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3601000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落实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
2.负责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批和入住后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资金的运营管理。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参与制定组织实施临翔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4.负责全区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和房屋产权产籍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初审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指导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执法监管,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6.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防空地下室的拆除审批、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应急抢险和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7.承担指导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9.承担指导园林化城市建设的责任,参与编制临翔创建园林化城市的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责任。
10.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人民防空“防空防灾一体化”战备建设需要,提出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建议,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加强人民防空法治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工作。对人防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组织编制(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保障计划,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订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提出全区城市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人民防空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防护原则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城市人口疏散计划,搞好疏散地域建设。
11.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信息化及通信警报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承担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的战备执勤工作,按规定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确保通信警报畅通。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加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参与城市应急救援和防灾救灾对涉及人民防空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防护原则和要求。制定和落实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方案,确保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状态。
12.承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落实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
2.负责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批和入住后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资金的运营管理;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参与制定组织实施临翔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4.负责全区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区(临沧城市总体规划区外)房屋产权产籍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初审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和参与全区区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监管工作,负责临沧城市总体规划区外建设项目的建设选址、建设用地、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全区《乡村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准建证》,负责全区乡镇(街道)规划、村庄规划管理的信访、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7.承担全区(市局监管和工业园区监管范围外)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指导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执法监管;
8.承担指导规范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全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9.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0.承担指导园林化城市建设的责任,参与编制临翔创建园林化城市的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责任;
11.承担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防空地下室的拆除审批、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应急抢险和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2.承担全区人民防空工作职责,办理临翔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贯彻落实人民防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定,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指挥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全区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全区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提出建议,制定和完善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对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提出防护原则和要求;负责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辖区内邮政、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及时发放;负责全区城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的战备执勤工作,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全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执法监督和规费征收,管理全区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全区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和决算。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事项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办公室
2.行政审批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3.住房保障建设与运营管理股
4.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5.城市建设股
6.村镇建设股(抗震防震办公室)
7.建筑市场监管股
8.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园林绿化股
10.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11.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股
12.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股
13.园林管理中心
1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5.城建档案馆
16.总工办
17.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18.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财政全供养62人,非财政供养11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78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55.62万元,占总收入的9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31.89万元,占总收入的4.2%。比上年同期减少17501.9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4448.78万元,减少43.25%;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053.2万元,减少78.58%。减少主要原因城市规划局划归国土资源局以及项目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4,69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21万元,占总支出的5.79%;项目支出23,267.88万元,占总支出的94.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374.6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9%。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56.52万元,增加12.28%;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31.13万元,减少2.23%。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缩减,工作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1.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6.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28%,主要原因是2019年村镇助理员工资纳入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67.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1.1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3%,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缩减,工作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36万元;2.203国防支出人民防空5.11万元;用于支付人防办工作经费。3.211节能环保支出3032.8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改造、建筑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处置、市政设施修缮维护、生活垃圾收转运、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支出。4.212城乡社区支出13349.9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编制经费、临沧城绿化管护费、玉龙湖佤文化运行成本、征地和拆迁补偿等项目支出。5.221住房保障支出3816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6.229其他支出2679.54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19.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5%。比上年同期增加300.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主要原因是2019年村镇助理员工资纳入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增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比上年同期增加251.36万元,增加188.99%。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差旅费等支出;
2.国防(类)支出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比上年同期减少9.26万元,减少64.43%。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支出人防办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比上年同期减少71.46万元,减少49.8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3万元、死亡抚恤0.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8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比上年同期增加0.53万元,增加0.6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8.0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6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万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3,03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7%。比上年同期减少591.07万元,减少16.31%。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00万元、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263.5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332.39万元、农村环境保护100万元、减排专项支出337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4,53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3%。比上年同期减少497.6万元,减少3.3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189.2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224.9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070.08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3,89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比上年同期增加1217.68万元,增加45.42%。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1607万元、公共租赁住房800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04.57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304.43万元、住房公积金82.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预算的3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完成预算的8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5.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厉行节约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同期减少0.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同期减少0.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印发的《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真正达到“厉行节约”目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8万元,占87.15%;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占12.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及提升人居环境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3.71%,主要原因2019年村镇助理员工资纳入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18489.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365.8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1.33万元,在建工程78988.6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3.41万元。资产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960.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比上年同期增加7484.7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比上年同期减少23.92万元,在建工程比上年同期增加3502.9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比上年同期减少3.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资产增加的原因:2019年主要购买电脑、园林绿化管护工具和在建工程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8489.22 |
39365.85 |
131.33 |
10.36 |
45.97 |
75 |
78988.6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执行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按照财政规定执行,无工作人员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车辆运行经费以及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区上的相关规定。会议经费、差旅费等各项经费支出符合区财政规定的各项开支标准。
(二)预算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断提高对资金规范化的管理水平,严把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日常运行费用开支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入账。定期开展了内部财务对账和银行账户资金对账工作,切实做到了财务资金监管工作,同时对各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三)预算基础管理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建立完善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编制、人员等数据的动态管理。预算执行中,对新增人员,严格编报编制卡、工资审批表等,并对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了动态调整,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单位所有的开支都统一通过部门财务审核支出。总体评价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