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czj22/2024-00254
发布机构
临翔区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0-12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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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全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5.承担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无证犬、流浪犬的处置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制造影响周围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推进全区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全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9.承担全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10.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及群团等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承担《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的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洁净宜居环境。一是加强清扫工作。落实7:30至21:30全天候保洁制度,确保卫生质量做到“七无六净”,“七无”:即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瓦沙石、无泼洒物、无污泥积水(遇雨天应在雨停后及时将雨水推净)、无人畜粪便、无小广告;“六净”:即路面净、沟眼(边沟)净、树穴净、落沙井净、花坛净、墙根净;二是规范垃圾清运。临翔主城区垃圾产生量为220吨/天,采取响铃式流动收集及定点清运方式相结合,缩短了生活垃圾在城市街道的滞留时间,做到垃圾即满即清即处理,杜绝迟清漏清现象发生。2022年临翔区生活垃圾清运至云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量合计:4627车次,58515.59吨;临翔区生活垃圾清运至凤庆云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垃圾量合计:143车次,1871.98吨;三是开展机械化洗扫工作。加大保洁作业力度,优化普扫、人行道冲洗、道路高压清洗、冲洗、机扫、洗扫等机械化作业能力,确保道路洒水和冲洗频率为每天不少于3次和主次干道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四是规范四分类垃圾桶及果皮箱设置。2022年增加240升的四分类密闭垃圾桶共860只,摆放68座垃圾分类亭,安装果皮箱1090只,主城区共设置四分类垃圾桶2259只;五是开展好喷雾作业。大力开展大气环境雾化降尘治理工作,制定了相关作业方案和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派出洒水车、洗扫车、云雾降尘车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力度,全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六是做好垃圾中转站管理。督促环卫公司每日加强对6座垃圾中转站和垃圾斗放置点的冲洗、消杀除臭,及时转运生活垃圾工作,确保中转站压滤液不出现满溢、外排现象;七是有序开展智能垃圾分类工作。2022年8月15日正式启动临翔区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示范点,在主城区文林秋苑小区、玉龙花园小区、旗山花园小区三个示范点,共投放4套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和12座不锈钢分类亭,进一步推动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八是公共卫生间管理全达标。主城区共有公共卫生间58座,按照“三无三有”“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及“三净两无一明”开展公厕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专人专厕”保洁制度,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实时调整清洁消毒和保洁频次,不断提升公厕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各类厕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设置全达标工作,2022年主城区58座公厕管理均达标。

2.强化市容秩序管理,营造整洁有序城市环境。一是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实行“街长制”管理,分区域、分路段采用“定岗、定人、定时、定责”管理模式,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与城区沿街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释“门前五包”的相关内容、规定,让广大商户认真学习责任书内容并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集中签订过程共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 4000余份,粘贴门前五包责任牌4000余块;对于新开门店,我局将陆续补签“门前五包”责任书和粘贴责任牌;二是扎实整治违章占道行为。全面整治中心城区违规占用城市道路行为,取缔沿街门面出店经营,在沿街两侧搭建各类棚点、堆放物料,占用人行道(含盲道)、消防通道的行为,严格占道活动审批,共审批施工占道341次;受理经营性占道20次;积极引导流动摊点进入交易市场和固定店铺经营,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36000余户次;清理流动摊点35000余户次;暂扣各类占道物品500余件,对暂扣物品到期未处理的,如水果等食物,送给临沧市儿童福利院进行赠送处理。共查处占道经营384起,施工占道4起。因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对全城流动三轮车进行登记及材料收集,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不影响交通、行人且人员集中的空闲区域,划定170个摊位,引导水果摊贩到划定摊位售卖;三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一楼一标准、一店一招牌”的要求,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加大违章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制度,严防出现反弹,对破损掉字、褪色陈旧的门头招牌、户外广告,督促业主按要求更新完毕并组织专业人员对违规、破旧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进一步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执法监察力度,凡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门头招牌,一经发现,一律拆除或收缴;督促广告公司增加公益广告比例,提高公益广告的含金量,营造浓厚文明、卫生氛围。共报备门头699份,处罚擅自在公共区域设置广告牌4起,收缴、拆除破旧广告灯箱、广告牌及违规设置的广告牌720余块,拆除私拉乱挂布标460余幅;四是扎实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2021年8月26日以来,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区交警队对临翔主城区及火车站周边开展停车秩序整治。共处理违停车辆10000余起;随着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持续推进,“三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问题日益突出,为规范管理,经区政府批准,我局在人员集中且不占用盲道、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人行道划定一定数量三车停车位,共划定三车停车位9000余个;一方面加大对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的处罚力度,对乱停乱放车辆采取拖离并给予50元/辆的行政处罚。处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3起;另一方面我单位对三家企业进行约谈,联合交警约谈企业1次,我局单独约谈企业1次,日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督促企业方加大路面巡查人员投入,加强路面巡查频率,确保乱停乱放情况在第一时间得到整改。

