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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区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参与全区区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监管工作。配合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临翔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区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拟定临翔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评分细则,将耕地保护责任纳入乡镇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土地整治项目8个,预算总投资2296.706万元,预计可产生耕地数量指标313.5285亩、水田指标2070.102亩、产能49.95万公斤,目前已完工正在开完善内业资料4个,正在申请指标入库2个,正在施工2个;完成耕地后备资源实地踏勘,符合提质改造条件的图斑有602个、面积8285亩,符合补充耕地的图斑有20个、面积515亩;加大违法占用耕地查处力度,落实“大棚房”整治、违规别墅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违法专项整治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要求,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二是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完成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8个、面积1757.247亩,单独选址项目3个、面积686.8905亩;正在组织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前期工作12个、面积1652.118亩;正在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报批项目8个、面积119.214亩;完成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及数据录入22个、面积19.713亩;完成临翔区三岔箐水库、大临铁路轨枕生产线、大营铺水库、临翔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弃渣场、临翔区2020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批)沥青搅拌站等5个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查上报,预存土地复垦费298.7777万元;2021年组织具体项目供地方案报批26个、面积426.388亩,完成具体项目供地20宗、面积517.31亩,出让(划拨)总价款66164.5万元;2017-2021年动态巡查率99.68%,坐标录入达到 100%;办理国有土地划拨转出让17宗、面积3.5908亩,收取土地出让金362.8041万元。
三是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审批管理,认真开展采矿权联勘联审、相关规划审查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7件、审查矿业权过期原因5件;抓好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工作;完成全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3个;完成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转税务部门征收前期工作,矿权使(占)用费收缴共涉及11个矿区7500元;开展矿山日常巡查管理,共计检查77家次,出动234人次;做好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完成《临翔区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2020—2025)》编制工作,正在组织区级审查;完成建设项目矿产压覆查询13个;完成2020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采矿权16个、探矿权2个;完成5个矿业权延续变更登记及信息公告;完成3个矿业权涉及基本农田论证工作;完成2020年动测实测的评审工作。
四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序开展。完成林权类登记首次发证工作,突破了临翔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进展缓慢甚至无进展的现状;完成中骏世界城、佤山凤城等小区交地即交证试点推进工作及金玉旗缘小区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和审批流程,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推进“互联网+”建设,在农业银行抵押登记端口前置,在建设银行建成“互联网+抵押登记”平台;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13754件,制发不动产权证7982件,抵押登记证明4626件,其他登记1014件,无积压受理件,完成各类档案查询55015人次,收取登记费134.21万元、土地收益金111.39万元、工本费0.514万元;移交档案及数据12万件;解决富丽家园、林翔时代广场、都市明珠、茶马古镇等12个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2305户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充分化解了群众矛盾; 收费用246.114万元;发布不动产登记公告274份;现场查堪76宗,纠纷调处25宗;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登记发证1334宗。
五是不断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调整充实了临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单位及成员,编制和修订了临翔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措施,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273份;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提前做好预警防范;加强汛前、汛中、汛后巡查、排查、核查,开展巡查、排查45次,共排查隐患点978个(次),处置隐患点31个,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700份。至目前为止,临翔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66个,聘用监测员169人(其中缩面提标128人);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险情、灾情速报制度;加强防灾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避险意识。2021年共发放宣传册1500余份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次,组织培训12次;抓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2021年新建大型项目1个,新建中小型项目3个已预验收,报市级竣工终验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3个、大型项目5个,区级正在组织初验中小型项目2个;抓好临翔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工作成果已经通过区级的审查;积极组织开展临翔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已完成报告编制;抓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临翔区废弃矿山图斑228个区级核查,确定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损毁图斑4个,面积52.87公顷。
六是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成果上报、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及村庄建设边界试划,市新增指标分解落地,城镇职能布局、中心城区道路网及用地规划布局方案初稿及相关图纸以及区级市政设施规划方案等内容。向区人民政府汇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正在开展9个专题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开展项目前期选址、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工作,2021年共开展项目选址踏勘120余次,办结用地建设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9个,涉及面积407.8578公顷。做好区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2021年召开专家审查会15次,审查项目67个,组织区空规划委全体会议16次,审议102个项目,完成38个规划方案审批。进一步加强规划许可管理工作,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327宗,其中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70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7宗。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果提升完善工作,100%完成行政村和自然村草图勾画,充分利用双节发动牵头人回乡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国庆期间对10个乡镇(街道)规划工作开展了实地调研督导,初步形成47个行政村规划草案,达编制任务总数的61%,凤翔街道石房村等一批基础好、有特色、可实施、群众热情参与的重点村庄已先行启动建设并初见成效。
七是紧抓自然资源执法。持续开展“两违”整治,整改部分社区违法用地集中建房问题,加强案件查办力度,共开展调查取证627户,完成现场勘查测绘563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91户,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209户,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9件,作出复议决定129件,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64件,出庭应诉243次,申请强制执行97起,拆除违章建筑352栋,拆除建筑面积17.55万平方米,完成“两违”存量整改374宗;摸排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核查数据9076条。组织学习培训“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相关规定。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开展监管矿山、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点、办公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开展巡查197次,出动巡查车辆1077辆次,出动人数4953人次,人工填封非法小煤窑13井,累计扣押挖机5台,运输车1辆。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9件,罚没收入33万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证考试三批次,通过43人。
