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czj22/2024-00264
发布机构
临翔区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7-20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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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本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各项政策。2.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4.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落实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5.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6.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9.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0.有关职责分工。(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4)与税务部门有关的职责分工。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生育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是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档案、保密、督查、宣传、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医药服务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基金监督管理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级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区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统筹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统计报表数据的汇总报送和基金运行情况、统计数据分析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全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有关医疗保障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区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承担本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升级工作;协助做好本局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牵头组织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督促办复工作。承担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作风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为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股所级。

  1.负责承办区级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业 务并对各乡(镇、街道)医保业务经办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2.负责区级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离休干部医疗费和医疗救助资金的预决算工作及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各 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拨付工 作。负责区级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负责区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

  3.负责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 费用审核结算和拨付、稽核、考评、业务培训等工作。

  4.负责区级基金财务、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基金 运行情况分析工作。

  5.协助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工作。

  6.完成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组建医疗保障局的战略意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和使命,按照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自觉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各项改革,以过硬作风推动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行业扶贫,实现医疗有保障。扎实开展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实现全区户籍人口参保率达9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同时,严格执行“健康扶贫30条措施”政策规定,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有保障。二是持续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三是扎实推进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各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全区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并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做实推动药品招采工作。积极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加强高值医用耗材流通和使用管理,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五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着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同时,积极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开展业务政策学习培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六是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下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股所级)。截止2020年7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参公编制24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8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8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于2019年3月新组建成立,无年初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83.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83.9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83.93万元(本级财力2483.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于2019年3月新组建成立,无年初预算数。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83.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8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于2019年3月新组建成立,无年初预算数;项目支出1871.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于2019年3月新组建成立,无年初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74万元,“208类05款06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9万元,“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万元,“210类01款99项”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1万元,“210类11款01项” 行政单位医疗24.28万元,“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3.73万元,“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7.82万元,“210类11款03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5万元,“210类12款02项”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00.81万元,“210类13款99项”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519.43万元,“210类15款01项”行政运行369.02万元,“210类15款02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210类99款01项”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2.81万元,“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41.0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12.78万元,项目支出1871.15万元),具体项目明细:

  1.基本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484.94万元(基本工资98.85万元,津贴补贴243.27万元,奖金7.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7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1.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14%;商品和服务支出19.84万元(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2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0.05万元,工会经费6.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万元( 医疗费补助1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62%;

  2.项目支出情况: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5.34万元(医疗费补助1412.53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52.8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8.31%;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36%;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400.81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400.8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1.42%。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所以无数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所以无数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0类12款02项”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400.81万元,按参保人数264318人每人补助14.85元的标准测算;“210类13款99项”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08万元,按离休人员27人40000元/每人每年补助医疗费;“210类13款99项”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412.53万元,按已脱贫每人97.2元,未脱贫64.8元标准测算;“210类13款99项”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52.81万元,按一次性企业安置1158人每人456元代缴其大病保险标准测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所以无数据。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万元,较上年增加5.5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15人次。

  增加原因:因机构改革,本单位2019年属新组建单位,主要原因是医保局将增加支付方式及打包付费改革等相关业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因机构改革,本单位2019年属新组建单位,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中心划转给医保局一辆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项目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项目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项目三:一次性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财政配套补助

  (二)立项依据

  项目一: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7〕105号

  项目二: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我省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和医疗补助标准的通知》(云组通〔2016〕41号)文件

  项目三: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数据的调整》(临人社联发〔2018〕105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区医保局实施三个预算项目: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财政配套补助。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区医保局按预算批复的项目实施,项目一主要是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业务开支;项目二主要是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财政配套补助;项目三主要是用于一次性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缴费,财政配套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区医保局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58.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5万元;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万元;一次性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财政配套补助52.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0年区医保局项目实施计划期限为一年。

  (八)项目实施成效

  2020年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所以无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考核性等。

  提高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要性的认识。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政策与管理绩效提升机制。通过绩效评价为下年财政预算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提供参考。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判断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是否合理合规。

  建立评价结果反馈整改与处理处罚机制。评价结果反馈整改与处理处罚机制是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评价结果应用的重要举措。自评过程中如发现有虚报项目、工作量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或由于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财政资金严重浪费的行为,应限期追回被套取、截留、挪用的财政资金外,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900111

  临翔区医保局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表2020072010202817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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