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101000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临翔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和国土绿化的具体组织措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2)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重点工程造林项目年度施工设计,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整改复耕等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以及生态公益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建设,以及各类林业工程造林项目的建设;承担石漠化治理有关工作;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质资源的管理;负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有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应由本级政府批准的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以及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编制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
(5)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6)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国家和省级森林及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区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组织、指导、监督国家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区林地、林权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协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林权登记工作。
(8)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生产经营加工以及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产业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9)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林业生产、林产品产值的统计;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0)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全区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12)负责对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管理和指挥协调,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负责跨县(区)、乡镇(街道)有关森林公安业务的重点行动、重特大案件、重特大事件的协调处置;负责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参与公安机关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负责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工作,对林区过境通道贩运贩卖毒品实施打击,负责林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督办查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督办查办野生动植物走私、贩卖、运输案件和侵占林地等案件;负责督办查办林业行政案件;做好全区森林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基层法治建设;对森林公安队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情况实施督查。
(13)承办临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森林临沧”建设战略部署,以增绿提质增效为根本任务,统筹做好林业生态建设、修复和保护等各项工作,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持续改善,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加强,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服务意识,打造勤政廉政林业干部队伍,全局上下高效廉洁地开展工作,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森林临翔”建设初见成效,全年共实现林业产值27.22亿元,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5130元,森林覆盖率达74.26%。
(1)行业扶贫成效显著。按照“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天然林停伐、公益林补偿、生态护林员选聘、整改复耕、太阳能、节柴灶发放等项目,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256万元,1079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收益达1163.6元。
(2)造林绿化工作扎实推进。认真按照中央、省、市下达的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好以新一轮整改复耕、中央造林补贴、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等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工程。
(3)森林资源管护成效明显。围绕森林资源安全,切实抓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措施,圆满完成了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保护,认真开展木材采伐审批,严厉打击涉林违规犯罪活动,扎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着力打造林业品牌,积极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创新发展方式,大力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实现林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完成全区所有林地的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投保工作,加强林地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工作。
(5)林业改革活力不断增强。在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认真开展查缺补漏,积极调处林权纠纷案件,巩固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体系,健全环境保护投入、科技支撑、综合治理等有效机制,提高环境风险管控能力,结合实际拟定了临翔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根据中央,省,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意见要求,作为临沧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单位,全面通过省级国有林场改革验收;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40项指标体系,进一步推进完善森林覆盖率、营造林、城区绿化、城区公园绿地面积、道路绿化、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面山恢复、精品村庄绿化、森林康养休闲基地、森林人家、森林校园等建设工作。
(6)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展开。一是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二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把党风廉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步组织实施、一起检查考核,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召开了全区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做到林业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四是强化学习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按照行政权责清单正确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临翔区行政审批内容及办事流程指南办理有关事项,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做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五是积极主动答复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本级)
2.临沧市临翔区森林公安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3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66,043,946.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05,072.13元,占总收入的74.35%,比上年同期减少21.24%,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减少;其他收入16,938,874.48元,占总收入的25.65%,比上年同期增加148.44%,主要原因是2018年临沧市临翔区翔昌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拨入2017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18年林业局(本级)账并入林场及公益林账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6,898,261.36元。其中:基本支出19,455,350.13元,占总支出的29.08%,比上年同期增加4.22%,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整增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7,442,911.23元,占总支出的90.92%,比上年同期减少45.02%,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减少,2018年基本建设类整改复耕项目未拨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55,350.1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2%,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整增加财政拨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林业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42,911.2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02%,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412.58元、2110403自然保护区1,560,000.00元、2110501森林管护5,963,074.00元、2110602退耕现金42,000.00元、2110605整改复耕工程建设6,730,379.00元、2110699其他整改复耕支出4,474,098.00元、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236,900.00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220,184.00元、2130205森林培育1,122,675.58元、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199,952.91元、2130221林业产业化263,100.00元、2130227林业贷款贴息326,000.00元、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1,827,346.36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18,162,788.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29,934.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95%。比上年同期减少38.99%,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83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比上年同期减少69.68%。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831.08元;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5,83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比上年同期减少4.13%。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8,915.00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0元、2080801死亡抚恤248,510.0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114.93元;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4,28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比上年同期增加81.09%。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9,900.1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40,719.1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56,300.0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368.00元;
4.211类节能环保支出21,632,3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7%,比上年同期增加50.03%。主要用于2110403自然保护区1,560,000.00元、2110501森林管护5,963,074.00元、2110602退耕现金42,000.00元、2110605整改复耕工程建设6,730,379.00元、2110699其他整改复耕支出4,100,000.00元、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236,900.00元;
5.212类城乡社区支出3,220,1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比上年同期增加110.70%。主要用于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220,184.00元;
6.213类农林水支出26,722,25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2%,比上年同期减少57.23%。主要用于2130201行政运行2,251,354.36元、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7,890,581.26元、2130205森林培育1,107,305.38元、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4,443,808.60元、2130221林业产业化263,100.00元、2130227林业贷款贴息326,000.00元、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1,827,346.36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8,612,755.61元;
7.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124,1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124,188.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1,400.00元,支出决算为195,428.00元,完成预算的77.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8,458.00元,完成预算的8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970.00元,完成预算的51.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8,479.00元,下降1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542.00元,下降11.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37.00元,下降15.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458.00元,占81.08%;公务接待费支出36,970.00元,占18.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458.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9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8,458.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97%,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林业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97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8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9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80%,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7,700.5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07%,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办公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0,315.05元、印刷费8,493.30元、咨询费8,000.00元、手续费635.00元、水费6,668.60元、电费11,991.81元、邮电费79,587.23元、差旅费87,256.20元、维修(护)费930.00元、会议费7,530.00元、培训费4,800.00元、公务接待费5,440.00元、劳务费240,092.00元、工会经费199,208.50元、福利费27,977.6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115.12元、其他交通费用371,1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6,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资产总额142,032,063.59元,其中,流动资产59,766,453.76元,固定资产12,133,499.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0,132,109.64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45,286.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1,654.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87,3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65项,账面原值872,910.4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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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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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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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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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2032063.59 |
59766453.76 |
12133499.19 |
6736547.43 |
1044824.17 |
4352127.59 |
70132109.64 |
1.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5,959.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1,04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76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5,1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评价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2018年度整体支出管理,科学评价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特点,成立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召开绩效自评专题会议,部署有关事宜,收集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由项目股室按照资金安排使用方向分工负责,具体组织相关项目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8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18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18年度本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目资金,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