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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和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责任落实,毫不松懈抓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狠抓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严格执行111风险排查机制,全面开展冷链食品排查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52户,开展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工作,共采集核酸检测样本1686份(其中:人员993份,环境693份),均为阴性。二是切实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场所巡查,加强价格、物资监管,确保市场有序,指导好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做好消毒消杀、扫码登记、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登记信息报送制度落实工作。四是加强对新冠疫苗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区群众接种新冠疫苗安全。
2.强化“四大安全”监管,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四个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严格监管措施,强化日常监管、风险防控,持续整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安全问题。一是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开展夜市专项整治、油烟污染整治、白酒专项整治、冷冻制品专项整治、茶叶专项整治和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等行动。二是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指导,切实抓好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全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三是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四是切实加强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监管。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利用“315”消费者日、安全用药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契机,积极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作产品质量等安全宣传。截至目前,临翔区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市场秩序稳中向好。六是狠抓计量质量安全监管。2021年,临翔区内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已申请检定1222次,指导辖区内所有镜制配场所、加油站等经营主体开展好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行动75家,开展主题为测量守护健康的“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七是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3.加大抽检力度,强化源头治理。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大对农产品、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产品等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截至目前,完成5个固定农贸市场的抽检任务,完成国抽53批次,省抽238批次,地抽234批次。
4.持续做好注册登记便民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市场准入和退出便利化;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强化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优化企业正常迁移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二是强化政务服务措施,着力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精准化,积极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对接,做好市场监管便民服务事项上线事项推广使用;全方位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线下窗口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三是积极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四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做好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申请及维权衔接,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版权、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等申报咨询服务指导,强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建立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促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2021年,临翔区持有的有效商标4563件,有效专利51项,地理标志产品1件。五是积极推进企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帮助32户企业获得贷免扶补贷款,发放扶持创业贷款630万元,带动就业124人。
截至目前,临翔区共依法注册登记市场主体33848户,其中,企业6787户,个体工商户2660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58户。
5.强化信用监管,全力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一是建立涉企信息归集机制和跨部门信息交换、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截至目前,将2242户未履行年报义务的市场经济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其中:企业18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6户、个体工商户2038户。二是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牵头组织23个成员单位制定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2021年制定部门抽查计划49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0项,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下发至成员单位并公示。三是统筹完成企业年报工作。进一步压实市场监管责任,建立局所联动机制,将督促企业年报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事项,落实各市场监管所辖区监管责任,同时将年报工作覆盖到全局各行业主管股室的监管工作中。2021年,全区应完成年报企业6161户,完成年报企业5973户,年报率达96.95%;全区应完成年报农业专业合作社433户,完成年报户数417,年报率达96.3%;全区应完成年报个体工商户23042户,完成年报户数21004户,完成年报率91.16%。
6.加大执法力度,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强化网络市场监管。着力广告、民生领域价格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等违法行为,严防借助庆祝建党100周年进行商业炒作、牟取利益行为发生。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办案工作,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查处了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案、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价格违法案件及非法倒卖烟草专卖品等案件共84件,涉案金额455.3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4件。三是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职能,积极组织开展消保维权工作。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博尚生活垃圾厂集中销毁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不合格商品,震慑不法分子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秩序;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通道,截至目前,共受理处理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440件,其中,投诉312件、举报123件,投诉金额20.53万元,为投诉人换回经济损失14.18万元。作出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6件,投诉不予受理20件。严格遵守“一部手机管旅游”轮班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报。第一时间响应一部手机管旅游平台投诉,处理游客投诉2件,涉及价格、食品安全、服务质量。中消协网平台处理4件,信访、市政热线平台5件。确实做到让消费者满意,让经营者满意。五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7.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持续做好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成立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读书班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严格落实“三个恒定”学习制度,共组织开展党史集中学习10场次,党组书记、基层党组织书记讲授党课7次;开展“学百年党史、悟思想伟力、铸奋斗精神”党史知识竞赛1次,参加网上党史知识答题参学人数1550人次;到博尚烈士陵园、刘御故居等地开展现场教学2次,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活动1次,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党史学习理论文章、心得体会213篇。