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101000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临翔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和国土绿化的具体组织措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2.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重点工程造林项目年度施工设计,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耕还林等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以及生态公益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建设,以及各类林业工程造林项目的建设;承担石漠化治理有关工作;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质资源的管理;负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有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应由本级政府批准的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以及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编制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
5.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6.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国家和省级森林及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区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组织、指导、监督国家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区林地、林权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协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林权登记工作。
8.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生产经营加工以及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产业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9.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林业生产、林产品产值的统计;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0.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全区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12.负责对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管理和指挥协调,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负责跨县(区)、乡镇(街道)有关森林公安业务的重点行动、重特大案件、重特大事件的协调处置;负责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参与公安机关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13.负责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工作,对林区过境通道贩运贩卖毒品实施打击,负责林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督办查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督办查办野生动植物走私、贩卖、运输案件和侵占林地等案件;负责督办查办林业行政案件;做好全区森林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基层法治建设;对森林公安队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情况实施督查。
14.承办临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三防”工作为重点,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我区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圆满完成了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任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果良好。我局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紧紧围绕临沧市林业局下达给我区的目标管理责任指标要求,积极开展森防检疫的各项工作,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加大防治工作由部门防治向社会化防治转变的改革和创新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预期计划,切实有效地保护了我区的森林资源安全。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紧紧围绕临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稳增长和扶贫工作大局,主动做好“大临铁路、玉临高速、机场高速、临清高速、搬迁安置”等“五网”建设重点工程涉林审批服务。
2.以森林临翔建设为抓手,以全民义务植树为动力,促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积极开展森林临翔建设。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路域绿化“增花补绿”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绩显著。把植树造林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核心工作来抓,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荒山荒地绿化造林、木本油料基地建设等工程建设。林业技术培训、推广和新品种引进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以新一轮退耕还林、澳洲坚果种植为重点,积极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
3.深化林业改革,抓好森林资源的合理流转,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国有林场公益性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政策,严格界定流转林权范围,完善林权流转制度。
4.积极发挥林业产业优势,助力精准脱贫。
根据《临翔区实施“328”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要求,我局挂钩帮扶博尚镇永泉村、邦别村、勐准村、永和村、博尚村五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22户。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实施林业扶贫项目。
5.强化部门职能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工作,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洁,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决策科学化,提高行政组织管理水平。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坚持执政为民的思想,强化公仆意识。加强机关管理,利用每周星期五下午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知识、业务知识。
6.狠抓案件查处,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突出宣传工作,树立森林公安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本级)下属10个事业单位:营林站(退耕办)事业编制22名(专技20名、工勤2名)、林木种苗站(核桃产业发展办公室)事业编制9名(专技8名、工勤1名)、林业调查规划队事业编制12名(管理2名、专技9名、工勤1名)、农村能源工作站事业编制3名(专技2名、工勤1名)、临沧大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临沧管理所事业编制7名(管理1名、专技4名、工勤2名),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事业编制3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专技5名、工勤1名)、林场管理办公室事业专技编制3名、五老山国有林场事业编制8名(专技6名、工勤2名)、马鹿坑国有林场事业编制8名(专技6名、工勤2名)。
2.临沧市临翔区森林公安分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科、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蚂蚁堆林区派出所、邦东大雪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圈内林区派出所、大田河林区派出所、平村林区派出所、小道河林区派出所11个内设机构及派出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3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69,167,864.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49,870.42元,占总收入的90.1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817,993.71元,占总收入的9.86%。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5.10%,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项目资金在整合平台,未拨到林业局(本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04,962,667.71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7,867.35元,占总支出的17.79%;项目支出86,294,800.36元,占总支出的82.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11.34%,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在2017年支出,2017年单位实有人数增加,工资标准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67,867.3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3.33%,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实有人数增加,工资标准调整导致的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294,800.36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04%,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在2017年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40.00元,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9,600,000.00元,2110501森林管护9,513,326.00元,2110605退耕还林工程建设3,761,715.43元,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824,491.00元,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28,300.00元,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221,017.00元,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200,000.00元,2130205森林培育24,038,628.39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534,000.00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7,239.00元,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1,528,744.78元,2130221林业产业化542,500.00元,2130227林业贷款贴息11,250.00元,2130232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23,800.00元,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1,590,698.52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24,647,575.82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00,000.00元,2299901其他支出201,174.4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349,870.42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0.14%。与上年对比减少32.15%,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项目资金在整合平台,未拨到林业局(本级)。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63,279.