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
索引号
zfb1/2024-00181
发布机构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0-16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1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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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3)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和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1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力。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狠抓“四方责任”落实。一是狠抓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共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1277户次,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样品3082份。二是切实加强重点场所巡查,加强价格、物资监管,确保市场有序,指导好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从严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登记信息报送制度落实工作。四是加强对新冠疫苗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区群众接种新冠疫苗安全。五是积极开展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排查工作。共统计药店、市场监管一线人员、外卖行业、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及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10万余份。六是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751人次,夜间执法人员789人次,实现主城区3073户次餐饮单位的检查全覆盖。

2.常态化巩固提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运动“净餐馆”“管集市”工作。对省爱卫办暗访组督查反馈的创建国家卫生措施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涉及市场监管51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整改。持续抓好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3.抓住重点环节,加强食品监管,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一是抓好以野生菌为主的食品中毒防控工作和宣传,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二是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开展夜市专项整治、油烟污染整治和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等行动。截至目前,检查生产企业55户,处理投诉举报6起;开展餐饮行业检查3799户次,责令141户市场主体停业整改;联合派出所、交警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夜间疫情防控和油烟污染治理检查100余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1061户,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自查162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6份,监督意见书162户,排查食品安全风险312个。三是开展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4期,培训从业人员1000余人次,对942户餐饮服务单位、1042户食品销售单位进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有效推进旅游景区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完成“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达到2130家,完成率达90%。四是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专项行动,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派出工作专班,对市生态环境局转办的5个问题进行了整改。

4.强化抽查检查,严查登记台账,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一是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备案相关工作,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58家。二是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持续抓好疫情防控期间日常巡查,特别是新冠疫苗、“一退两抗”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新冠检测试剂、口罩质量安全监管。四是持续开展好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及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五是对全区236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85家医疗机构安全信用体系进行了评价。六是完成了市局下达4个医疗器械产品和2个批次的化妆品抽检任务。七是认真做好四项监测工作,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ADR报告)12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8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1例。八是深入组织开展了“3.15”“化妆品宣传周”“药品科技活动周”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数568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284家次,下达责改31份,立案15起,移送公安机关药品案件2件。

5.强化风险防控,坚守安全发展理念,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制定了《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问题清单》,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30份。二是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和燃气企业压力管道专项整治。联合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对朝辉燃气南信桥充装站,深燃巨鹏忙畔储配站、20家燃气门店(点)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检查,现场检查安全隐患36项。三是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电梯质量安全提升、“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三个专项行动,共检查220家使用单位,清理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设备280台,排查安全隐患50个,下达指令书36份,立案7起,罚款105000元,通过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四是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五进”宣传。

6.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开展非医用口罩、电线电缆和防爆电气、校服市场、塑料污染、水泥及节水器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液化石油气、成品油、燃气具等打击劣质燃气具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家用燃气具质量安全监管。三是严格落实危化品整治工作。按照“摸清底数、打非治违、全面登记、完善标准、对照检查、严格执法、一企一标”的目标任务,全面排查临翔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组织获证企业开展全面自查,组织对获证企业现场检查,强化证后监管;对辖区内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和容器获证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四是加大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监督抽检力度,开展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五是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帮助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年内,对临沧市翔林松香有限公司和云南省金佰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巡回问诊”,现场提出存在问题,并指导企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六是扎实开展抽检工作。加大对农产品、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产品等质量监督抽查力度。2022年,共抽检1652个批次。其中,抽检食品543个批次、食用农产品640个批次、散装白酒快检300个批次食品相关产品68个批次、工业产品89个批次、医疗器械药品7个批次和化妆品5个批次。

7.切实加强重点车型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一是结合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家用燃气器具专项整治。共检查经营家用燃气灶的市场主体14家,核查家用燃气灶70个型号。二是完成省局认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主体检查情况。

8.强化市场主体登记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抓好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一是深化推进商事制度和“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市场主体开办服务,将企业开办领取营业执照环节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二是全面施行市场主体住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三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建立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促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四是积极推进企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帮助30户企业获得贷免扶补贷款和10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扶持创业贷款7220000元,带动就业40人。五是持续抓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截至目前,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118户,比全市平均水平高27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30户,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6户。年内新设市场主体7129户(其中企业2744户,个体工商户436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4户),净增市场主体4999户(其中:企业净增2170户、个体工商户净增282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净增2户),完成净增目标的59.79%(其中:企业完成净增目标的48.80%、个体工商户完成净增目标的72.23%)。

