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租赁补贴保障对象:
按照《临沧市临翔区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开展临翔区住房租赁补贴2025年度资格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正在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219户。
二、复核时间及地点
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请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1月30日前到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天路1379号)206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核。逾期未按要求申报资格复核的保障对象,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停发补贴。
三、复核结果处理
(一)资格变更或终止
年度资格复核时,如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住房补贴档次发生变化的,经审核,不再符合原租赁补贴标准的,但仍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应办理资格变更,补贴金额将于资格变更通过的次月起按调整后的金额发放。如已不再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应办理资格终止,并停发租赁补贴。
(二)未按期申报处理情况
对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年度资格复核申报的保障对象,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视为自愿放弃保障资格。
四、复核需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1份(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未婚的现场填写未婚声明);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材料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及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现场填写个人收入承诺书);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
(五)租房合同1份。
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市级和高新区住房保障情况、不动产登记情况、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情况等由区住建局统一查询,不需提交。
附件: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名单219户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