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本级)
第一部分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 推进临翔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临沧市临翔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云南、健康临沧、健康临翔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内设机构共11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信息建设股、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办) 、疾病预防控制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与药政管理股、基层卫生与体制改革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股、中医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主动扛起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日常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建立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认真落实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区直公立医院全部重新修订了党组织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医院章程。三是抓实主题教育。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为契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建设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党课”和廉政提醒谈话、约谈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以打造“阳光卫健”和开展“清廉医院”创建工作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系统的总体满意度逐年提升。
2.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落实“三个不发生”要求,坚决守住底线。从严落实中、高风险地区入临人员、辖区内现有常住缅籍人员和临籍在缅人员排查管控。二是核酸检测能力大幅度提升。全区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4家,日单检能力已达到13500人份。三是全面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支援机制。从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抽调150名医务人员组成援边医疗队,已派出6批1360人次支援边境3县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四是全力抓好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工作。确定区人民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按照建设规范和标准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强化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院感管理,增加感控专职人员配备,强化日常督促检查,落实落细医院感染与控制各项措施,全区未发生院染事件,实现了“医院感染零发生,医务人员零感染”的目标。五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第一、二阶段任务,扎实推进第三阶段工作。
3.持续做好“7个专项行动”和创卫工作
一是夯实工作保障。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组织领导体系下,“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协同推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草拟上报了《临沧市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1—2023年)》等重要文件,明确工作职能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机制,织牢各级联系联动网。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分批、分层次举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培训,培训400余人。四是补齐工作短板。为确保获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门票,引入第三方服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及时组织邀请专家深入开展指导和考核。临翔区顺利通过省级病媒生物考评。五是全面督查交办问题。层层建立“暗访曝光”、“光荣榜”等鞭策激励制度,不定期主城区创卫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六是广泛宣传动员。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创卫进行时”专栏,点赞创卫“热心肠”,刊发创卫文章123篇;在临翔电视台开设“健康临翔”和“健康面对面”栏目,共播出栏目42期,播出公益广告2263余条次。主城区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制,居民健康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均达90%以上,“众参与”氛围逐步形成。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二是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成功晋级为三级医院。三是医疗保障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实施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大大降低了群众就医成本。四是综合监管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医疗安全、医疗纠纷调处等工作持续加强。五是强化基础。区妇幼保健院于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区中医医院住院大楼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除忙畔卫生院外,9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项目投入使用。六是医疗指标稳步提升, 区乡双向转诊逐步合理化,上转1612人次,下转2322人次;双向柔性流动区级下派3154人次、卫生院人员到县级进修学习1980人次;2020年村医工资养老保险补助得到落实;七是社会效益明显提升、满意度、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八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流程更加顺畅,操作更加规范,培训、督导、考核更加紧密,公共卫生管理成效明显。九是以医防融合提高慢病管理水平以信息化管理为依托建设慢病管理平台,将居民、职工的医保、医疗、公卫信息联通,初步健全33万多份居民健康档案,对个体健康进行连续记录,持续追踪。
5.医疗服务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着力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区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胸痛中心通过国家级验收,卒中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区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接受了省级提质达标验收;区妇幼保健院接受省级二级甲等评审验收;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急救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全区获得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0个。共组建专科联盟107个,远程医疗联盟120个。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3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卫生院甲级标准、14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建成67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33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42个发热哨点,全区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全面落实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共引进各类人才223名,挂牌专家工作站133个。
6.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持续巩固“三个90%”(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及治疗有效率)和“两个消除”(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成果,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质量,实现全区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为2030年实现终结艾滋病流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这个工作总基调开展各项防治工作。二是慢性病防治工作稳步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及精神卫生工作不断推进。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
7.人口家庭和妇幼健康项目持续推进
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区共出生1969人,出生率5.73‰。认真做好国家“三项制度”奖扶、特扶对象及其他利益导向政策相关资金的申报工作。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建成临翔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临翔区妇幼保健院已通过省级评审。继续实施好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妇女常见病筛查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年度内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婴儿死亡率均在控制指标内。
8.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一是强化基础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98家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二是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于今年6月组织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共培训村医80余人,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能够提供6—8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三是加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我区中医医院为帮扶医院,制定相关对口帮扶方案,对我区8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注血式帮扶。加强基层对中医适宜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四是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于2021年通过省级中医服务能力提升验收,纳入云南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9.法规和综合监督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政策环境。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二是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对辖区内医疗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依法取缔,对各类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三是认真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相关行业的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检查中对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并对3家重点建设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进行上门告知其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0.健康产业发展工作基础扎实
一是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实施健康云南、健康临沧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二是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积极配合临沧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是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禁烟控烟等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四是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拟订落实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和医养结合措施办法,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932234.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53644.7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收入16478589.86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601943.4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预算收入含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6478589.86元,其中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346825元、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奖补专项资金3967551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区级配套经费724836.06元、计划生育专项资金513872.2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专项补助资金470705.6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4278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2000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二批)专项资金630000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1240000.00元、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补助经费267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932234.64元,其中:本年收入13453644.78元,上年结转收入16478589.8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932234.