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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汇总)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
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推进临翔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统筹实施医养结合、
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临沧市临翔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职能转变。我部门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云南、健康临沧、健康临翔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信息建设股、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办)、疾病预防控制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与药政管理股、基层卫生与体制改革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股、中医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临沧市临翔区妇幼保健院
3.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
4.临沧市临翔区中医院
5.临沧市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中心卫生院、
7.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卫生院、
8.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卫生院、
9.临沧市临翔区博尚中心卫生院
10.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卫生院
11.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卫生院
12.临沧市临翔区邦东乡卫生院
13.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卫生院
14.临沧市临翔区忙畔卫生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主动扛起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日常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建立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认真落实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区直公立医院全部重新修订了党组织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医院章程。三是抓实主题教育。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为契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建设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党课”和廉政提醒谈话、约谈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以打造“阳光卫健”和开展“清廉医院”创建工作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系统的总体满意度逐年提升。
2.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落实“三个不发生”要求,坚决守住底线。从严落实中、高风险地区入临人员、辖区内现有常住缅籍人员和临籍在缅人员排查管控。二是核酸检测能力大幅度提升。全区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4家,日单检能力已达到13500人份。三是全面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支援机制。从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抽调150名医务人员组成援边医疗队,已派出6批1360人次支援边境3县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四是全力抓好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工作。确定区人民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按照建设规范和标准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强化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院感管理,增加感控专职人员配备,强化日常督促检查,落实落细医院感染与控制各项措施,全区未发生院染事件,实现了“医院感染零发生,医务人员零感染”的目标。五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第一、二阶段任务,扎实推进第三阶段工作。
3.持续做好“7个专项行动”和创卫工作
一是夯实工作保障。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组织领导体系下,“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协同推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草拟上报了《临沧市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1—2023年)》等重要文件,明确工作职能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机制,织牢各级联系联动网。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分批、分层次举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培训,培训400余人。四是补齐工作短板。为确保获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门票,引入第三方服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及时组织邀请专家深入开展指导和考核。临翔区顺利通过省级病媒生物考评。五是全面督查交办问题。层层建立“暗访曝光”、“光荣榜”等鞭策激励制度,不定期主城区创卫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六是广泛宣传动员。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创卫进行时”专栏,点赞创卫“热心肠”,刊发创卫文章123篇;在临翔电视台开设“健康临翔”和“健康面对面”栏目,共播出栏目42期,播出公益广告2263余条次。主城区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制,居民健康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均达90%以上,“众参与”氛围逐步形成。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二是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成功晋级为三级医院。三是医疗保障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实施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大大降低了群众就医成本。四是综合监管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医疗安全、医疗纠纷调处等工作持续加强。五是强化基础。区妇幼保健院于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区中医医院住院大楼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除忙畔卫生院外,9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项目投入使用。六是医疗指标稳步提升, 区乡双向转诊逐步合理化,上转1612人次,下转2322人次;双向柔性流动区级下派3154人次、卫生院人员到县级进修学习1980人次;2020年村医工资养老保险补助得到落实;七是社会效益明显提升、满意度、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八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流程更加顺畅,操作更加规范,培训、督导、考核更加紧密,公共卫生管理成效明显。九是以医防融合提高慢病管理水平以信息化管理为依托建设慢病管理平台,将居民、职工的医保、医疗、公卫信息联通,初步健全33万多份居民健康档案,对个体健康进行连续记录,持续追踪。
5.医疗服务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着力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区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胸痛中心通过国家级验收,卒中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区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接受了省级提质达标验收;区妇幼保健院接受省级二级甲等评审验收;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急救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全区获得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0个。共组建专科联盟107个,远程医疗联盟120个。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3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卫生院甲级标准、14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建成67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33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42个发热哨点,全区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全面落实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共引进各类人才223名,挂牌专家工作站133个。
6.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持续巩固“三个90%”(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及治疗有效率)和“两个消除”(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成果,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质量,实现全区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为2030年实现终结艾滋病流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这个工作总基调开展各项防治工作。二是慢性病防治工作稳步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及精神卫生工作不断推进。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
7.人口家庭和妇幼健康项目持续推进
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区共出生1969人,出生率5.73‰。认真做好国家“三项制度”奖扶、特扶对象及其他利益导向政策相关资金的申报工作。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建成临翔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临翔区妇幼保健院已通过省级评审。继续实施好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妇女常见病筛查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年度内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婴儿死亡率均在控制指标内。
