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批和入住后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资金的运营管理。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参与制定组织实施临翔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4.负责全区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区(临沧城市总体规划区外)房屋产权产籍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初审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和参与全区区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监管工作。
6.负责办理全区《乡村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准建证》,负责全区乡镇(街道)规划村庄规划管理的信访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7.承担全区(市局监管和工业园区监管范围外)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指导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执法监管。
8.承担指导规范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全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9.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0.承担指导园林化城市建设的责任,参与编制">临翔创建园林化城市的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责任。
11.承担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防空地下室的拆除审批,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12.承担全区人民防空工作职责,办理临翔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标任务。
2.抓好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乡镇总体规划修编,认真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编制。
3.完善制度抓实城乡规划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成立临翔区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制定《临翔区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网格化管理制度》;乡镇规划建设许可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
4.抓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抓好“5类村庄”摸底及规划编制;推进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划定工作;完成">增花">增果">增水增绿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抓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改;推进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鲜花盛开的村庄”规划编制;实施西环线精品道路打造规划编制工作。
5.扎实抓好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程。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推进旧城棚户区改造工程。
6.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通城市断头路;实施城市园林景观提升工程;实施城市道路提升维护改造工程;实施城市">雨污管网和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抓好南北">河轻">黑臭水体治理;抓好城市公厕建设,方便广大市民;实施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优美城市环境。
7.认真履行人防工作职能。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推进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
8.加强监管,规范行业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翔区住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临翔区住建局设12个内设机构(其中:城乡规划局为副科级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城乡规划局(副科级)设两个股级机构综合股及规划管理监察股
3.政策法规股
4.住房保障建设与运营管理股
5.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6.城市建设股
7.村镇建设股(抗震防震办公室)
8.建筑市场监管股
9.园林绿化股
10.城市房屋征收改造办公室(新家园建设办公室)
11.人防指挥通信股
12.人防工程管理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翔区住建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住建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84929563.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409810.87元,占总收入的87.8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519752.45元,占总收入的12.12%。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住建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17883182.84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5562.96元,占总支出的3.75%;项目支出305977619.88元,占总支出的96.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05562.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57247.58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5977619.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267419.6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加入债务利息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国防支出人民防空318107.65元,用于支付人防办工作经费。2.节能环保支出33077482.78元,主要用于污水管网建设支出。3.城乡社区支出73799239.76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住房保障支出195560870.26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75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差旅费、接待费。6.其他支出2324161.43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359010.87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6.46%。与上年对比增长48.09%,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197519.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5%。与上年对比增长149.6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及债务利息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72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工会经费支出126863.00元(201类29款99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住房公积金支出2450247.00元(201类99款99项);
2.国防(类)支出31810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支出(203类06款03项)人防办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58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0400.00元(208类05款01项),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66360.00元(208类05款02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7044.60元(208类05款05项),死亡抚恤5724.00元(208类08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55.16元(208类99款01项)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337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54190.40元(210类11款01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9545.60元(210类11款02项);
5.节能环保支出2977536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主要用于水体5000000.00元(211类03款02项),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12880000.00元(211类03款04项),减排专项支出11895361.90元(211类11款03项);
6.城乡社区支出7810415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355711.20元(212类01款01项)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475913.26元(212类01款99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00元(212类03款03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8023178.59元(212类03款99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000000.00元(212类05款01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249347.91元(212类99款99项);
7.住房保障支出19555228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5%。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107020000.00元(221类01款03项),公共租赁住房26079000.00元(221类01款06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9460555.80元(221类01款07项),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1457729.58元(221类01款99项),购房补贴1535003.97元(221类02款03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082.00元,完成预算的3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000元,完成预算的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082.00元,完成预算的20.0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8552.49元,下降5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552.49元,下降55.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00.00元,占62.01%;公务接待费支出33082.00元,占37.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人民防空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08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0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及提升人居环境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发生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0800.0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42%。与上年对比增长19.25%,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08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7%。与上年对比增长19.2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103500.00元(212类08款01项),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4%。主要用于圈内公租房土地出让金;
2.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47300.00元(212类08款99项),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6%。主要用于住房补贴。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463.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0.48%,主要原因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电费、水费、办公费、劳务费、维护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83233639.22元,其中,流动资产179785364.24元,固定资产3448274.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48260196.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88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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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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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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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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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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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3233639.22 |
179785364.24 |
3448274.98 |
762048.98 |
701241 |
1984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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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6455.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9775.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66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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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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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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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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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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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474555.5 |
1474555.5 |
1474555.5 |
1466455.5 |
1466455.5 |
14664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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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
1117875.5 |
1117875.5 |
1117875.5 |
1109775.5 |
1109775.5 |
11097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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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356680 |
356680 |
356680 |
356680 |
356680 |
356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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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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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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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制定制度设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保证单位的经济活动合法合规。采用有效方法确保预算编制合规科学,合理设置资产管理制度,使资产安全有效,明确业务环节,内部审批控制管理制度,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决算相关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