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三季度
预算执行情况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三季度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各项政策。2.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4.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落实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 3 -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5.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6.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9.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0.有关职责分工。(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4)与税务部门有关的职责分工。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生育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是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档案、
保密、督查、宣传、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医药服务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基金监督管理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级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区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统筹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统计报表数据的汇总报送和基金运行情况、统计数据分析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全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有关医疗保障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区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承担本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升级工作;协助做好本局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政策法规股。负责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牵头组织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督促办复工作。承担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作风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为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股所级。
1.负责承办区级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业 务并对各乡(镇、街道)医保业务经办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2.负责区级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离休干部医疗费和医疗救助资金的预决算工作及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各 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拨付工 作。负责区级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负责区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
3.负责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 费用审核结算和拨付、稽核、考评、业务培训等工作。
4.负责区级基金财务、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基金 运行情况分析工作。
5.协助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工作。
6.完成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组建医疗保障局的战略意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和使命,按照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自觉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各项改革,以过硬作风推动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行业扶贫,实现医疗有保障。扎实开展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实现全区户籍人口参保率达9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同时,严格执行“健康扶贫30条措施”政策规定,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有保障。二是持续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三是扎实推进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各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全区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并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做实推动药品招采工作。积极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加强高值医用耗材流通和使用管理,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五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着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同时,积极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开展业务政策学习培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六是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下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股所级)。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2020年部门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预算收入2483.93万元(财政拨款248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12.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71.15万元。
2020年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预算总支出50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2020年三季度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第三季度基本支出105.39万元,该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17.19%,与2019年同期对比增加19.9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10月在职人员工资提前于9月支付。
2、2020年三季度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第三季度项目支出0万元,该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与2019年同期对比减少2.2万元;未支出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未能开展相关项目。
3、2020年三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累计“三公经费”支出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三季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公用接待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临翔财发〕5号2020年预算批复文件要求,我局入库项目资金为58.91万元;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400.81万元,用于医疗救助中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411.43万元,由财政局社保股执行。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