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3600000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全区建设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对城乡建设,城镇住宅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阶段管理;3.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勘察设计及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4.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按上级管理权限组织初步设计,规划设计的审查,负责我区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5.负责我区区域内农村居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货币化;6.负责全区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和年度审查报批工作;7.对城区规划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与实施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8.综合管理全区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防灾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恢复重建工作;9.负责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10.负责对低收入家庭居民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11.负责对申请廉租房、公租房进行审核工作及公租房、廉租房分配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局机关设1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住房保障建设与运营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督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抗震防震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临翔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加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园林绿化股、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副科级)、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股、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股、临翔区城建档案馆、临翔区总工办、临翔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落实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
2.负责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批和入住后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资金的运营管理。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参与制定组织实施临翔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4.负责全区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区(临沧城市总体规划区外)房屋产权产籍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初审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和参与全区区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监管工作,负责临沧城市总体规划区外建设项目的建设选址、建设用地、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全区《乡村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准建证》,负责全区乡镇(街道)规划、村庄规划管理的信访、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7.承担全区(市局监管和工业园区监管范围外)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指导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执法监管。
8.承担指导规范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全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9.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0.承担指导园林化城市建设的责任,参与编制临翔创建园林化城市的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责任。
11.承担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防空地下室的拆除审批、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应急抢险和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2.承担全区人民防空工作职责,办理临翔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贯彻落实人民防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定,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战时组织指挥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全区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全区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提出建议,制定和完善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对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提出防护原则和要求;负责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辖区内邮政、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及时发放;负责全区城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的战备执勤工作,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全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执法监督和规费征收,管理全区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全区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和决算。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事项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含工勤2人),事业编制75人(机关事业63人,自收自支12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非财政供养11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7088507.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088507.2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40007.27元,同比增长21.21%,主要原因:一是国防支出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三是保障性住房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088507.27元,其中:本年收入27088507.27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088507.27元(本级财力27088507.2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40007.27元,同比增长21.21%,主要原因:一是国防支出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三是保障性住房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088507.2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088507.27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8507.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9992.73元,同比下降1.6%,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人员退休1人、事业退休1人,因工作关系调出2人;项目支出14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50000元,同比增长53.51%,主要原因是增加国防支出和购房补贴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30603款项国防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2.208款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754.08元(其中:2080505款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6988.8元、2080506款项153165.28元、2080801款项死亡抚恤96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遗属人员死亡抚恤金;
3.210款项卫生健康支出1224489.54元(其中: 2101101款项行政单位医疗285495.55元、 2101102款项事业单位医疗655915.43元、2101103款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55130.56元、2101199款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948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4.2110304款项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1000000元;
5.212款项城乡社区支出17276522.05元(其中:2120101款项行政运行9126522.05元、2120199款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000元、2120399款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0500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6.221款项住房保障支出6017741.6元(其中:2210201款项住房公积金1017741.6元、2210203款项购房补贴50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12888507.27元
(1)工资福利支出12354283.67元,其中:基本工资3041112元、津贴补贴2281992元、奖金568197元、绩效工资2462076元、职业年金缴费153165.2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6988.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1410.9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5130.5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失业、大病保险)84469.45元、住房公积金1017741.6元,行政人员交通补贴192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24623.6元,其中:办公费165000元、印刷费200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差旅费10000元、工会经费169623.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元。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9600元,主要用于遗属死亡抚恤。
2.项目支出:14200000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92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保障支出。其中:办公费940000元、水费90000元、电费100000元、维修(护)费1390000元、专用材料费590000元、专用燃料费130000元、劳务费3870000元、委托业务费930000、其他交通费16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所以无数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所以无数据。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所以无数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3.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共计接待120人次,减少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玉龙湖佤文化广场运行成本专项资金、临沧城绿化管护经费
1.项目名称:玉龙湖佤文化广场运行成本专项资金、临沧城绿化管护经费
2.立项依据:根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职能和2021年工作计划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巩固和拓展城市绿化景观,保障城市街道景观水平和质量,提高街道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5.项目实施内容:一是完成全区市政建设规划设计、修补、新建 工作;二是负责临沧主城区48条城市道路绿化以及近130公顷的公园绿地和6万余株行道树的日常管护工作;三是实施城市园林景观提升工程中新增和改造,种植各类绿化树木。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分预算的批复》(临翔财发〔2021〕5号),安排玉龙湖佤文化广场运行成本经费2450000元、临沧城绿化管护经费56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明确任务,加强工作研究,强化沟通协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以城区街道绿化管护长效保障体系。
8.项目实施成效:巩固和拓展城市绿化景观,保障城市街道景观水平和质量,提高街道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拆迁办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拆迁办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临沧市临翔区城市房屋征收改造办公室职责职能和2021年工作计划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加强棚户区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户的思想工作;深入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完善和修改相关的工作措施。
5.项目实施内容:做好南天商贸城开发项目、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林翔世纪时代广场开发项目、沧江文化影视城开发项目、万和佳苑建设项目等旧城改造征收工作和头塘街棚户区改造项目、章嘎棚户区改造项目、旗山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南京凹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分预算的批复》(临翔财发〔2021〕5号)文件,安排拆迁办工作经费1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拆迁办明确任务,加强工作研究,强化沟通协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各项要求,维护目前被征收户的合法权利。
8.项目实施成效: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2.立项依据:《临翔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临翔政办发〔2014〕176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房商品化、分配货币化,促进城镇住房建设,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临翔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临翔政办发〔2014〕176号)文件精神,进行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根据《临翔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临翔政办发〔2014〕176号)文件精神,进行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分预算的批复》(临翔财发〔2021〕5号)文件,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5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住建局明确任务,加强工作研究部署,强化沟通,做好补贴发放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户和个人的各项准备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四)人防办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人防办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依法依规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防〔2015〕103 号)、《临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三五”暨 2017 年度人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临人防〔2017〕12 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增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举行的各类人防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5.项目实施内容:增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举行的各类人防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
6.资金安排情况:《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分预算的批复》(临翔财发〔2021〕5号)文件,安排人防办办公经费5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保障人防办工作正常运转
8.项目实施成效:增强平时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时,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建筑垃圾处理专项经费
1.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处理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临沧市临翔区四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纪要》(第16期)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基本概况:临翔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中,做到环保达标,做到规范建设,规范经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5.项目实施内容:建成一座年处理垃圾9万吨,生产再生建筑材料6万吨。
6.资金安排情况:《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分预算的批复》(临翔财发〔2021〕5号)文件,安排建筑垃圾处理专项经费1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建成一座年处理垃圾9万吨,生产再生建筑材料6万吨。
8.项目实施成效:对临翔区内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处理,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462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76.4元,同比降低3.97%,减少的原因主要:一是人员退休、调出,工会经费减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5000元、印刷费200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差旅费10000元、工会经费169623.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3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