3.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一是全面排查整治市区存有隐患的雨水箅子、窨井盖、人行道及路面。城市建成区共有各类窨井盖15594个,其中,市政类10563个、通讯类3032个、电力类745个、广电类350个、交通类241个,其他类663个。全市共排查隐患窨井盖及雨水箅子4148个,已完成整治4148个。其中在原有基础上加固3738个、更换410个、加装防坠网150套、防震圈80个,整改率100%。修复主城区市政道路上存有隐患的人行道约1100平方米;修复路面710平方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二是做好城市排水管网清疏工作。清掏茶贸大厦至西门段、南塘街一线、汀河西路段、文林秋苑主干道、东环路茶马古镇段、机场高速高架桥段、迎宾路段7条雨污水管网,清运淤泥120余车,协调建设沉沙池5处10个(机场高速高架桥段1个、文林秋苑段2个、东环路蔬菜批发市场路段1个、南信桥社区段3个,京越府3个),及时疏通主城区积水点21处三是做好城区路灯维护维修。临翔城区建成路灯约12755盏,市政道路路灯安装率达100%。其中,市区市电路灯8714多盏,城区内太阳能路灯2682盏,太阳能风光互补路灯1059盏,壁挂式太阳能路灯300盏。2022年已维修圈掌街、南天路、洪桥路、学府路、温泉路、公园路等道路的老旧市电路灯1350余盏、维修世纪路、汀旗路、凤翔路、白塔路等绿色照明改造路灯110余盏;维修沧江园周边、东西环线、缅宁大道、南汀河滨河路等道路的太阳能路灯510余盏;抢修沧江路、白塔路、玉带路等市政道路被雨污水管网改造开挖损坏的电缆170米。处理车撞灯杆事件11起;配合做好企业或村寨实施开口移杆13盏,确保城区亮灯率达96%以上;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别与两个街道办事处和5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部门所管理井盖的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建立防洪排涝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防汛工作的李忠旺副局长为组长防汛工作组,进一步做到强化责任管理,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目标责任体系;六是开展好应急演练和内涝处置工作。2022年,共开展应急处置演练2次,参与内涝抢险5次。

4.加强园林绿化管护。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工作目标,坚持责任明晰的绿化管护工作原则,按照《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DB11/T 213—2014)要求,积极配合绿美临沧做好临沧城市绿化养护,结合不同地段、不同绿化苗木的生长情况,根据各个时节气候特点,及时开展浇水、施肥、松土、修剪、补植更新和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护工作,完成缺塘补植约6000平方米,播撒草籽约6000平方米,完成全城绿化带修剪约50万平方米,完成全城病虫害防治约85万平方米,完成了小洪桥、圈掌街、南塘街、南天路等路段搭碰高压线的树木修剪,世纪路、沧江路、南汀河、西河两岸等行道树干枯枝的修剪2450株,绿化带环境整治约45万平方米;二是做好玉龙湖,沧江园,西河、南汀河两岸等公共绿化范围内的园路、景观照明等配套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切实有效保护了建成绿化的质量和效果。三是按区政府安排接管了区政府周围及西河园绿化管护工作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了管护单位,同时完成了临沧主城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工作方案并将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区人民政府。

