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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czj22/2022-00500
发布机构
临翔区政府门户网站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0-17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23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9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各项政策。2.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4.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落实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5.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6.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9.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0.有关职责分工。⑴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⑵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⑷与税务部门有关的职责分工。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生育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我区基本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全民医保从“人人享有”到“人人公平享有”扎实迈进。

1.积极主动抓实参保扩面,征缴工作圆满完成。全区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323012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3524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69488人),参保率达97.07%。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23388人的138.11%;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69488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265621人的101.45%。

2.围绕提升基金使用效率,扎实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落实《临沧市临翔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积极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增强主动控费意识、细化控费措施,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助推医疗机构回归医疗服务本质,确保改革取得实效。2021年1月至8月,全区共超支1717.48万元,较上年同期2273.2万元下降555.72万元,下降24.45%。统筹基金应支付费用10731.61万元,较去年同期10705.88万元,增加0.24%;统筹基金支付县域外医疗费用3861.67万元,较上年同期3753.88万元,增加2.87%;全区参保人员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17303人次,较去年同期17924人次,下降3.46%;医共体内住院患者发生医疗总费用8931.12万元,较去年同期9150.42万元,下降2.4%;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71.40%。

3.持续强化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是坚持协议管理和宣传教育相结合,有效增强行业自律性。积极组织区辖71家142名医药机构负责人、业务人员进行医保条例、政策统一集中学习,不断提升各定点医药机构主动维护基金安全的意识,确保政策法规落地。二是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组织常规检查520余次,查处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项目收费、分解收费、打包收费等违反《医保基金协议管理》行为37283例,追回医保基金166.17万元。查处违规参保人8例(8人)追回医保基金12.78万元。三是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探索定点零售药店“网格化”监管模式。将全区51家定点零售药店按网格划分为6个片区,将全局全体干部职工明确为每个网格的监管员,以费用检查审核与政策业务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负责网格内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服务、监管工作,做到按月巡查、服务全覆盖。截至目前,“网格化”监管小组共开展巡查284次,排查出29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反《临沧市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行为,暂停12家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追回基金0.36万元。

4.扛实行业扶贫责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适时开展动态监测,实现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截至目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发生住院费用3035.43万元,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待遇5981人次,统筹报销2139.16元,报销比例为90%(其中:5603人次符合转诊转院,发生住院费用2768.13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610.86万元,基本医疗报销2028.41万元,大病保险理赔109.72万元,医疗救助213.89万元,兜底保障132.96万元,);28种门诊特慢病就诊6771人次,发生医疗费用264.88万元,统筹报销236.44万元。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2021年1至8月,共发布医疗费用预警信息36387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信息3840条。

5.抓实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地见效。认真落实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全面推进药品集采工作,并积极做好中选药品采购使用、配送管理等跟踪问效工作。共参加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五省联采及11省联采8批次,采购12742826(片/袋/支),配送7533584片/袋/支,节约资金1595.43万元,同时,严格按照“一市一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要求,统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同步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确保参保人员公平享受医保政策待遇。

6.强化合力攻坚,做实医保电子凭证推广运用。上下联动积极安排部署,并将医保电子凭证推广运用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事项,有效推动医保电子凭证推广运用落实。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9529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92292人的66.81%;医保电子凭证结算60206人,结算率为13.43%;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电子凭证结算业务121家,开通覆盖率达100%;定点药店开通电子凭证结算业务51家,开通覆盖率达100%。

7.着力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抓实党建引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准确把握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用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真正做到了以党建强队伍、以党建转作风、以党建促业务。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有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确保医保基金和医保干部“两个安全”。三是抓实经办服务优化。结合实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精简办事流程,真正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半年来,医保经办窗口受理办件21032件,都已办结。四是抓实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于今年4月参加区级司法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通过率达100%,有效夯实了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临翔区医疗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年末实有人数28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事业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2019年10月由区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调配给区医疗保障局一辆斯柯达昊锐牌轿车)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7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24.99万元,下降63.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818.5万元,下降63.14%;今年无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6.4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其中:1.财政收回部分历年结余结转资金,2.根据文件要求2021年度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不再配套;二是公益性岗位工资及保险不再计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04万元,占总支出的81.4%;项目支出117.26万元,占总支出的1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81.33万元,同比减少43.3%,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51.97万元,增长11.27%;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33.3万元,下降81.9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支出数相应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其中:1.财政收回部分历年结余结转资金,2.根据临翔组字〔2021〕18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不再给予配套,3.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未能开展,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减少。故年度支出对比上年总体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3.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97万元,同比增长11.27%,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支出数相应增加,导致本年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等日常开支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6.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人均基本支出为17.69万元/人/年,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6.43万元/人/年;公用经费支出为1.26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3.3万元,同比减少81.97%,主要原因分析是因部分项目资金直接进财政基金专户,不纳入部门直接支出,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医疗救助兜底保障资金8.62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保障补助;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金3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的保障资金;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医疗保障管理项目)19.9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电子医保卡使用得到有效推广等开支;一次性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财政配套补助51.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费用;职工工伤保险补助0.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81.33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和五险一金支出数相应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其中:1.财政收回部分历年结余结转资金,2.根据临翔组字〔2021〕18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不在给予配套,故年度支出对比上年总体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比上年同期增加14.82万元,增长64.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56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9%。比上年同期减少443.26万元,下降43.95%。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救助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比上年同期减少0.2万元,下降0.7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的29.6%。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的29.6%;我局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5万元,增长7.25%。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7.25%;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机制体制逐步理顺,机构运行更加规范,公务用车正常开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对比上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年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分析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机制体制逐步理顺,机构运行更加规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57.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35万元,固定资产31.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8.66万元,下降81.78%,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6.06万元,减少90.99%;固定资产减少2.54万元,下降7.4%;无形资产增加0.06万元,下降11.1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7.62

25.35

31.79


11.06

0

20.73

0

0

0.4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9.92万元,共1个项目,覆盖率为99.6%。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9.92万元,支出19.92万元,支出率100%。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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