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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 推进临翔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临沧市临翔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承办区委、 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云南、健康临沧、健康临翔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信息建设股、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办) 、疾病预防控制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与药政管理股、基层卫生与体制改革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股、中医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下属单位14个:临翔区人民医院、临翔区中医医院、临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平村卫生院、博尚中心卫生院、圈内卫生院、邦东卫生院、马台中心卫生院、章驮中心卫生院、南美卫生院、蚂蚁堆卫生院、忙畔街道卫生院、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重点工作有以下八点:
1.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2.坚定不移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提高基层首诊率为抓手,完善工作机制,推行医保资金总额打包付费,积极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双提升项目建设工作,提升传染病防控和救治能力。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按照省、市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
5.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经费,继续加强和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6.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切实履行好临翔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组织全区老龄委成员单位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好老龄工作。
7.巩固健康扶贫成果,按照省、市、区的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各项巩固提升、返贫监测等工作,认真落实《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8.贯彻落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健康临翔 2030”规划纲要》要求,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制定《健康临翔行动(2020-2030)》及配套文件,切实履行好临翔区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开展好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各项工作。
9.依法开展职业病危险因素监测与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着力提升监管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13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861人。在职实有89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7人,财政差额补助464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4人,其中: 离休3人,退休27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415161.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415161.2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32741.1元,增幅1.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招录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415161.27元,其中:本年收入116415161.2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415161.27元(本级财116415161.2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32741.1元,增幅1.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招录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415161.2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6415161.27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54114.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57400.2元,增幅8.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76104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24659.1元,减幅72.6%,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无妇女儿童医院建设专项资本。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00062.43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8473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4364元,主要用于中医院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32954.41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90432.26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57575.76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90254336.34元
2100101行政运行4822628.04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100201公立医院21077803.29元,主要用于区医院人员经费支出
2100202 中医(民族)医院4089457.05元,主要用于中医院人员经费支出
2100302乡镇卫生院31457498.41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525523.1元,其中864600元用于村医补贴支出、660923.1元用于基本药物支出;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7766823.52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人员经费支出7666823.52元、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0元;
2100403妇幼保健院91009192.73元,主要用于区妇幼人员经费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283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0000.00元,主要用于贫困孕产妇救助支出;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00000.00元,主要爱国卫生及“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2100799 计划生育事务641823.6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优免补等各项经费;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12383.8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互助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7747353.2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623592.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3003.6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3003.6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慰问专项经费;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40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项经费20000元、全科医生专项经费220000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8799715.8元
2210201 住房改革支出8799715.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补助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
基本支出113654114.57元,具体项目明细:
301工资福利支出:110025548.06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26514252.00元;
30102津贴补贴:18153053.4元;
30103奖金:863972.00元;
30107绩效工资:29919855.6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32954.41元;
30109职业年金缴费::2390432.26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39737.1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23592.6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7982.89元;
30113住房公积金:8799715.8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167290.75元:
30201办公费:87800元;
30202印刷费:7000元;
30204手续费:2200元;
30205水费:15000元;
30206电费:40000元;
30207邮电费:80000元;
30211差旅费:40000元;
30215会议费:1000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24000元;
30226劳务费:501724.8元;
30228工会经费:967565.95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351000元;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1275.76元:
30301离休费:419100元;
30305生活补助:922175.76元;
30307医疗费补助:120000元;
项目支出2761046.7元,具体项目明细: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705602.54元
30201办公费:492302.54元;
30202印刷费:230000;
30211差旅费:35000元;
30216培训费:10000元;
30226劳务费:908300元;
30227委托业务费:20000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0444.16元:
3030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017.4元;
30307医疗费补助:747903.56元;
30309奖励金:114523.2元;
310资本性支出:45000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45000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所以无数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所以无数据。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所以无数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区卫健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4500.00元,较上年减少192500元,下降35.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区卫健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区卫健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4500.00元,较上年减少45000.00元,降低25.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10次,共计接待1682人次。
减少原因: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区卫健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7500元,下降41.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00元,较上年减少147500元,下降41.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减少原因: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1.项目名称:建档立卡户家庭医生签约个人部分补助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关于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通知》临发改费发〔2016〕116 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4.项目基本概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 12 元,由省级补助后,市区财政按 1:9 的比例承担,纳入卫生计生部门预算;