8.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强化基础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98家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二是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于今年6月组织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共培训村医80余人,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能够提供6—8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三是加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我区中医医院为帮扶医院,制定相关对口帮扶方案,对我区8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注血式帮扶。加强基层对中医适宜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四是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于2021年通过省级中医服务能力提升验收,纳入云南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9.法规和综合监督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政策环境。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二是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对辖区内医疗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依法取缔,对各类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三是认真宣贯《职业病防治法》,对相关行业的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检查中对存在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并对3家重点建设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进行上门告知其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0.健康产业发展工作基础扎实
一是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实施健康云南、健康临沧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二是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积极配合临沧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是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禁烟控烟等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四是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拟订落实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和医养结合措施办法,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2个;差额供给单位3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67人。在职实有88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8人,财政差额补助47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8人,其中: 离休 3人,退休29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3辆,超编原因为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中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救护车31辆无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8341540.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253404.4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734386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33349536.39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7873431.7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预算收入含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73438600.00元、其他收入300000.00元、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4602940.81元,其中:本年收入151253404.42元,上年结转收入33349536.39元。16478589.8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253404.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4134832.69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预算收入含上年结转项目资金33349536.39元、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4602940.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4602940.81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83036.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7678.7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由于2023年人员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393903.29元,人员增加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00020.89元、;项目支出75519903.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517152.9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0.00、基层卫生院建设增加4557567元,基本公卫服务支出增加7228943.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7680024.00元,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增加3408760.00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4809557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96736.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39164.00元,主要用于中医院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0151529.8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490536.0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70159.56元,主要用于2023年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20899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424421.1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工伤保险支出;
7.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676774.24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8.210019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964433.0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监督支出;
9.210020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 综合医院(项)”支出22603549.8元,主要用于区人民医院在职人员工资、绩效等支出;
10.2100202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 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4489732.8元,主要用于区中医院在职人员工资、绩效支出;
11.210029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216909.00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建设支出;
12.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乡镇卫生院(项)”支出32406918.36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绩效等支出;
13.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1365665.04元,其中837365.04元用于村医补贴支出、528300.00元用于基本药物支出;
14.2100401“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6966064.32万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人员经费支出6575596.56元、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317867.76元;
15.2100403“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11710367.26万元,主要用于区妇幼人员经费支出9367467.26元,区妇幼基础设施建设2342900元;
16.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10025439.69元,主要用于临翔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7.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8874824.31元,主要用于贫困孕产妇救助支出;
18.2100499“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及“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及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19.2100410“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8408759.69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经费;
20.2100601“卫生健康支出(类)- 中医药(款)-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2142522.6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及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21.2100799 “卫生健康支出(类)- 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5383848.27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优免补等各项经费;
2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60149.4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互助支出;
23.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666674.31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单位医疗支出;
24.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478172.41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5.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403625.74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
26.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类)-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30062220.00元,主要用于临沧市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