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组织退休老党员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学习全覆盖。制定“民生实事计划”3件,完成率100%;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18个,完成率100%;基层党组织的计划清单3个,完成率100%。组织在职党员深入居住地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为民办事96件,开展志愿服务80次,已为群众办实事90件。二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精神2场次,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70余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3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1次,签订“不信教和不参加宗教活动”承诺书76份。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成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积极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强化宣传教育,坚决预防腐败,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注重理论武装,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是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坚定不移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有力推动各类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巩固深化,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
8.以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净餐馆”方面。树立标杆打造亮点,着力打造白塔路餐饮服务一条街,曼听园、顺年苑、文德玉堂、雅苑等餐饮服务示范店,树立行业标杆,以点带面推动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营者对照“净餐馆”“七个达标”标准逐项整改,按照整改不到位不得经营的要求,在全区树立行业标杆,2021年,完成临翔区“净餐馆”专项行动“七个达标”895户,城区完成率达100%,已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1931户,“明厨亮灶”完成1737户,完成率达90%;落实“文明餐桌”行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公勺公筷,规范店内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实现餐饮单位检查和达标全覆盖;建立健全“红黑榜”制度,以公布曝光餐饮服务单位“红榜”与“黑榜”的形式促进全区餐饮行业全面提升,截至目前,“红黑榜”已公布5期;积极推广“餐饮安心码”云平台工作,2021年,完成餐饮单位“餐饮安心码”下载安装工作2434户,餐饮风险等级评定1931户,完成率达100%;以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逐步向食品摊贩延伸检查,严肃处置无证无照经营、卫生环境脏乱差和排污不达标等问题;规范化执法,加大查处力度,2021年来,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1382户次,责令整改423户,停业整顿228户,立案查处3户;多次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环保、住建、乡(镇、街道)等部门开展夜市整治、环保督察油烟污染和酒吧等联合整治,效果明显;配合第三方消杀公司云南培港病媒生物防制有限公司开展二次餐饮经营单位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工作。二是“管集市”方面。临翔区共有15个农贸市场及交易点,目前临翔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扎路营、华旭、司岗里、圈掌5个固定农贸市场已完成基础设施改造并投入使用,完成洪桥路农贸巷、南信桥社区桥头、文华社区、青华社区、菜园社区兴贸巷、塘平社区等以路为市交易点取缔,完成对西大街地摊经济点的整治;联合综合执法、农业农村、交警、住建等相关部门,针对农贸市场脏乱差、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的情况进行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扎路营水果批发市场整体搬迁工作,2021年,扎路营水果市场40户水果经营户已全部搬至临翔区农产品市场经营,整治效果明显;不断加大集贸市场综合治理,全面取缔活禽交易市场,市场建设管理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果;加大冷链食品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市场方严格落实“扫码亮码、绿码通行”等制度;扎实开展病媒防制工作,2021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聘请云南培港病媒生物防制有限公司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展了二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在日常监督管理中,督促市场管理方做好日常市场消杀和清洁;根据省、市明码标价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建立健全“红黑榜”工作制度,并有序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8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7.43万元,占总收入的9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3.15万元,占总收入的5.3%。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69.79万元,下降10.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83.48万元,下降12.3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3.68万元,上升23%。与上年同期比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区委组织部拨非公党建工作经费35.15万元比2019年增加3.38万元,区卫生健康局拨疫情防控奖励金0.4万元比2020年减少17.98万元,社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入创业贷款奖励1.1万元比2020年减少3.22万元,工信局拨餐饮企业奖励金31.06万元比2020年增加31.06万元,烟草公司拨入协作经费4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税务局返回手续费1.44万元,造成比去年增加1.4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59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92万元,占总支出的85.58%;项目支出229.37万元,占总支出的14.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总额比上年增加58.45万元,上升3.82%。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74.26万元,上升5.77%;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5.82万元,下降6.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养老保险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较上年增加100.79万元比2020年支付的18.98万元增加81.8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压缩了市场秩序执法和食品安全监管两个项目的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0.9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1.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7%。与上年对比增加74.26万元,上升5.77%。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6.3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37万元。比上年同期245.19万元减少15.82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压缩了市场秩序执法和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开支。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市场主体管理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东环线市场管理工作的相关支出;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56.4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74.74万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中央、市、区)37.57万元、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44.1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事务支出62.94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委组织部的非公党建工作经费62.94万元。