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临沧市临翔区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3YN202405280061号投诉举报件整改自验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1 10:11 作者:临翔区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74 字体:【


交办临沧市临翔区负责的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3YN202405280061号投诉举报件,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投诉反映问题

临沧市临翔区在博尚水库建设了曼莱乐园风雨廊桥,影响水库环境和安全,虽然被叫停但拆除不到位

二、整改责任单位

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博尚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四、整改措施1.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和“风雨连廊”拆除工作 资料,对项目建设内容与拆除情况做比对,确认拆除完整性和水 库安全性。2.做好博尚水库水质监测工作,保障水库水质达标。 3.进一步加强水库监管。持续开展水库库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

(一)查阅资料:2024年5月29日,临翔区人民政府和临沧市水务局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查阅相关项目资料和“风雨连廊”拆除工作资料,对项目建设内容与拆除情况做作比对,确认拆除完整性和水库安全性

1.项目建设情况:为配合临沧市临翔区泰恒古镇旅游项目开发,2020 年临翔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博尚水库大坝坝顶违规建设风雨连廊项目。根据临沧市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等基础资料,建成后的坝顶风雨连廊总长 330米,连廊采用轻钢结构搭接,屋面覆盖青灰色瓦片,总建筑规模约 3137.3平方米 2.拆除情况:2022 年 3 月 18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博尚水库现场调研并作批示要求,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尚水库大坝坝顶风雨连廊设施拆除保障方案>的通知》及临沧市水务局2022 年 3 月 19日《博尚水库大坝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并成立了博尚水库大坝风雨连廊违规建筑应急处置指导工作专班。临沧市临翔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和设备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2022 年 4 月 5 日完成了风雨连廊结构拆除。3.风雨连廊设施拆除对博尚水库大坝安全影响专项评价情况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受临沧市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承担风雨连廊拆除对博尚水库大坝安全影响专项评价工作,提供专项评价报告,保障博尚水库大坝安全运行。通过防洪安全性影响、渗流安全性影响和结构与抗震安全性影响专项评价,得到如下结论:在保证风雨连廊基础与防浪墙及下部土体紧密结合、并增设防浪墙伸缩缝的情况下将风雨连廊基础保留在坝顶部位不会对大坝防洪安全性、渗流安全性和结构安全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做好博尚水库水质监测工作、保障水库水质达标。

经调阅近几年生态环境部门博尚水库水质监测数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至9月,水质优良均值(均值评价)Ⅱ类,水质为优。

(三)进一步加强水库监管。持续开展水库库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一是区水库管理局抽调两名水库管理人员加强库区日常巡查与监管。二是每天安排三名公益性管理人员对库区垃圾月进行清理,截至2024年9月完成垃圾清理21.7吨,确保库区环境卫生。三是于2024年4月协调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投放花鲢鱼3余万尾。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邮箱:lxqhwh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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