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czj22/2023-00056
发布机构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3-16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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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本级)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本级)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全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5.承担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无证犬、流浪犬的处置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制造影响周围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推进全区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全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9.承担全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10.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及群团等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承担《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的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和政策法规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本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第五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抓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区综合执法局拟定以下八项工作计划。

1.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队伍的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构建具有临翔特色的“和谐城管”品牌,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新形象。

2.提升管理服务执法水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721工作法”,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将城市管理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切,提升舆论引导力和传播力。。

3.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监督管理及服务好4家企业,确保环境卫生质量及公共卫生间卫生质量;二是进一步推进智能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动智能分类示范小区起到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垃圾分类的习惯,形成社区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着力提高资源再利用意识,共创美好城市。

4.进一步提升绿化管理水平。一是做好临沧市(主城区)城市公园绿地、道路附属绿地、公园及广场附属绿地、市政公用设施防护绿地、沧江园、玉龙湖、区政府办公区域外围及西河园(含滨河路华旭小区大桥至市公安局大桥区域)的绿化管护。同时参与园林城市申报创建工作;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临沧主城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促进绿地养护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确保城市绿化建设景观效果,巩固和提高绿化建设成果,提升城市品位,彰显绿美临翔新形象,将临沧市(主城区)城市绿化推向市场化管理。

5.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管理功能。对市政设施进行常态化维护,保持城市道路无缺损、无沉陷,人行道铺砌平整、无松动、无破损、无井盖缺失;二是定期对雨水管网进行疏通清淤,对有意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加大对城市照明设施加强日常排查、维修,使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四是抓好城区防汛工作。3月份底前完成2023年度防涝排涝应急预案的修订、责任书签订和防涝排涝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7月底前,完成对全区易涝(堵)点排查及现场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小微型改造予以解决或纳入集中改造,确保安全度汛。

6.按时按质完成规定动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抓好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加强建筑施工临时占道、破挖城市道路及新开车辆出入口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推进工地扬尘治理,打好临翔区“蓝天保卫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道巡查治污,打好“绿水保卫战”;整治提升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路名牌及其他公共设施;加大对流动摊点的管理,实现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流动摊点存量为零的目标;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7.常态化开展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做到站稳立场、把准方向,时刻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学习意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自觉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全面、彻底整治我局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合力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8.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要深入领会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要深刻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兴起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面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心得交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三是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确保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通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专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认真研究谋划,带头抓好本地本部门的学习贯彻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6辆。车辆超编制的原因是根据临翔编发〔20223号,将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路灯队及市政管理等职能职责划转我局,转入的车辆无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319004.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512473.3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00000.0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606530.96元。

财务总收入与上年8208088.41元对比增加17110915.87元,增长208.4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临翔编发〔2022〕3号,将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路灯队及市政管理等职能职责划转我局,转录人员39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履行职能职责相应项目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增加;二是上年无其他收入预算,本年预算200000元,预算由临沧工业园区安排城市管理工作经费;三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为上年未完成支付的上级补助资金——“临翔主城区城市管理运营市级综合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119004.28元,其中:本年收入22512473.32元,上年结转收入2606530.9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12473.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8208088.41元对比增加16910915.87元,增长206.03%。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临翔编发〔2022〕3号,将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路灯队及市政管理等职能职责划转我局,转录人员39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履行职能职责相应项目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增加;二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为上年未完成支付的上级补助资金——“临翔主城区城市管理运营市级综合补助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5319004.2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119004.28元,其中:基本支出9182473.32元,与上年5871927.21元对比增加3310546.11元,增长56.38%,主要原因:根据临翔编发〔2022〕3号,由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路灯队及市政管理等职能职责划转我局,转录人员39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5936530.96元,与上年2336161.20元对比增加13600369.76元,增长582.1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临翔编发〔2022〕3号,将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路灯队及市政管理等职能职责划转我局,履行职能职责相应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上年未完成支付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77390.7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园林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2089999“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4210.45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机关、园林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纳支出;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3069.8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5951.68元。主要用于园林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96528.1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园林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5471.3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5967.39元,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9504元;

7.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041808.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3511918元;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一般公用经费支出112000元;工会经费支出55653.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88800元;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支出4223436.24元。

8.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84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840000元。

9.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9990000元。主要用于:城区绿化管护经费支出7400000元;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广场运行成本专项经费支出600000元;城区路灯电费支出1190000元;城区路灯维修(护)费支出100000元;城区市政公共设施修缮维护经费支出700000元。

10.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2500000元。主要用于临翔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服务经费支出2000000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信息普查服务项目经费支出500000元。

