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3601000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落实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
2.负责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批和入住后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资金的运营管理。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参与制定组织实施临翔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4.负责全区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和房屋产权产籍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初审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指导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执法监管,承担建设工程 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6.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防空地下室的拆除审批、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应急抢险和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7.承担指导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9.承担指导园林化城市建设的责任,参与编制临翔创建园林化城市的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责任。
10.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人民防空“防空防灾一体化”战备建设需要,提出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建议,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加强人民防空法治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工作。对人防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组织编制(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保障计划,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订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提出全区城市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人民防空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防护原则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城市人口疏散计划,搞好疏散地域建设。
11.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信息化及通信警报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承担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的战备执勤工作,按规定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确保通信警报畅通。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加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参与城市应急救援和防灾救灾对涉及人民防空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防护原则和要求。制定和落实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方案,确保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状态。
12.承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2008至2014年,上级共下达临翔区保障性住房指标任务13001套,其中,廉租房6201套,公租房6800套。
2.建立租赁补贴发放制度并及时发放。按照《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使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标准要求,2018年计划发放718户189.55万元,目前正在开展审核发放工作。
3.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并严格按照《临沧市临翔区玉龙花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职能部门审核情况,完成玉龙花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销售审核278套18925.77平方米。
4.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与不动产登记、民政、公安、社保等部门联审联动,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年审、退出审核工作,实施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并于2018年8月15日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存在转租和不符合条件住户进行核查处理,经核实的及时进行清退,共计清退41户。
5.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2010年至2018年,上级下达临翔区棚户区改造共12228户,结合实际,分别采取新建、改(扩)建、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及货币化安置的方式,共计实施棚户区改造43个项目12558户,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8736户,完成投资221086.42万元。
6.抓好市政道路建设和维护。一是2018年启动实施了4条断头路(东片区9号路、工业园区1号路、团结路延长线、华承园西侧15米路)打通工程和东片区10号路建设。二是完成市政道路建设1392米,完成透水人行道建设1100平方米。三是完成南屏小学、临翔区一中初中部周边、滨河西路道路停车位标线施划360个,减速带1200米,分道线18000米,概算投资21万元。四是完成砼坑塘修复3784平方米,沥青路面铺设及坑塘修复14390平方米,施划道路标线109669米,施划“车让人”标识604组,“红灯停,绿灯行”标识180组,人行道修复11596平方米,路缘石修复1029米,更换雨水篦子314个,井盖更换186个,挡车石安装2699个,清掏雨、污管731.9米,累计完成投资686万元。
7.实施城市园林景观提升工程。一是抓好城市绿化日常管护工作。二是实施城市园林景观提升工程,新增和改造绿化面积约9万平方米,种植各类绿化树木约9000株,安置摆放花箱99个,摆放鲜花3200盆,累计完成投资1560余万元。
8.实施城市雨污管网、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加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一是完成雨、污管网建设16.84公里,累计完成概算投资1587.03万元。二是加大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工作。2018年以来,共收集处理生活污水747.195万吨,日均处理2.359万吨,产生脱水污泥3078吨,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处理水质全部到达国家城镇污水排放标准一级B标,有效防止了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9.全面抓好南北河轻黑臭水体治理。为巩固南北河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一是定期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和管网维护工作,完善河道下段截污支管250米。二是结合省专项督查组于2018年10中旬督查南北河整治工作的反馈情况,及时组织实施了市医院段至区住建局段河道截污支管1890米的安装,确保河道沿岸生活污水应收尽收,使沟渠水体和沿岸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10.抓好城市公厕建设,方便广大市民。
11.实施公共停车场建设。目前,已完成华旭小区东侧临时停车场、公园路与旗山路交叉口临时停车场建设并投入使用,共增加停车位165个。
12.推进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项目的专项规、项目环评、用地预审意见、专项规划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工作。
13.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优美城市环境。全面抓好主城区210万㎡保洁面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背街小巷、主城区167个单位(小区、学校)及机场路垃圾清运工作,加强城区内所有公厕的管理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新购置安装果皮箱1126个,垃圾桶300只个,新型不锈钢垃圾分类亭30座。
14.抓好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及维护。一是完成学府路防洪排涝抢险救灾工程。二是做好排水设施维护和清掏。
15.加强市路灯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目前,临翔区路灯拥有数量已达16628多盏,市区市电路灯有8597多盏,城区风光互补路灯、太阳能路灯约计4031盏,各乡镇太阳能路灯约计4000套。
16.依法依规开展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批易地建设项目240件,收缴易地建设费305.52万元。
17.加强人防指挥系统和防空警报日常调试维修、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办公室
2.行政审批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3.住房保障建设与运营管理股
4.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5.城市建设股
6.村镇建设股(抗震防震办公室)
7.建筑市场监管股
8.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园林绿化股
10.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11.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股
12.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股
13.园林管理中心
1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5.城建档案馆
16.总工办