5.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讨学习1次。同时多渠道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相关要求,从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局形成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良好氛围,深刻理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事项,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动作为,从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工作落实、跟踪督查等方面举全局之力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落实,积极助力推动临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抓好扬尘治理工作。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活垃圾处理核心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抽调工作专班认真抓好建筑工作巡查执法,积极与区住建局及工业园区建设局联动,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执法检查,严管重罚,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清洁施工“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强化主城区抑尘措施,设置邦笃大桥、老收费站、南信桥加油站旁、忙角大桥旁4个卡点加强多渣土车辆的管理,处罚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未严密封闭、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工地工程车带泥上路113起;加大主城区周边裸露地面治理工作力度,以维护、提升城市环境为总体目标,建立城市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开展东、西环线以内的巡查工作,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措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覆盖等措施,2022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14人次,巡查发现临沧主城区周边裸露土地及堆放建筑垃圾行为共82起,清理建筑垃圾渣(弃)土488吨,采取撒草籽复绿及绿色防尘网覆盖裸露地面51处;认真抓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临沧主城区做到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置,垃圾桶盖常态关闭,垃圾桶点每日进行清洗消杀,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场地清洁干净;做到常态化巡回即满即清运即处理,密闭运输,收集清运过程无撒漏、滴漏、泼洒、飞扬现象,遵守交通规则,规范作业;垃圾中转站内所有垃圾做到每天清理,无积压,站内基本无臭味、积尘、蛛网、墙面无污渍,无散乱垃圾,无乱堆杂物,无老鼠蚊蝇蟑螂,工具、物品、车辆放置有序,设备运行正常,对积液、渗滤液进行规范处理。

6.全力做好区委政府重点工作保障。一是做好违建巡查和保障拆除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70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15车次。对城市规划区进行巡查依法拆除违法用地违法建设19起,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3021平方米,巡查发现私搭乱建问题已告知停工并抄告至区自然资源局共21户。5-6月份配合忙畔街道对邦东、文伟违建图斑进行拆除,查处违法建筑46户,拆除面积约3949平方米。5月10日至10月12日配合棚改办对头塘街棚改区进行拆除工作;二是全力配合开展“花园临翔”建设工作。在做好主城区近1100000㎡城市绿地养护工作的同时,完成缺塘补植8500平方米,使用约26500盆四季海棠和三色堇完成对玉龙湖、市政府广场共30根花柱的鲜花更换,播撒草籽约150000平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和政策法规股。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2.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3.临沧市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