5.项目实施内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 12 元,由省级补助后,区级承担90%部分;
6.资金安排情况:临翔区预算约42997人,区级承担278620.56元;
7.项目实施计划:上级资金下达后,按时拨付;
8.项目实施成效:实现临翔区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
(二)1.项目名称: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4)139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发(2009)78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4.项目基本概况:请求财政给予调整 2018 年的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结余资金 382302.54元,统筹用于支付2019年的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5.项目实施内容:申请2018 年的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结余资金 382302.54元,统筹用于支付2019年的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6.资金安排情况:临翔区预算约382302.54元;
7.项目实施计划:区级资金下达后,及时拨付;
8.项目实施成效:切实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转变“以药养人”运行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基本药物百分之百零差率销售;
(三)1.项目名称: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临发〔2016〕40 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4.项目基本概况:一是创新宣传思路、提高宣传针对性,二是提高随访治疗的规范性,强化临床治疗工作,三是提高综合干预的时效性、覆盖面及质量,四是提高社会参与的广泛性;
5.项目实施内容:全面普及防治艾滋病知识,提高宣传信息的针对性和可接受性,增强防治艾滋病意识,反对艾滋病社会歧视;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告知,切实提高随访工作质量,强化对艾滋病感染者的爱心帮扶和关怀救助;突出重点地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和重点人群,培育和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控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临翔区预算1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下达后,按项目进度使用及开展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广大人民群众对艾滋病知识及防治有进一步认识,减少艾滋病的传播,社会对艾滋病人的关心进一步,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有所减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得到更好的提升。
(四)1.项目名称:爱国卫生及“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临翔政发〔2016〕116 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4.项目基本概况:全区 10 个乡(镇、街道),104 个村(89 个村、15 个社区),卫生乡(镇)创建目标 6 个(凤翔、忙畔 2 个街道除外,博尚镇、南美乡 2 个省级卫生乡镇已创建),卫生村创建目标 77个(主城区 15 个社区、其他 8 个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除外; 博尚镇、南美乡 4 个省级卫生村已创建)。2020 年底实现卫生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 50%以上,4 个乡(镇、街道)达到省 级卫生乡镇标准,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到 60%以上(49 个村,含已创建 4 个);到 2021 年省级卫生乡(镇、街道)全覆盖,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到 100%(81 个村)。
5.项目实施内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进一步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加快推进卫生城镇和健康城市创建步伐;
6.资金安排情况:临翔区预算3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下达后,按项目进度使用及开展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集中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爱国卫生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 “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以全域创建为抓手,在巩固云南省卫生城市成果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动全社会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五)1.项目名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翔办通〔2020〕1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4.项目基本概况:我区完小及以上学校都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全区共配备109人。其中完小78所、中学18所、职教1所,幼儿园5所。97所学校100%(不含幼儿园)建设成符合要求的心理辅导室。要求学校结合实际要求及时开展好心理辅导工作,要求100%的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课,每星期开展一课时。
5.项目实施内容:在区中心敬老院、马台乡敬老院、蚂蚁堆乡敬老院、圈内乡斗阁敬老院、博尚镇敬老院、平村乡敬老院、临沧夕阳红老年托养中心挂牌设立了社会心理服务室(辅导室),结合;老年人实际及时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心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敬老院护理人员以及服务对象心理健康关爱制度,采取共建共享、整合资源、帮助援建等多种方法为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6.资金安排情况:临翔区预算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下达后,按项目进度拨款;
8.项目实施成效: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临沧、健康临沧建设,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
(六)1.项目名称:全科医生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临翔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卫联发〔2014〕6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人民医院
4.项目基本概况:自2018年1月起除中央和省级补助每人每年50000元外,此补助主要用于全科医生的工资补助;
5.项目实施内容:全科医生的工资补助;
6.资金安排情况:临翔区预算24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下达后,按时发放到个人;
8.项目实施成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七)1.项目名称:疾病防治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云卫发〔2012〕124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项目基本概况:2021年度各种项目支出,辅助各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艾滋病防控、结核病防控、疟疾、登革热、麻风病、碘缺乏、地方病、不明原因猝死、不明原因肺炎、鼠疫、手足口病、青少年卫生健康、慢性病、职业病、传染病、食品安全,霍乱、水质监测等)
5.项目实施内容:2021年度各种项目支出,辅助各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艾滋病防控、结核病防控、疟疾、登革热、麻风病、碘缺乏、地方病、不明原因猝死、不明原因肺炎、鼠疫、手足口病、青少年卫生健康、慢性病、职业病、传染病、食品安全,霍乱、水质监测等)
6.资金安排情况:临翔区预算5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下达后,按项目进度拨付;
8.项目实施成效:完成本年度项目工作任务;
(八)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区级配套经费
2.立项依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云卫办流管发〔2017〕2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人民医院
4.项目基本概况: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类项目。
5.项目实施内容: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类项目。
6.资金安排情况:临翔区预算6783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下达后,按项目精度拨款;
8.项目实施成效:为贯彻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三五”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强化流入地在提供和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责任,客观真实地反映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发挥评估对工作导向和促进作用,推动流动人口公平可及、系统连续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九)1.项目名称:危急孕产妇及儿童救助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关于印发《临翔区危急重症孕产妇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8〕79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项目基本概况: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 12 类项目。
5.项目实施内容: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 12 类项目。
6.资金安排情况:临翔区预算1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下达后,按项目进度拨款;
8.项目实施成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
(十)1.项目名称:计划生育与妇幼健康项目
2.立项依据:《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4.项目基本概况:(1)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父母一方为城镇居民每人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5月,父母双方均为城镇居民每人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0月,发放到小孩满14岁止。(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3)确保符合政策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人员都能享受到位。(4)符合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5)降低临翔区孕产妇死亡率,接生率达98%。6、符合城镇农村失独家庭对象。
5.项目实施内容:(1)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父母一方为城镇居民每人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5月,父母双方均为城镇居民每人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0月,发放到小孩满14岁止。(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3)确保符合政策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人员都能享受到位。(4)符合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5)降低临翔区孕产妇死亡率,接生率达98%。(6)符合城镇农村失独家庭对象。
6.资金安排情况:临翔区预算641823.6元;
7.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下达后,按进度拨款;
8.项目实施成效:失独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每月领取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且14周岁前依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业人口家庭,享受一次性奖励,符合政策的计生家庭户均能享受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奖学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均得到扶助,临翔区符合政策的计生家庭均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资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