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
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全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5)承担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
①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无证犬、流浪犬的处置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②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③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④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制造影响周围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⑤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⑥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⑦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推进全区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全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9)承担全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10)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及群团等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属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编制13人,实有人数12人,其他人员为聘用制合同工40人。机构属股所级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等4个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综合执法局目标任务
1.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 继续深入开展好“两学一做”、“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等主题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在党建、档案、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3.继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4.继续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城市管理标准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继续推进市容市貌城市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强化实施“街长制”、“河段段长制”管理体制,狠抓各项责任的落实,严格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新一轮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各项工作进程,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一是取缔忙角小箐桥以路为市临时市场,同时做好引摊入市,将取缔摊点协调规范至忙角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工作,解决该路段长期脏、乱、差问题,还路于民。二是加大对流动摊点的管理,基本实现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流动摊点存量为零的目标。三是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临时占道、破挖城市道路及新开车辆出入口行为的审批和规范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确保临街路面干净、卫生,无生活垃圾堆放。五是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重点是城区下水道井盖、落水栅的安全管护及重点路段下水道的清掏工作,确保城区地下排水管网畅通及安全。六是加强对城区各小区周边道路、小区入口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并协助小区物管对小区内私搭乱建、占道作业等影响小区环境的行为进行治理和规范,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5.政策法规方面:一是继续完善执法局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健全。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的几个相关制度;二是探索与住建、规划、国土建立相关工作协调等制度;三是加大对执法培训的力度、广度、深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执法局内部向乡镇(街道)拓展。四是根据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及时清理和完善执法局职权职责;五是在“控增”和“消存”上,加大创新,着力解决机制、体制和激励等措施。进一步制定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适用规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6.行政审批方面: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规范各项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行政许可效能建设,按照“热情、高效、规范”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综合执法局窗口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二集中、五到位、四个一”改革,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7.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一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执行、申报、落实、备案;二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业务考核和评比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的管理和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四是继续对全局干部职工、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的监督、纠察和对违纪行为的处理;五是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的廉政情况和对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六是继续协助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职工、执法人员违纪案件的查处。
8.“两违”治理方面:一是将“两违”整治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确保“两违”整治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完善“两违”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两违”行为,实现违法建筑“零开基”、“零增长”、“去存量”目标,增强城乡居民依法用地、依规建房的意识,引导城乡居民有序用地、合理建房,构建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二是加强违建拆除后的土地管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对整治后的地块进行合理规划利用。三是落实专人看管制度,防微杜渐,不让乱搭建者有机可乘。四是落实执法责任,将查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和干部年终考核责任制。五是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继续加大力度治理拆除主城区、乡镇、小集镇、村庄内、国道、省道、区乡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乱搭乱建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查处。六是对主城区内各小区私搭乱建继续进行治理拆除;对主城区重点项目区域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管控。七是巩固整治成果加大对东西环线及公路沿线巡查力度,进一步差缺补漏对路域沿线未拆除剩余部分进行拆除。八是对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永久性违法建筑进行摸底排查并上报区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作出相应处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 1 个。属财政全额供给单位。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在职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2人,本年度新增2人,退伍转业安置人员1人,调入1人;其他人员为聘用制合同工40人
3、退离休人员0人。
4、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7辆,巡查 摩托车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总收入564.75万元,比上年263.43万元增301.32万元,增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4.7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4.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4.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4.7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收入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4.7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6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75万元,项目支出 20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总支出564.7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7.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6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9.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19.36万元,城管执法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0.28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64.75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1、基本支出364.75万元,占总支出的6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67万元,(人员工资121.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7.1万元,职业年金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08万元(包括工会经费1.71万元,办公经费3.85万元,劳务费18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占总支出的54.3%。
2、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35.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款项,其中办公费20万元,差旅费50万元,专用燃料费20万元,劳务费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下专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临翔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364.75万元 、比上年297.47万元增67.28万元,增22.6%,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增加1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支出200万元 ,比上年60万元增140万元,增70%,增加的原因是:加大“两违”整治工作的投入。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截止2017年11月统计,在编人员11人,人均人员经费0.35万元,2018年度预算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3.85万元,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金额为23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为20万元,公务接费支出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23.5万元减少0.5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按待制度,接待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没有超规格、超标准按待。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检审、维修及燃料费。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3.5万元,减少0.5万元。经费主要用于相关部门工作检查及业务指导。
第二部分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支出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364001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_20180209101622.xls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