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长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竞得位于区一中南侧的临翔区2021LXCR-011号宗地使用权,用作“海棠文院”项目建设,过程中因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及企业经营策略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于2024初停工。为切实盘活项目、化解风险,临沧长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变更“海棠文院”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具体为:
一是:将规划条件停车位配建指标调整为按照详细规划要求执行,其中:
住宅部分:90㎡以下按0.8个/每户,90㎡-144㎡以下按1个/每户,144㎡-200㎡以下按1.3个/每户,200㎡以上按1.5个/每户。
商业部分:按0.7个/100m。
二是:取消商业兼容比例下限,由10%-15%调整为≤1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实施全流程监管的通知》的规定,现就临沧市临翔区2021LXCR-011号宗地规划条件变更事宜,征求用地周边相关单位、人员的意见建议。
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6日。
公告期间,如对临沧市临翔区2021LXCR-011号宗地规划条件变更事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向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反映。
反馈电话:0883-2153358
电子邮箱:lxqgtkjghbgs@163.com
邮寄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13号,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677000
传真:0883-215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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