八是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完成临翔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完成临翔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开展临翔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核实整改工作;完成临翔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完成临翔区基准地价更新及南美乡、马台乡、邦东乡、蚂蚁堆乡4个乡镇基准地价初稿测算;启动开展临翔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次)编制工作,涉及面积93.78亩,项目3个;完成永久基本疑似问题核实56747个图斑核实认定工作;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的47个耕地卫片图斑的实地核查举证工作;信息报送50条;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理答复信访80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有5各下设中心,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临沧市临翔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档案管理中心;
5、临沧市临翔区城乡规划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6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61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03.36万元,占总收入的95.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12.76万元,占总收入的4.29%。与2020年全年收入4,905.15万元对比增加4710.97万元,同比增加96.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758.07万元,增长1.07倍;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7.1万元,下降10.24%。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返还临翔区土地收储中心2018年土地收储成本专项资金6963.56万元,增大我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4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98万元,占总支出的14.61%;项目支出10,111.31万元,占总支出的85.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20年全年支出合计4,014.17万元对比增加7827.12万元,同比增长1.94倍,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85万元,同比增长3.34%;项目支出增加7771.27万元,同比增长3.32倍。总支出增加的原因:一是2021年新录用人员增加,增大我单位基本支出;二是区财政返还临翔区土地收储中心2018年土地收储成本专项资金6963.56万元拨付临翔区土地收储中心,增大我单位的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9.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33%,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录用人员增加,增大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4.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5.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6%。2021年人均基本支出17.65万元,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4.9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11.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32倍,主要原因区财政返还临翔区土地收储中心2018年土地收储成本专项资金6963.56万元拨付临翔区土地收储中心,增大我单位的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地质灾害防治980.54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和应急处置;2.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123.5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设计费等方面支出;3.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09.3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支出;4.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28.75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调查内外业务等方面支出;5.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15万元,主要用于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等方面支出;6.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性支出381.25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土地整治项目、矿山综合执法项目、乱占耕地建房等方面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9.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4%。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2790.76万元对比增加808.63万元,同比增加28.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同时劳务费用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比上年同期减少37.26万元,减少17.86%。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经费、遗属补助、抚恤金以及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比上年同期增加28.58万元,增长31.46%。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离休医疗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增长1倍。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自然生态保护办公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万元,增长1倍。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城乡社区办公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11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6%。比上年同期增加64.25万元,增长3.13%。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行政运行,事业运行,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9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比上年同期增加1.98万元,增长2.17%。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8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4%。比上年同期增加650.8万元,增长1.97倍。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理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预算的9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43.4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临翔区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56%。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8.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93.81%;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6.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卫片执法、地质灾害项目风险防控工作等所发生的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地质灾害巡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32万元,增长28.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临时人员劳务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37460.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128.08万元,固定资产823.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477.39万元,无形资产31.5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6.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7460.23 |
33128.08 |
823.23 |
361.4 |
88.54 |
373.29 |
3477.39 |
31.53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264.51万元,共4个项目。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成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预算绩效办公室工作人员收集了相关材料,依据收集的有关材料,对自评项目进行初步打分,逐项审核指标,自我总结,得出结论,完成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通过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最终评价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1.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14.6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6%。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81万元对比增加7042.8万元,增加25.9倍,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返还临翔区土地收储中心2018年土地收储成本专项资金6963.56万元。
2.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7.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1.87%。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2万元对比增加7149.17万元,增长40倍,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返还临翔区土地收储中心2018年土地收储成本专项资金6963.56万元拨付临翔区土地收储中心。
(二)国有资本预算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预算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部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33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