4.临沧市临翔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5.临沧市临翔区市政公共设施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2.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3.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4辆。车辆超编制的原因是根据临翔编发[2022]3号,将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路灯队及市政管理等职能划转我局,相关机构转入的车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8009657.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926703.52元,占总收入的89.7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82954.35元,占总收入的10.2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8109184.91元,增长889.95%。增加原因:一是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转隶人员工资及相关工作项目经费收入大幅增加;二是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458247.59元,增长828.63%;增加原因:一是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转隶人员工资及相关工作项目经费收入大幅增加;二是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同期持平,两年均为0元;事业收入与上年同期持平,两年均为0元;经营收入与上年同期持平,两年均为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同期持平,两年均为0元;其他收入增加9650937.32元,增长2233.93%。增加原因: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8142495.61元。其中:基本支出22502892.99元,占总支出的22.93%;项目支出75639602.62元,占总支出的77.0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6159691.82元,增长719.03%。增加原因:一是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转隶人员工资及相关工作项目经费支出大幅增加;二是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035482.18元,增长247.94%;增加原因:一是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转隶人员工资、保险、公用经费支出大幅增加;二是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项目支出增加70124209.64元,增长1271.43%,增加原因:一是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履行职能职责开展相关工作项目经费支出大幅增加;二是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同期持平,两年均为0元;经营支出与上年同期持平,两年均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同期持平,两年均为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02892.9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035482.18元,同比增长247.94%,主要原因: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转隶人员工资性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大幅增加,且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23743.15元,占基本支出的58.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79149.84元,占基本支出的41.24%。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35492.9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639602.6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124209.64元,增长1271.43%,主要原因: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开展相关工作项目经费支出大幅增加,且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2022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支出10000元,完成了城市管理一线人员春节慰问活动;二是“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经费”支出400000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494898元、“城市管理工作经费”支出83882.5元、“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奖补专项资金”支出1686161.2元,完成了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工作开展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创卫”等工作;三是“两违”整治工作经费支出150000元,完成了棚改拆除、重点工程施工保障等工作;四是“临沧城绿化管护经费”项目支出1305097.32元、“路灯维(修)护经费”支出300000元、“路灯电费经费”支出1700000元、“玉龙湖及佤文化广场运行成本专项经费”支出701970.63元、“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服务项目经费”支出1919922.88元、“临翔主城区城市管理运营维护市级综合补助资金”支出15793469.04元,完成了临翔区城区绿化管护、路灯维修维护、路灯电费缴纳、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玉龙湖及佤文化广场等市政公园的管理、维护等城市管理运营维护相关工作;五是其他支出161698.5元,完成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六是“环卫市场化服务经费”支出40598911.55元、“临翔区生活垃圾处置经费”支出3652000元、“临翔区生活垃圾清运经费”4091102.79元、“下水道清掏经费”100000元、“公共卫生间保洁经费”支出1591000元、“环卫工作经费”628303.31元,完成了临翔区城市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生活垃圾处理、公共卫生间管理、下水道清掏等工作任务;七是“城管执法车辆油料及运行经费”支出63685.00元、“市政设施修缮维护经费”支出150000.00元、“执收执法工作经费”支出57499.90元,完成了城区市容秩序、建设秩序、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及下水道清掏、下水道窨井盖、落水栓更换、维护等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926703.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9%。与上年相比增加76490178.57元,增长668.82%,主要原因: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转隶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开展相关工作项目经费支出大幅增加,且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无此项经费安排。主要用于安排城市管理一线人员2022年春节慰问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834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比上年同期增加1309986.39元,同比增长734.48%,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转录人员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遗嘱补助等支出增加;二是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4849.76元,支付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80926.2元,支付环卫站退休人员(唐永昌)死亡抚恤费用及城管大队死亡职工(孟开华)遗嘱补助62565.71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0899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比上年同期增加1035031.61元,同比增长594.9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转隶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增加;二是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74413.55元,支付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48016.85元,支付大病补充保险费86569.08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8429070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6%。比上年同期增加73339945.57元,同比增长669.73%。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转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及履行相关职能职责开展各项工作项目经费大幅增加;二是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办公费、工会经费等经费18876889.84元;用于支付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工业园区综合整治、“两违”整治工作、临沧城绿化管护、路灯维(修)护、路灯电费经费玉龙湖及佤文化广场运行成本专项经费、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服务项目经费、临翔主城区城市管理运营维护市级综合补助资金、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生活垃圾处理等项目相关经费支出65413810.53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928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比上年同期增加849002元,同比增长1065.78%。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转录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二是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除以上几类支出外,本单位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550元,支出决算为138860.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5572.0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8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8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550元,支出决算为138860.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5572.03元,年初预算数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88元,年初预算数为95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6月29日公务车辆在赴凤庆出差途中发生严重损坏,进行了发动机整机更换,维修费用支出增加,造成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5496.03元,增长159.65%。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5572.0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572.03元,增长17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88元,比上年同期3364元减少76元,下降2.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6月29日公务车辆在赴凤庆出差途中发生严重损坏,进行了发动机整机更换,维修费用支出增加,造成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增加;二是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整治等项目相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凤庆县人民政府来临考察学习城市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餐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四)2022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国有资本经营“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1407.02元,增加1558411.53元,增长74.46%,主要原因:编制外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支出上年纳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核算,本年纳入“劳务费”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和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等劳务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9839617.25元,其中,流动资产3331707.24元,固定资产6504910.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同比增加8613743.25元,增长704.39%。增加原因:一是借款给临翔区国资公司1500000元,流动资产增加;二是区住建局划转园林管理中心、路灯队等使用的固定资产并新购部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增加;三是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

其中,固定资产同比增加5641179.72元,增长653.12%。增加原因:一是区住建局划转园林管理中心、路灯队等使用的固定资产并新购部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增加;二是上年数据仅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决算单位的数据,而本年数据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临沧市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决算单位的汇总数据。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7辆,账面原值301481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5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65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98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25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654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63100114.34元,共15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60487681.38元,支出60487681.38元,支出率100% 。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两违”巡查和清理整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区绿化管护、市政公共设施修缮维护和应急工程处理、环卫市场化特许经营服务项目、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置、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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