11.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2606530.96元。主要用于临翔主城区城市管理运营管理相关经费支出。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58043.0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8876019.48元(基本支出8879028.48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40098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支出426072元,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支出974916元;30102津贴补贴59221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津贴补贴支出536292元,事业人员津贴补贴支出55920元;30103资金22102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奖金及绩效考核奖励支出;30107绩效工资129769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7390.7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纳支出168186.24元,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纳支出309204.48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9021.5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63069.84元,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115951.68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528.1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1534.92元、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57975.84元、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7017.36元;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9681.8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伤保险费缴费支出2102.33元、失业保险费缴费支出682.75元、大病保险缴费支出2640元,用于事业人员工伤保险费缴费支出3865.06元、失业保险费缴费支出13527.70元、大病保险缴费支出5808元,用于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1056元;30113住房公积金358043.0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126139.68元,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231903.36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23436.24元,主要用于支付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182984.80元(基本支出306453.84元,项目支出15876530.96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单位正常履职、开展各个项目工作所需的项目经费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475850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征订报刊杂志、单位网络专线服务费、电子政务网服务费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绿化管护、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广场运行等办公用品、办公费支出;30205水费137912.52元,主要用于绿化用水及单位用水支出;30206电费146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和沧江园、玉龙湖、违停处理中心及办公区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电话费支出;30211差旅费155000元,主要用于区重点工程施工保障餐费支出及公务出差差旅费支出;30213维修(护)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玉龙湖及佤文化广场市政公共设施零星修缮费用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455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相关费用支出;30218专用材料费1832000.00元,主要用于绿化管护用品(化肥、农药、绿化机械耗材等)、玉龙湖天鹅饲料、城管制式服装等费用支出;30226劳务费4733355.84元,主要用于绿化管护及玉龙湖水面保洁人员和天鹅饲养员临时工工资、绿化管护垃圾清运费、违停处理中心场地管理劳务费、路灯维护费及市政设修缮维护费等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6744862.60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信息普查服务项目经费、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服务经费、西河园及玉龙湖、佤文化广场绿化管护服务费等支出;30228工会经费55653.84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经费缴纳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油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498800.00元,主要用于绿化洒水车辆、巡查摩托车及租用车辆等车辆油料费、修理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及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3.310资本性支出600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其中,31003专用设备购置6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绿化管护园林机械设备购置。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74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24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550元,较上年减少150元,下降0.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50元,较上年减少150元,下降3.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减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用于保障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为3340000元、事业发展经费支出预算9990000元(具体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

(一)临沧城绿化管护经费

1.项目名称:临沧城绿化管护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通过实施临沧主城区城市园林绿化管护项目,不断提高临沧城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巩固和提高绿化建设成果,提升城市品位,彰显绿美临翔新形象,助力临沧市创建花园城市、绿美城市。

5.项目实施内容:(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2)园林植物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3)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4)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形二次以上,冷地形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和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5)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6)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善,基本做到及对维护和油饰。(6)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无明显地钉栓刻画现象,树下距树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搭棚、围栏等。

6.资金安排情况: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根据项目工作进度,解决资金问题。2023年财政批复临沧城绿化管护经费7400000元,主要用于绿化管护临时工工资及意外伤害保险、行道树意外公众责任险、绿化管护垃圾清运费、绿化洒水车辆运行经费、绿化管护用品(化肥、农药、园林机械耗材等)、园林机械及西河园、玉龙湖、市政府广场、世纪路绿化管护服务费等支出。

7.项目实施计划:实施临沧主城区城市园林绿化管护项目,不断提高临沧城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巩固和提高绿化建设成果,提升城市品位,彰显绿美临翔新形象,助力临沧市创建花园城市、绿美城市。

(二)临翔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服务经费

1.项目名称: 临翔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服务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承担临翔区58座城市公共厕所的日常清扫保洁、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更新更换、服务管理等工作,实现公共厕所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5.项目实施内容:确保公厕全天候对公众开放并能正常使用,保障公厕如厕需求。确保服务区区域整体清洁,公共厕所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达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设施无损坏、小便无尿垢、里外都清洁、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要求。管理人员配置不得低于投标时的承诺。

6.资金安排情况: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申请经费。2023年财政批复临翔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服务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临翔区58座城市公共厕所的日常清扫保洁、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更新更换、服务管理等经费支出。