17.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18.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7人(含自收自支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7人(自收自支编制12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总收入372894852.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043985.99元,占总收入的89.58%,比上年同期增33.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他收入38850866.82元,占总收入的10.42%,比上年同期增12.55%。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50737054.81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6909.69元,占总支出的5.08%,比上年同期增7.07%;项目支出237990145.12元,占总支出的94.92%,比上年同期减22.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46909.69元。比上年同期增7.07%,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990145.12元,比上年同期减22.2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3国防支出人民防空143693.27元,用于支付人防办工作经费。2.211节能环保支出36239552.07元,主要用于污水管网建设、垃圾处置支出。3.212城乡社区支出140722528.07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221住房保障支出26805900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5.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差旅费、接待费。6.229其他支出33543461.71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043985.99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9.58%。与上年对比增长35.59%,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19359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2%。比上年同期减29.5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9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比上年同期减48.39%。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500000元(201类04款06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9979元(201类99款99项);
2.203类国防支出14369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比上年同期减54.82%。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支出人防办经费支出(203类06款03项);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408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5%,比上年同期增7.2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6738.8元(208类05款05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0元(2018类05款99项),死亡抚恤8088元(208类08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958.01元(208类99款01项);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20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比上年同期增63.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0557.6元(210类11款01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4740元(210类11款02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3650元(210类11款03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112元(210类11款99项);
5.211类节能环保支出3623955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9%,比上年同期增21.71%。主要用于水体200000元(211类03款02项),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2160000元(211类03款04项),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1789552.07元(211类03款99项),农村环境保护5300000(211类04款02项);减排专项支出6790000元(211类11款03项);
6.212类城乡社区支出15036832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3%,比上年同期增92.5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9645786.28元(212类01款01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84202.54元(212类01款99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850000元(212类02款01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5000000元(212类03款03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2799422.29元(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0188913.24元(212类99款99项);
7.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680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4%,比上年同期减86.29%。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2490000元(221类01款03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000000元(221类01款07项),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3315900元(221类01款99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000元,支出决算为90136元,完成预算的37.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36元,完成预算的9.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054元,增长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000元,增长3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946元,下降54.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车辆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000元,占83.2%;公务接待费支出15136元,占16.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000元,比上年同期增38.89%。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同期持平。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000元,比上年同期增38.89%,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日常办公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136元,比上年同期减54.25%。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1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54.28%,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及提升人居环境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发生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6029.48元,比上年同期减16.35%,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电费、水费、办公费、劳务费、维护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077089503.82元,其中,流动资产318811390.15元,固定资产3353207.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54856709.19元,无形资产68197.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385586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506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3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4项,账面原值22182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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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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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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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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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77,089,503.82 |
318,811,390.15 |
3,353,207.48 |
866,307.12 |
771,000.00 |
1,715,900.36 |
754,856,709.19 |
170,491.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9709元,比上年同期增2.2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970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保障性安居工程:指为增加中低收入家底住房供应,解决中低收入家底住房困难,列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由政府组织实施建设或筹集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 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
8.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