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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落实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
2.负责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批和入住后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资金的运营管理。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参与制定组织实施临翔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4.负责全区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和房屋产权产籍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初审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指导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执法监管,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6.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防空地下室的拆除审批、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应急抢险和震后恢复重建工作。(2022年部分职责职能已划转)
7.承担指导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9.承担指导园林化城市建设的责任,参与编制临翔创建园林化城市的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责任。(2022年部分职责职能已划转)
10.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人民防空“防空防灾一体化”战备建设需要,提出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建议,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加强人民防空法治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工作。对人防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组织编制(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保障计划,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订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提出全区城市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对城市和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人民防空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防护原则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城市人口疏散计划,搞好疏散地域建设。(2023年部分职责职能已划转)
11.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信息化及通信警报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承担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的战备执勤工作,按规定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确保通信警报畅通。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加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参与城市应急救援和防灾救灾对涉及人民防空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防护原则和要求。制定和落实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方案,确保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状态。(2023年部分职责职能已划转)
12.承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2023年部分职责职能已划转)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住房保障建设与运营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督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抗震防震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园林绿化股、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临翔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加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临翔区城建档案馆、临翔区总工办、临翔区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临翔区建设工程消防中心。所属单位0个,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组织落实2023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继续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管理,抓好依法治区、综治维稳、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
1.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严格项目招投标监管,加强工程质量过程监督管理、验收及备案工作,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严把竣工验收责任关。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继续推行“放管服”改革,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加强建筑企业管理,推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各方主体行为,严把企业资质初审、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继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控、建筑工地疫情管控等工作,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重点围绕农房抗震改造、乡镇集镇建设、乡镇镇区供水设施、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设施等十六大类90个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跨越式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
3.完善补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等生态治理项目,提高垃圾收集率及处置率,超前谋划、积极争取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和支持,推动临沧市临翔区花园城市建设项目、临沧市临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临沧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临沧市临翔区公共停车场工程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
4.全面推进老旧小改造、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推进临翔区章嘎、头塘街、旗山路西段、南京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项目,全力实施忙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喜鹊窝片区和太平街片区2个棚改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6728159.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054499.6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5667366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9435671.44元,同比增加37.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6728159.69元,其中:本年收入160054499.69元,上年结转收入5667366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054499.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9435671.44元,同比增加37.79%,主要原因是本年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项目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6728159.6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6728159.69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5999.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74288.56元,同比下降12.09%,主要原因是2022年职责职能划转,人员调出,所以保险基数和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060121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909960元,同比增加41.98%,主要原因是本年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项目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027284.4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4992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死亡抚恤金;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34549.62元;主要用于工伤、失业保险等;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00591.92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84639.76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44286.94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38449.05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8.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27000000元;主要用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和中央水污染防治;
9.211999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中西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资金;
10.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210742.5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11.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2058500元;主要用于拆迁办专项经费、房地产交易中心专项经费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建设资金;
12.21202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124900元;主要用于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
13.212030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排水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资金;
14.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临翔区花园城市建设项目资金;
15.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700000元;主要用于临翔区花园城市建设项目资金;
16.221010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105720000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
17.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2159112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18.221010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5757640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19.221010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30560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2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70463.3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用于保障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正常运转、事业发展支出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216728159.69元,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715999.69元,项目支出206012160元)。具体明细如下:
