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20220321-192630-876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9-21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20 字体:【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全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5.承担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

  ①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无证犬、流浪犬的处置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②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③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④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制造影响周围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⑤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⑥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⑦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推进全区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全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9.承担全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10.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及群团等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城市管理标准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继续推进市容市貌城市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强化实施“街长制”、“河段段长制”管理体制,狠抓各项责任的落实,严格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新一轮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各项工作进程,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一是取缔忙角小箐桥以路为市临时市场,同时做好引摊入市,将取缔摊点协调规范至忙角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工作,解决该路段长期脏、乱、差问题,还路于民。二是加大对流动摊点的管理,基本实现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流动摊点存量为零的目标。三是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临时占道、破挖城市道路及新开车辆出入口行为的审批和规范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确保临街路面干净、卫生,无生活垃圾堆放。五是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重点是城区下水道井盖、落水栅的安全管护及重点路段下水道的清掏工作,确保城区地下排水管网畅通及安全。六是加强对城区各小区周边道路、小区入口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并协助小区物管对小区内私搭乱建、占道作业等影响小区环境的行为进行治理和规范,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2.政策法规方面:一是继续完善执法局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健全。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的几个相关制度;二是探索与住建、规划、国土建立相关工作协调等制度;三是加大对执法培训的力度、广度、深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执法局内部向乡镇(街道)拓展。四是根据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及时清理和完善执法局职权职责;五是在“控增”和“消存”上,加大创新,着力解决机制、体制和激励等措施。进一步制定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适用规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3.行政审批方面: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规范各项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行政许可效能建设,按照“热情、高效、规范”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综合执法局窗口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二集中、五到位、四个一”改革,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4.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一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执行、申报、落实、备案;二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业务考核和评比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的管理和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四是继续对全局干部职工、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的监督、纠察和对违纪行为的处理;五是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的廉政情况和对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六是继续协助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职工、执法人员违纪案件的查处。

  5.“两违”治理方面:一是将“两违”整治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确保“两违”整治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完善“两违”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两违”行为,实现违法建筑“零开基”、“零增长”、“去存量”目标,增强城乡居民依法用地、依规建房的意识,引导城乡居民有序用地、合理建房,构建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二是加强违建拆除后的土地管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对整治后的地块进行合理规划利用。三是落实专人看管制度,防微杜渐,不让乱搭建者有机可乘。四是落实执法责任,将查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和干部年终考核责任制。五是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继续加大力度治理拆除主城区、乡镇、小集镇、村庄内、国道、省道、区乡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乱搭乱建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查处。六是对主城区内各小区私搭乱建继续进行治理拆除;对主城区重点项目区域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管控。七是巩固整治成果加大对东西环线及公路沿线巡查力度,进一步差缺补漏对路域沿线未拆除剩余部分进行拆除。八是对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永久性违法建筑进行摸底排查并上报区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作出相应处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4个股室。下设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和临翔区数字城市管理办公室2个事业单位,其中,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财务独立核算,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0601549.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51549.24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000元,占总收入的0.47%。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收入增加8864694.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8909694.32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45008.89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保险等标准提高,二是“两违”拆除工作任务加重,工作经费大幅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主要为向外争取的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0246104.11元。其中:基本支出2974655.04元,占总支出的29.03%;项目支出7271449.07元,占总支出的70.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增加9003223.18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712809.12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6290414.06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6年年中新增单位,经费支出仅由2016年8月开始,2017年基本支出增加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核算期间为整年;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为“两违”拆除工作量加大,工作经费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74655.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2809.12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为2016年年中新增单位,经费支出仅由2016年8月开始,2017年基本支出增加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核算期间为整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71449.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90414.06元,主要原因:“两违”拆除工作量加大,工作经费支出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重点为“两违”整治、拆除工作)支出6901449.07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百日整治)370000元;主要完成了城区,重点是东、西环线“两违”调查、整治、拆除违法建筑等工作和城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1549.24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53%。与上年对比增加8909703.32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单位为2016年年中新增单位,经费支出仅由2016年8月开始,2017年基本支出增加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大幅增加;二是2017年“两违”整治、拆除工作任务加重,经费大幅提高。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75588.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1%。与上年对比增加8933742.12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6年年中新增单位,经费支出仅由2016年8月开始,2017年支出核算期间为整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390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3%。主要用于工会经费、资金、住房公积金和长期聘用编外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15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及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5337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87801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工资、城管执法及其他城乡社区——“两违”拆除、整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5000元,支出决算为53450元,完成预算的2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2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50元,完成预算的1.4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只有1辆公务用车,其他车辆为“两违”整治巡查一般工作用车,工作用车油料费决算于“专用燃料费”科目,车辆维修费、保险等支出决算于“其他交通费用”科目,而年初预算则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2762元,增长15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38元,下降83.3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6年年中新增单位,无公务用车,只使用一般工作用车,工作用车油料费决算于“专用燃料费”科目,车辆运行费、保险等支出决算于“其他交通费用”科目,2017年增加公务用车1辆,车辆经费50000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而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单位本着严格标准、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元,占93.55%;公务接待费支出3450元,占6.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两违”整治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县对口单位来临学习接待7批次,接待人数75人;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接待3批次,接待人数3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169.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919.13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6年年中新增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只由8月起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及办公费、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2036592.65元,其中,流动资产905200.65元,固定资产113139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9693.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491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36592.65

905200.65

11313.92


298800


83259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808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808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645890

645890

645890




628082

628082

628082




货物

645890

645890

645890




628082

628082

628082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7量化评价得分51分,比2016年提高2.5分。得分较低,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编制不够细致、准确、完整,预算执行有一定差异。但财政拨款收入能按要求执行,并争取部门工作效益最大化。2017年“两违”方面:

  控增:一是谋划工作思路补齐短板,坚决杜绝新增;二是加大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决不留情。

  消存:采取分片区、分点进行,工作中找准突破口,如水岸银沙、闲庭水榭、旗山小区等67个居民小区内涉嫌违建的进行依法拆除;重点保障田坝心片区、亚微馆建设等市、区两级大型施工项目顺利进行。

  城市管理方面:

  一是城市管理工作从粗放管理到精细化、常态化管理转变,加大对中心城区的宣传力度,加强“脏、乱、差”治理;二是加强人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治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决算相关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区综合执法局)20180905094026275.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