(三)临翔区城区市政公共设施修缮维护经费

1.项目名称:临翔区城区市政公共设施修缮维护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及时对破损、坑塘的市政道路路面、人行道小板、路沿石等市政公共设施进行修缮维护或清理,定期清掏城区下水道管道、窨井、落水井,及时修复或更新损坏、损毁的下水道井盖、落水栓,处理因洪涝灾害等引起的市政雨水管网改造维护等应急工程,消除市政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临翔区市政公共设施安全运行,功能有效发挥。

5.项目实施内容:2023年完成更新、修复下水道窨井盖不低于500个,清掏下水道不低于10公里,更新“两河”河道护栏板不低于1000米,修补道路路面坑塘不低于5000平方米,修复人行道小板不低于6000平方米,改造绿化树池不低于3000平方米,安装拦车桩不低于1500个,修复路延石不低于2000米,清掏沉砂池不低于5出,达到损坏市政设施修复率95%以上,下水道疏通率95%以上。

6.资金安排情况: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申请经费。2023年财政批复临翔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服务经费700000元,主要用于破损、坑塘的市政道路路面、人行道小板、路沿石等市政公共设施修缮维护或清理,清掏城区下水道管道、窨井、落水井,及时修复或更新损坏、损毁的下水道井盖、落水栓,处理因洪涝灾害等引起的市政雨水管网改造维护等应急工程经费支出。

(四)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广场运行成本专项经费

1.项目名称: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广场运行成本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巩固和拓展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广场景观,维护好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广场景观建设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5.项目实施内容:2023年饲养天鹅不低于50只,绿化管护面积不低于12万平方米,监控系统改造升级数量不低于10组,带动就业人数不低于15人,玉龙湖、市政公园广场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公园路灯亮化率达到95%以上,绿化管护率达到100%。达到国家二级绿化管护标准,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

6.资金安排情况: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申请经费。2023年财政批复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广场运行成本专项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广场水费、电费、设施维修维护费、玉龙湖湖面保洁人员和天鹅饲养员劳务费、天鹅饲料费及其他办公经费支出。

(五)路灯维修(护)经费

1.项目名称:路灯维修(护)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对全区16628多盏路灯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城区道路照明正常运行。美化、亮化临沧城市环境,确保道路照明正常运行,提高路灯照明的覆盖率。对全城16000多盏路灯进行维修维护,每天巡查,及时处理,季度大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电杆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保障路灯亮灯率及安全性,确保路段亮灯率在95%以上,保障群众出行方便。

5.项目实施内容:对全城16000多盏路灯进行维修维护,每天巡查,及时处理,季度大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电杆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保障路灯亮灯率及安全性,确保路段亮灯率在95%以上,保障群众出行方便。

6.资金安排情况: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申请经费。2023年财政批复路灯维修(护)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日常维修、维护劳务费、材料费等经费支出。

(六)路灯电费经费

1.项目名称:路灯电费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美化、亮化临沧城市环境,确保道路照明正常运行,提高路灯照明的覆盖率,按时、按月缴纳全城路灯电费。

5.项目实施内容:按时、按月缴纳全城路灯电费。确保全城路段亮灯率在95%以上,保障群众出行方便。

6.资金安排情况: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申请经费。2023年财政批复路灯电费经费1190000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支出。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信息普查服务项目经费

1.项目名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信息普查服务项目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临翔主城区建成区内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对象进行全面的征缴信息数据普查,形成全面准确的临翔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信息基础数据,建立缴费用户信息数据库,并开展2022年临翔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欠征缴工作,重点是2022年尚未缴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沿街商铺,实现“应收尽收”。

5.项目实施内容:2023年5月1日以前完成2022年清欠征收工作,保管好相关票据,按规定将收取的费用及时上缴财政,同时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缴费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提高缴费意识。2023年普查范围不低于20平方公里,清欠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普查率及征收率均不低于95%。

6.资金安排情况: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申请经费。2023年财政批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信息普查服务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委托业务费用。

(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1.项目名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临翔政办发〔2015〕232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根据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向财政申请给予安排工作经费,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根据单位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向财政申请给予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单位办公费等业务工作开展经费,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相关情况,向区政府报相关执法办案补助经费请示,解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经费问题。2023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补助经费84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工作经费、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系统维护经费、违法车辆处理中心办公费、重点工程施工保障及拆违、环境卫生整治餐费和劳务费、执法巡查车辆及25辆巡查摩托车运行费用及部分办公设备更新采购经费等支出。

7.项目实施计划:认真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6453.84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与上年3737175.84元对比减少3430722元,下降91.8%,主要原因:上年单位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和临时工经费支出列公用经费支出,本年全部纳入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相关经费列入人员经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3434812.90元,其中,流动资产1946140.26元,固定资产1488672.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01938.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4942.35元,流动资产增加1586996.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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