1.基本支出:10715999.69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0113369.13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002136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1007724元,主要用于人员津贴补贴;30103奖金354976元,主要用于人员奖金;30107绩效工资3248268元,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7284.48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照规定缴费养老保险缴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5231.6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用;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4286.9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按照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998.67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生育社会保险费;30113住房公积金770463.3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发放住房补贴。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97638.56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但是不包括用于购买资产、战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131500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及书报杂志网络租赁费用等;30202印刷费10000元,用于单位印刷费支出;30205水费4000元,用于单位水费支出;30206电费8000元,用于单位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40000元,用于单位电话费支出;30211差旅费40000元,用于单位出差人员发生差旅费及住宿费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15000元,用于公务接待支出;30228工会经费121738.56元,按照规定提取缴纳的工会经费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元,用于单位在编实有车辆的运行维护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152400元,用于支付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公务交通费支出。
(3)30305生活补助4992元,主要用于核算单位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及同城待遇补助。
2.项目支出:206012160元
(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833400元,主要用于劳务费办公费等。其中:30201办公费54500元,主要用于拆迁办经费、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经费;30226劳务费954000元,主要用于拆迁办、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项目的劳务费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824900元,主要用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项目;
(2)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9112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3)30905基础设施建设164280000元,主要用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4)31005基础设施建设18307640元,主要用于中西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拆迁办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拆迁办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临沧市临翔区城市房屋征收改造办公室职责职能和2023年工作计划。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加强棚户区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户的思想工作;深入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完善和修改相关的工作措施。
5.项目实施内容:做好南天商贸城开发项目、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林翔世纪时代广场开发项目、沧江文化影视城开发项目、万和佳苑建设项目等旧城改造征收工作和头塘街棚户区改造项目、章嘎棚户区改造项目、旗山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南京凹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3〕5号),安排拆迁办工作经费4604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拆迁办明确任务,加强工作研究,强化沟通协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各项要求,维护目前被征收户的合法权利。
8.项目实施成效: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二)房地产交易中心专项经费
1.项目名称:房地产交易中心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临沧市临翔区四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纪要、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翔区与市级有关部门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20〕20 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负责临沧主城区房地产交易业务办理工作职责。
5.项目实施内容: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置岗位7个(核准聘用人数10 人)。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3〕5号),安排房地产交易中心专项经费5481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确保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正常运转,保障临沧主城区房屋网签备案、租赁、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等业务的正常开展。
8.项目实施成效:保障了临翔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顺利开展,避免了社会热难点问题的产生。
(三)中西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款资金
1.项目名称:中西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款资金
2.立项依据: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临发改复[2021]172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及部分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BOD<50mg/l,提升到80以上,50≤BOD<100mg/l的增幅不小于20%,100≤BOD<120mg/l 增幅不低于10%,BOD>120mg/l 的有增长 ;临沧市城区污水收集空白区得到有效解决。
5.项目实施内容:中心城区管网空自区治理工程,改造建设 DN300-DN400污水管40287m:市政管网错接、混接主手管建设工程,改造建设DN600DN800污水管14633m;雨污合流小区心直排口清污分流改造,消除直排口30个。两污混接点20个。共改造建设分流井88座缓冲池233座,DN300 DN800污水管1460m,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3〕5号),安排中西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款资金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及部分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BOD<50mg/l,提升到80以上,50≤BOD<100mg/l的增幅不小于20%,100≤BOD<120mg/l 增幅不低于10%,BOD>120mg/l 的有增长 ;临沧市城区污水收集空白区得到有效解决;
8.项目实施成效: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及部分雨污分流改造;临沧市城区污水收集达到全覆盖,有效提高了临沧中心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
(四)中央水污染防治专款资金
1.项目名称:中央水污染防治专款资金
2.立项依据: 临沧市临翔区怒江-南汀河博尚水库国控断面源头水污染防治工程(临翔发改复[2020]87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新建DN200的HDPE管18150m,新建DN300 的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8287m;新建预制检查井818 座,其中Φ500井580 座,Φ700井238座;安装Φ110PE入户管 18930m;新建庭院污水收集池1893座,安装Φ315户外PE检查井474座;新建污水处理系统14座,总处理规模为490m3/d;新建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238 套。
5.项目实施内容:完成临翔区怒江-南汀河博尚水库国控断面源头水污染防治工程的主管铺设。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3〕5号),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专款资金9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完成临翔区怒江-南汀河博尚水库国控断面源头水污染防治工程的主管铺设,完成工程量的90%。
8.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建成后,有效减轻博尚水库污染负荷,持续从源头上缓解南汀河的面源污染,高效保护南汀河水质。
(五)临沧城规划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临沧城规划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建设项目
2.立项依据:《关于解决群众投诉举报临翔区城东片区垃圾中转站污染问题的督办函》(临环函〔2021〕43号)、《临沧市临翔区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中转站环保工程压滤液处置设备和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完成6座生活垃圾转运站环保资料进行核验,编制项目环评验收报告,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手续办理。
5.项目实施内容:按照环保验收要求,采购设备在垃圾中转站安装压滤液处置设备和除臭系统设备,减少异味气体的散发。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3〕5号),安排临沧城规划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建设项目经费105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计划3月底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养护等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项目完成后,有效杜绝臭气、水污染物排放,完成临翔区垃圾中转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手续办理。
(六)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款资金
1.项目名称: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款资金
2.立项依据: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临翔区凤翔街道菜园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批复(临规发[2019]38号)、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临翔区凤翔街道圈掌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批复(临规发[2019]40号)、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临翔区凤翔街道中平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批复(临规发[2019]37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支持各地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发挥项目经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民生效益。有效益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群众生活环境大幅提升。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3〕号),安排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款资金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改造老旧小区907户,改造面积8900平方米。
8.项目实施成效:有效益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群众生活环境大幅提升,改造老旧小区907户,改造面积8900平方米。
(七)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资金
1.项目名称: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资金
2.立项依据: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燃气、排水、供水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财发〔2023〕5号),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13428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14个小区,63栋,873户,改造面积11.28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7个片区,3991户,改造面积261万平方米。预计2023年完成改造。
8.项目实施成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燃气、排水、供水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5238.56 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789.36元,同比减少8.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调出,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36709152.28元,其中,流动资产303338820.01元,固定资产1626083.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1744247.5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000921.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13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6000元;划转车辆3辆,账面原值572800元,划转资产1批,账面原值35717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320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