27.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613647.4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补助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06347423.53元(基本支出106347423.53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022550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5631000.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30103奖金623784.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30107绩效工资42242853.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51529.89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30109职业年金缴费2490536.0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06823.71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78172.41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8046.89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30113住房公积金7613647.4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5521.4元,主要用于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费。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9480717.11元(基本支出1459239.58元,项目支出118021477.53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不包括用于购置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12775176.59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项目中的办公费用等;30202印刷费339613.56元,主要用于各医疗机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基本公卫、重大公卫等项目的印刷费用;30205水费93290.16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的水费等支出;30206电费179721.7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的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119311.03元,主要用于单位支出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费等;30209物业管理费1991320元,主要用于区妇幼、凤翔服务中心采购项目;30211差旅费641405.59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及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30213维修(护)费7887332.6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支出;30214租赁费37218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设备租赁费;30215会议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会议费支出;30216培训费960344.54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卫、医疗服务提升等培训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等支出;30218专用材料费78777536.81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卫、医疗设备采购等支出;30226劳务费11556354.05元,主要用于政府性购买岗位人员工资、各医疗机构外聘人员、基本公卫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项目支出中的劳务支出等;30227委托业务费864386.67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委托外单位创卫、重大公卫项目等项目支付的委托业务费支出;30228工会经费803839.5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464566.23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基本公卫项目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1300.00元,主要用于诉讼费、广告费以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88955.9元(基本支出1276373.71元,项目支出9912582.19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30305生活补助9138440.7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专项资金补助及遗属补助;30307医疗费补助12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费补助;30309奖励金630105.2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学金;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2025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代缴社会保险费;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016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补助及重大传染病防控的相关补助。
4.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819295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1929500.00元)。其中:30903专用设备购置60929500.00元,主要用于集中隔离场所设备购置及区人民医院专用设备购置,30905基础设施建设21000000.00元,主要用于集中隔离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5.310资本性支出39394944.27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9394944.27元),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4700374.41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及医疗设备购置;310003专用设备购置21471169.86元,主要用于医院、卫生院专业设备购置,31006大型修缮1700000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大楼修缮;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970800元,主要用于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信息化建设;31019其他交通工具购置300000元,主要用于区疾控中心公务用车购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252600.00元,主要用于区疾控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控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00元,增幅88.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00元,增幅2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5000人次。
增加原因:临翔区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创建卫生城市指挥部无单独核算账户,一切考核接待支出均纳入我单位预算、决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办法及我部门年初工作计划进行编制,绩效指标细化量化、指向明确,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村医工资区级提标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40982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按照每千人配备 1 名村医的标准配齐所有村医,实现每个村(社区)卫生室有两名及以上村医执业;到 2023年,全区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达90%以上;全区所有村卫生室能够开展 6 至 8 种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十年努力,实现 50%以上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 1 名以上有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临翔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按1类增加1500元,2类增加1000元,3类增加500元进行管理审核发放,2023年我单位预算资金8196400元用于发放村医相应补助。
(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782291.00元。
绩效目标设置: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临卫健联发【2022】31号)文件精神,免费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卫生监督协管 12 类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区10个乡(镇、街道)。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医管委办公室)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责任主体,区医共体总医院是项目服务的实施主体,医共体区级成员单位一是作为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是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及技术支持等工作;二是作为基层项目实施单位的补充,承担和协助基层医共体成员单位实施好项目服务;三是依据病种对需要分级诊疗的服务对象开放绿色转诊通道。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10家中心卫生院和104个村卫生室)是项目服务的执行主体,在区医共体总医院的指导下,主要是做好辖区内项目服务工作。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凸显政府责任,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职责,突出公益性,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机制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对全区居民健康状况实施干预,降低健康危害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临沧市集中隔离场所建设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3000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完成项目招投标,按照“三区两通道”“一人一间一卫”等规范标准建设集中隔离场所,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供给保障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屏障。
(四)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300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组织制定和修订相关预案及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开展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培训,对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提供指导;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定期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预警响应;指导隔离留观场所的规范设置、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案,统筹疫苗调拨、分配储运及管理等工作,督促指导全区规范设置疫苗接种点、接种台,统筹推进疫苗接种工作进度;负责社会心理疏导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23年继续按照10%的比例压缩公用经费,统筹用于相关重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资产总额1211822575.78元,其中,流动资产564077396.46元,固定资产296413901.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92327817.38元,无形资产53886047.55元,其他资产5117412.4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618361.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80447.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14项,账面原值1529690.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