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
(2019年1月10日)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林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152809。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临翔府办明电〔2019〕1号)文件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我局明确各部门责任,配备了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截至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督查、考核,并及时向政府报告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工作,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截2018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主动对精准扶贫项目涉及资金进行公示公开,共公开8项涉及资金1065.6312万元。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受理并办理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事项15件。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公开2018年度17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其中:政协提案7件、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回头看2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公开涉及林业行政事项办理业务手册及办事指南等17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无。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公开平台发布涉及林业新闻、信息、报道127条。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无。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公开形式。深入开展网上互动沟通,通过建立“投诉举报”等栏目,及时反映社会公众对本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听取社会呼声,并及时答复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从而化解矛盾,密切政府与公众的关系。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数量还不够多。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严格按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继续对涉及林业行政许可相关事项进行依法公开,认真依申请进行信息公开,加强涉及林业扶贫项目情况公开,继续对建议提案办理完成情况进行依法公开。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