方畜牧业的发展,草原生态修复能进一步恢复和提高,发挥出最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满足保障国土安全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5.项目实施内容:通过修复治理2021年3000亩中度退化草原、2022年6000亩中度退化草原,及时开展监测及草原生物监测、调查、防治,有利于草原生态修复、起到生态绿化、促进地方畜牧业的发展,草原生态修复能进一步恢复和提高,发挥出最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满足保障国土安全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6.资金安排情况:2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通过修复治理2021年3000亩中度退化草原、2022年6000亩中度退化草原,及时开展监测及草原生物监测、调查、防治,有利于草原生态修复、起到生态绿化、促进地方畜牧业的发展,草原生态修复能进一步恢复和提高,发挥出最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满足保障国土安全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有利于草原生态修复、起到生态绿化、促进地方畜牧业的发展,草原生态修复能进一步恢复和提高,发挥出最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满足保障国土安全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十三)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专款资金

1.项目名称: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专款资金

2.立项依据:云发改西部〔2015〕46《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通过实施2020年度25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完成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批500元/亩补助、第二批300元/亩补助,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而且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增加收入创造契机,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5.项目实施内容:通过实施2020年度25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完成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批500元/亩补助、第二批300元/亩补助,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而且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增加收入创造契机,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6.资金安排情况:7,513,8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通过实施2020年度25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完成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批500元/亩补助、第二批300元/亩补助,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而且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增加收入创造契机,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实施2020年度25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完成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批500元/亩补助、第二批300元/亩补助,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而且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增加收入创造契机,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十四)林长制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林长制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翔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翔办字〔2021〕5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为进一步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全面建立林长制体系。根据《临翔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保障林长制工作办公经费,开展林长制宣传、培训等工作,购置林长制工作办公设备,保障区级及10个乡(镇、街道)林长制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在全区101个村(社区)级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

5.项目实施内容:为进一步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全面建立林长制体系。根据《临翔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保障林长制工作办公经费,开展林长制宣传、培训等工作,购置林长制工作办公设备,保障区级及10个乡(镇、街道)林长制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在全区101个村(社区)级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

6.资金安排情况:1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为进一步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全面建立林长制体系。根据《临翔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使用林长制工作经费,开展林长制宣传等工作,保障区级及10个乡(镇、街道)林长制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8.项目实施成效:进一步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全面建立林长制体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4,764.48元,与上年727,389.68元对比减少2,625.20元,降低0.36%,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108,000.00元,30211 差旅费30,000.00元,30206电费3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72,464.48元,30217公务接待费37,5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30216培训费5,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69,800.00元,30205水费12,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60,000.00元,30207邮电费50,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4年1月上报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月报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25,925,766.18元,其中,流动资产15,849,851.59元,固定资产29,737,625.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0,335,744.41元,无形资产2,545.1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16,582.6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20,800.15元,固定资产增加16,312,151.86元,在建工程减少7,177,313.19元,无形资产增加2544.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330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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