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文化和旅游局)
索引号
lxq_whlyj/2025-00013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16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浏览:1026次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创作导向,制定全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区性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负责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定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工作。

10.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2.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区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4.完成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王宁书记提出的“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和市委杜建辉书记提出的抓住谋定而动、经得住问、抓得具体、随时反馈、不找借口、我是临沧人“六个关键词”,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谋在深处,干在实处,进一步坚定文旅融合发展信心,创新文化旅游发展工作举措,2024年成绩斐然。博尚镇永和村何廷梁同志成功申报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文化馆创作的舞蹈(幸福彩虹)荣获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入围作品。截至目前,我区共接待国内旅游者1254.65万人次,预计实现旅游总花费117.35亿元。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文化股、文化遗产股、智慧旅游股、行业管理股。

我部门为基层预算单位,有4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临沧西门公园管理处、临翔区图书馆、临翔区文化馆、临翔区文物管理所,但都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4个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纳入单位编报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40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41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1.2024年度无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3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7.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0.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4.19万元,下降10.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41万元,下降10.55%;其他收入减少1.77万元,下降98.33%。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是2023年有一个4A级景区奖补资金项目200万元,属于阶段性资金,2024年无该项目,导致本年度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有区红十字会拨入的捐赠收入,本年度其他收入资金较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16万元,占总支出的69.44%;项目支出340.34万元,占总支出的30.56%;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29万元,下降4.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8.45万元,增长30.01%;项目支出减少233.74万元,下降40.7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一个4A级景区奖补资金项目200万元,属于阶段性资金,2024年无该项目,导致本年度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3.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6.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0%。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3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0.3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招商引资提效专项行动奖补项目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项目经费16.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级非遗项目象脚鼓制作技艺的项目实施,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经费补助。

文化人才专项项目经费5.55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选派到全区各乡镇(街道)的专业文化人才的差旅费、培训费等的支出。

旅游宣传推广项目经费4.84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旅游资源的宣传推广和开发。

民族文化工作队购买文艺服务项目经费75.82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用来购买文艺服务、开展文艺活动、精品节目创作等。

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项目经费40.9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文化馆、临翔区图书馆、乡镇文化站的免费开放相关工作的经费支出。

文物保护专款资金项目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文物“四有”工作的开展。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范围测量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范围的测量费用支出。

临翔区文物安全工作经费3.8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文物安全工作的开展,文物日常巡查、维护维修、管护等支出。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65.62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精品节目创作、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提升改造、戏曲进乡村等项目支出。

疫情防控专项经费32.88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期间集中隔离酒店住宿费用支出。

西门公园基础设施修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临沧西门公园日常维护、水电费支出、基础设施修缮费用支出。

勐旺塔、西北塔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建设资金75.93万元,主要用于勐旺塔、西北塔的修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8%。与上年相比减少122.42万元,下降10.55%,完成年初预算的99.03%。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有一个4A级景区奖补资金项目200万元,属于阶段性资金,2024年无该项目,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日常办公经费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属于招商引资提效专项行动奖补资金,做年初预算时由行业部门统一做,指标下达后进行二次划分到我单位。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9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4%,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办公用品采购等基本支出;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文化人才专项经费补助,旅游宣传推广经费项目经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民族文化工作队购买文艺服务经费等项目支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范围测量经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安家费及职业年金、死亡抚恤等方面;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保险基数调整,10月份进行预算指标追加。

4.卫生健康(类)支出8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决算差异范围较小。

5.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临沧西门公园日常维护、水电费支出、基础设施修缮费用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4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完成年初预算的95.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完成数比年初预算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3.29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36.5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2.81%。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维护费增加。

1.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2.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2.6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24%,完成年初预算的52.8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63万元,增长31.34%。增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及维护费用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6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76%,完成年初预算的16.2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44.92%。减的原因是上级单位到临翔区检查工作的次数比上年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3.13%。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维护费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0%,比上年同期增加0.63万元,同比增长31.34%,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维修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5%,比上年同期减少0.53万元,同比下降44.92%,减少的原因是上级单位到临翔区检查工作的次数比上年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执行开展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7.05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70万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是二级事业单位临沧西门公园管理处纳入本级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88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6.79万元,固定资产221.4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78.86万元,无形资产22.3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3.4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41.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9493.38平方米,账面原值93.8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7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临沧市临翔区文化和旅游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40.34万元,共1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64.41万元,支出264.41万元,支出率100% ;非财政拨付项目经费75.93万元,支出75.93万元,支出率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西门公园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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