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601943.4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预算收入含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6478589.86元,其中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346825元、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奖补专项资金3967551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区级配套经费724836.06元、计划生育专项资金513872.2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专项补助资金470705.6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4278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2000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二批)专项资金630000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1240000.00元、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补助经费267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932234.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932234.64元,其中:基本支出7933644.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100.29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比计划生育事务2021年增加,项目支出21998589.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35843.16元,主要原因分析含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6478589.86元,其中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346825元、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奖补专项资金3967551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区级配套经费724836.06元、计划生育专项资金513872.2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专项补助资金470705.6元、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4278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2000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二批)专项资金630000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1240000.00元、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补助经费267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84736.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5814.7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587.27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37403.76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2.12元,主要用于失业、工伤保险支出;
6.2100101行政运行4563800.84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7.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610000.00元,主要用于全科医生及医共体建设;
8.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200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院电梯建设支出;
9.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82465.04元,其中254165.04元用于村医补贴支出、528300.00元用于基本药物支出;
10.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1276.96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人员经费支出201276.96元、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10000元;
11.2100403妇幼保健院2,000,000元,主要用于区妇幼专用设备购置.
12.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71661.06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3.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194800.00元,主要用于贫困孕产妇救助支出;
14.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995751.00元,主要爱国卫生及“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15.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0000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经费;
16.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院专用设备购置;
17.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院项目建设;
18.2100799 计划生育事务1425766.6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优免补等各项经费;
19.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09997.0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互助支出;
20.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48661.9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81533.6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5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3.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254205.6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
24.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优秀医疗人员奖励;
25.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409361.0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补助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5643481.78元(基本支出5643481.78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29501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1601898元,主要用于拨付职工津贴补贴;30103奖金812172元,主要用于拨付职工奖金;30107绩效工资344028元,主要用于拨付事业人员绩效工资;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5814.72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30109职业年金缴费40587.27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缴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8658.97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1533.66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412.12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30113住房公积金409361.04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5083081.46元(基本支出721963.80元,项目支出14361117.6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对个人家庭生活补助、专用设备购置费。其中:30201办公费53755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30202印刷费8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印刷费;30204手续费39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手续费;30205水费8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水费;30206电费8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电费;30207邮电费7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电话费,网络费的缴纳;30211差旅费15599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出差费用;30217公务接待费2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接待;30218专用材料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方面的支出;30226劳务费5358743.6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各类劳务费;30227委托业务费2071000元,主要用于创卫等相关方面的支出;30228工会经费56286.8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工会经费缴纳;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燃油费、维修费;30239其他交通费用2784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交通补贴费用;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61300,主要涉及本单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创卫相关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68171.4元(基本支出1568199.2元,项目支出899972.2元)。其中:30301离休费28473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休干部的补助,30305生活补助724078.56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专项资金补助;30307医疗费补助1076096.6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费补助;30309奖励金333260.2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学金;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00元,主要卫生综合业务经费的相关补助。
4.310资本性支出67375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737500元)。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3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设备购置;310003专用设备购置6707500元,主要用于医院专业设备购置。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无省级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卫生健康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元,下降36.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卫生健康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卫生健康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下降6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9次,共计接待590人次。
减少原因: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卫生健康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办法及我部门年初工作计划进行编制,绩效指标细化量化、指向明确,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奖补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资金安排:3967551.00元。
绩效目标设置: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活动、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常态长效开展全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营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临翔区计划生育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资金安排:513872.2元。
绩效目标设置:对应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与扶助资金(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特别扶助对象医疗保险等),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
(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资金安排:14278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均衡发展,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老龄工作、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的顺利开展,为群众提供价优、便捷、优质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22年继续按照10%的比例压缩公用经费,统筹用于相关重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卫生健康部门资产总额8564439.89元,其中,流动资产1940610.58元,固定资产6623829.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29755.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870.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