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6%。与上年对比增加31.46%,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标准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在2017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0,46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80,461.88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0,000.00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0%。主要用于文化创作与保护9,600,0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3,99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2,8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55,1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6,752.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0元,死亡抚恤235,601.2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37.67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76,06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66,868.00元,事业单位医疗409,197.60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14,418,57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8%。主要用于森林管护9,513,326.00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3,668,719.80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236,525.00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1,52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28,300.00元;
7.农林水(类)支出62,485,88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7%。主要用于其他农业支出200,000.00元,行政运行2,008,799.00元,林业事业机构8,350,940.20元,森林培育24,038,628.39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309,400.00元,林业产业化542,500.00元,林业贷款贴息11,250.00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23,800.00元,林业防灾减灾1,526,163.97元,其他林业支出15,399,560.68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4,074,847.6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1,400.00元,支出决算为223,907.00元,完成预算的8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907.00元,完成预算的61.4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5,153.16元,下降3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457.16元,下降2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696.00元,下降59.5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改革后在用车辆减少导致运行维护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0元,占80.39%;公务接待费支出43,907.00元,占19.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林业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9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9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2,911.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1%,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实有人数增加,日常公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25,544.09元、印刷费3,218.00元、咨询费35,000.00元、手续费203.00元、水费4,426.80元、电费14,755.86元、邮电费50,363.38元、差旅费122,662.00元、维修(护)费21,535.00元、培训费480.00元、公务接待费24,167.00元、劳务费99,994.39元、委托业务费2,630.70元,工会经费280,461.88元、福利费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309.84元、其他交通费用360,2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9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资产总额122,886,777.21元,其中,流动资产69,724,582.83元,固定资产12,605,153.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0,557,041.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32,381.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40,354.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46,743.07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138,890.1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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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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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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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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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2,886,777.21 |
69,724,582.83 |
12605153.38 |
7,852,774.77 |
1,025,663.22 |
3,726,715.39 |
40,557,041.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5,90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8,3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7,50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5,90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91%。
政府采购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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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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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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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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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合 计 |
1,490,216.00 |
1,490,216.00 |
1,490,216.00 |
1,485,907.00 |
1,485,907.00 |
1,485,907.00 |
||||||
货物 |
899,056.00 |
899,056.00 |
899,056.00 |
898,399.00 |
898,399.00 |
898,399.00 |
||||||
工程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
服务 |
441,160.00 |
441,160.00 |
441,160.00 |
437,508.00 |
437,508.00 |
437,508.00 |
||||||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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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指标类型 |
项目绩效指标名称 |
申报项目确定的预期绩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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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标准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
优 |
良 |
中 |
差 |
|||
产出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
无 |
无 |
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1‰ |
优 |
产出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85%以上,成灾率控制在0.68%以下。 |
无 |
无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在85%以下,成灾率超过0.68%。 |
优 |
产出指标 |
木本油料基地建设 |
当年任务完成率达90%以上 |
当年任务完成率达80%-90% |
当年任务完成率达60%-80% |
当年任务完成率达60%以上 |
优 |
产出指标 |
低效林改造 |
当年任务完成率达90%以上 |
当年任务完成率达80%-90% |
当年任务完成率达60%-80% |
当年任务完成率达60%以上 |
优 |
产出指标 |
林业贷款贴息 |
当年任务完成率达90%以上 |
当年任务完成率达80%-90% |
当年任务完成率达60%-80% |
当年任务完成率达60%以上 |
优 |
效益指标 |
公益林管护效果 |
无滥伐盗砍和违法征占用公益林行为,公益林资源未遭受破坏 |
存在一次滥伐盗砍和违法征占用公益林行为,公益林资源遭受破坏程度低 |
存在两次以上五次以下滥伐盗砍和违法征占用公益林行为,公益林资源遭受破坏程度较大 |
存在五次以上滥伐盗砍和违法征占用公益林行为,公益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 |
优 |
效益指标 |
农村能源项目完成率 |
100% |
95%-99% |
90%-95% |
90%以下 |
优 |
产出指标 |
森林覆盖率增长情况 |
0.50% |
0.30% |
0.20% |
0.20% 以下 |
优 |
产出指标 |
森林防火当日扑灭率 |
24小时内扑灭火灾次数,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5%。 |
无 |
无 |
24小时内扑灭火灾次数,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低于95%。 |
优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无 |
无 |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下 |
优 |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天然林保护: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2.退耕还林:反映专项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3.林业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6.林业技术推广: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实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7.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8.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10.林业产业化: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2.林业执法与监督: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101111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