2021年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52户,开展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工作,共采集核酸检测样本1686份;完成5个固定农贸市场的抽检任务,完成国抽53批次,省抽238批次,地抽234批次;依法注册登记市场主体33848户;查处了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案、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价格违法案件及非法倒卖烟草专卖品等案件共84件,涉案金额455.3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4件;受理处理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440件;完成临翔区“净餐馆”专项行动“七个达标”895户,城区完成率达100%,已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1931户,“明厨亮灶”完成1737户,完成率达90%;完成餐饮单位“餐饮安心码”下载安装工作2434户,餐饮风险等级评定1931户,完成率达100%;2021年全局完成罚没款收缴25.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4%。比上年同期1432.98万元增加94.37万元,上升6.5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0.92万元,比上年同期1286.66万元增加74.26万元,上升5.77%;二是2021年项目支出166.43万元比上年同期146.33万元增加20.10万元,上升11.80%,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新增“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7%。比上年同期增加49.53万元,上升4.21%。主要用于:2013801行政运行1059.57万元、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10万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56.43万元。
(1)2013801行政运行1059.57万元:
基本工资302.82万元、津贴补贴586.51万元、奖金24.20万元、绩效工资32.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5万元、办公费19.45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水费2.92万元、电费5.05万元、邮电费8.44万元、差旅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2.76万元、劳务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07万元。
(2)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10万元:
办公费0.24万元、劳务费9.76万元。
(3)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56.43万元:
办公费41.66万元、印刷费5.49万元、邮电费3.94万元、差旅9.50元万元、会议费0.60万元、专用材料费2.84万元、劳务费84.99万元、委托业务费3.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6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比上年同期增加40.41万元,上升50.58%。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7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1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养老支出0.18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8.34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比上年同期增加1.88万元,增长1.8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4.8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10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7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2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比上年同期增加2.55万元,上升3.37%。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78.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万元,完成预算的53.13%。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出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出境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6万元,完成预算的63.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3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预算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73万元,增长63.15%。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9万元,增长26.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4万元,增长345.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了开展好“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创建卫生城市等工作,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车辆燃油和运行维护增加;为了开展好创建卫生城市等工作,迎接省市区各级检查增加,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待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6万元,占77.41%;公务接待费支出2.76万元,占22.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12315消费维权,注册登记,商标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检查、商品质量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产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6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78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18万元,与上年111.74对比减少0.56万元,下降百分比0.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请拨到工会经费收入,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19.45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2.92万元、电费5.05万元、差旅费0.37万元、公务接待2.76万元、邮电费8.44万元、劳务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6万元、其他交通补贴62.0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777.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93万元,固定资产1618.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3.9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2014.5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7.23万元,下降百分比11.7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9万元,增加百分比0.18%,流动资产总额减少240.92万元。下降百分比11.9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资产总额比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购买了固定资产增加3.69万元;二是流动资产总额中的财政应返额度科目2021取消。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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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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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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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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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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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77.29 |
94.93 |
1618.43 |
1153.79 |
141.17 |
323.47 |
6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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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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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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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66.43万元,共个4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预算拨付项目经费322.3万元,实际拨付166.43万元,支出166.43万元,支出率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7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