9.强化信用监管,全力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一是建立涉企信息归集机制和跨部门信息交换、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将464户未履行年报义务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二是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组织23个成员单位制定本年度计划,制定部门抽查计划62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2项,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下发至成员单位并公示;完成部门抽查计划24项,完成部门联合抽查计划4项,检查市场主体187户。三是统筹完成企业年报工作。2022年,全区应完成年报企业6569户,完成年报企业6440户,年报率达98.04%;全区应完成年报农业专业合作社454户,完成年报户数447,年报率达98.46%;全区应完成年报个体工商户28450户,完成年报户数13508户,完成年报率47.48%。

10.加大执法力度,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强化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等违法行为,严防借助党的二十大召开进行商业炒作、牟取利益行为发生。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办案工作,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食品、产品质量、无照经营、知识产权、特种设备、价格、医疗器械、广告机药品等违法案件244件(其中简易处罚案件120件),罚款4670000元,移送公安机关药品及商标侵权案件15件。三是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职能,积极组织开展消保维权工作。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集中销毁不合格商品,震慑不法分子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秩序。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共处理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1256件。参与“一部手机管旅游”值班19次,处理游客投诉4件;处理中消协网平台投诉3件,信访、市政热线平台107件。四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五是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以恒基广场、凯歌时代广场、空港酒店为创建示范点,率先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精品诚信示范街1条,精品诚信商场2个,精品诚信企业4家,精品诚信示范店148个。目前创建区域内各类经营主体152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计量和标准股。所属单位1个,具体是:临沧市临翔区消费者协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为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车辆超编是因为2019年7月20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偿配置给我局一辆食品安排快速检测车,没有核到编制,所以超蝙。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15614477.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49691.66元,占总收入的97.6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64785.6元,占总收入的2.3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08721.55元,增长13.1%。增加原因是2021年10月起调标增资在2022年执行和2022年大轮正常晋升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75462.08元,增长16.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366740.53元,下降50.13%。减少原因是2022年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经费减少。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5853490.85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7681.66元,占总支出的81.8%;项目支出2885809.19元,占总支出的18.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382.12元,下降0.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1556.66元,下降4.71%,减少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增加4人,所以减少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592174.54元,增长25.82%,增加原因是2022年有新增项目支出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67681.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56852.72元,占基本支出的92.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0828.94元,占基本支出的7.02%。与上年对比减少641553.66元,下降4.7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2022年退休4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65162.3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5809.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592174.54元,增长25.8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食品安全专项补助工作经费、执法办案项目经费、药品事务经费、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补助、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行政执法服装经费、“贷免互补”工作经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经费、农贸市场星级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改造经费、非公党建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49691.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9%。与上年同期15273489.23元减少23797.57元,下降0.16%,主要原因:一是因单位人员退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二是“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2687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4%。比上年同期减少633083.30元,同比下降5.44%,减少原因是因单位人员退休。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市场主体管理、市场秩序执法、药品事务、食品安全监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637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比上年同期增加223374.74元,同比增长18.57%,增加原因是清算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养老、其他就业补助、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7775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比上年同期增加49738.99元,同比增长4.84%,增加原因是2022年各项保险基数年度内正常增加和调标。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2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比上年同期增加12660元增加原因是2022年度发生普惠金融发展支出。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比上年同期增加140000元。增加原因是该笔项目支出属于今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966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比上年同期增加183512元,同比增长23.45%,增加是因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几类支出外,本单位未发生其他类别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000元,支出决算为821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支出总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元,占总支出总决算的0%,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685.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49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49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000元支出决算为821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685.9元,年初预算数为1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497元,年初预算数为7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953.59元,下降32.71%。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879.99元,下降42.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6元,下降0.2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降低公车维修费用,导致公车运行维修费比去年下降,接待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685.90元,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12315消费维权,注册登记,商标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检查、商品质量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产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无外事接待人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27497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支出,故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828.94元,与上年1111815.10元相比减少200986.16元,下降18.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二是因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所以运行经费也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产生的办公费780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50000元、公务接待27497元、工会经费61346.04元、邮电费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685.90元、其他交通补贴579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2939465.80元,其中,流动资产712096.26元,固定资产11670109.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57260.0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同比减少845639.47元,下降6.54%。减少原因是因为清理往来款挂账和计提折旧、累计摊销。其中:流动资产总额同比减少237219.76元,下降33.31%,原因是对长期挂账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固定资产同比减少595730.79元,下降4.86%,原因是计提折旧;无形资产同比减少12688.92元,下降2.23%,原因是累计摊销。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与上年同期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发生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2022年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自评金额2282010元,共11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282010元,支出2282010元,支出率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圆满按时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市场监管工作任务。自评结论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77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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