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第一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一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二是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三是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四是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五是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六是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七是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八是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九是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的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案件处理办公室、夜间管理监察中队、工业园区管理监察中队、城东片区管理监察中队、城南片区管理监察中队、城西片区管理监察中队、城北片区管理监察中队等八个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城市管理舆论引导的正能量不断增强。利用执法宣传车,在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不定期的宣传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印发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卫生管理“小贴士”向广大业主、私营企业主、沿街门店进行宣传;在3月19日组织开展“12319”城管宣传日活动。以图片展览、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市民咨询等形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适时、适当将城管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进行展示,争取得到广大市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认可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监管实行街长制管理,分区域、分路段采用“定岗、定人、定时、定责”管理模式,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通过分片管理、徒步巡查,及时查处各类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并安排人员进行早晚、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按照“门前三包”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后期监管工作,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正面报道与反面曝光相结合,加强乱粘贴、乱涂画、乱散发小广告行为的管理力度;对门面经营户特别是餐饮业进行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并发放粘贴卫生温馨提示小牌子。
三是强力推进临翔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确保我区大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打好临翔区“蓝天保卫战”。按照区委、区政府扬尘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对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逐个检查。针对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等问题,相应采取了降尘、抑尘、治尘、控尘等措施,组织执法人员对规划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完善相应设施,加强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建筑工地,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工并限期整改,直至符合文明施工条件才允许其恢复施工。
四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一楼一标准、一店一招牌”的要求,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加大违章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制度,严防出现反弹,对破损掉字、褪色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业主按要求更新完毕并组织专业人员对违规、破旧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根据我局集中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大队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执法监察力度,凡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店牌店招,一经发现,一律拆除或收缴;督促广告公司增加公益广告比例,提高公益广告的含金量,营造浓厚文明、卫生氛围。
五是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保障设施安全和功能有效发挥。对主城区柏油路面坑塘进行全面修补;对主城区损坏人行道、路沿石进行修补、更换;通过巡查,及时更换窨井盖、落水栅,加固井盖,清掏并疏通城区堵塞下水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不断加大损坏市政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协调相关单位对公共汽车站台、书报亭、路名牌、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避免公共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和对市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有效保证了城区市政设施安全和功能发挥。
六是完成区委、政府和主管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共1个。
(一)在职人员编制40人,实有人数45人;其他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54人。
(二)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三)车辆编制数8辆,实有车辆8辆。
三、2021年部门一季度预算执行收支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01726.58元,其中:本年收入10901726.5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01726.58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801726.58元,执法办案补助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1726.58元,项目支出300000元,
2021年一季度基本支出情况:2021年一季度基本支出 2298892.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9904.86元,增长幅度16.16%,增加原因是上年12月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在本季度1月完成支付。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1.68%。
2021年一季度项目支出情况:2021年一季度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增减。
2021年一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一季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为0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增减。2021年一季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