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区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商标战略、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2、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事项的审批、备案及监督管理等工作。3、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4、承担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5、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 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 检查年度计划;开展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 划;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6、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指导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 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7、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 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测。8、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 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 政监督管理。9、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 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 和举报的处理工作。10、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及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和加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 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 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 监督管理工作。11、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 要》,推进名牌战略和质量">兴区战略;构建企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监督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 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程。13、负责管理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14、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15、承办区委、区政府、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1个执法机构;10个派出机构。即办公室、食安办、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安全监管股、企业注册监管股、市场规范监管股、质量监管股(临沧市临翔区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质量">兴区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执法机构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加挂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牌子,机构规格副科级。主要职责:1.承担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2.负责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产品质量申诉处理,承担“96128”、“12331”、“12315”专线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派出机构按行政区域设置 10 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加挂食品药品检验站牌子)即:凤翔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忙畔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博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圈内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蚂蚁堆乡市场监督管理、章驮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南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平村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马台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邦东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区政府">三届四次全会等精神,牢固树立“大市场大监管”思想,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先照后证”、“放管服”改革举措。①是放宽准入门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②是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③是深入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④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许可管理。⑤是加大年报信息公示力度。⑥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⑦是加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⑧是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抓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商品的监管,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①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②是加强药械安全监管。③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④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⑤是加大执法抽检。⑥是深入推进平安市场创建。⑦是开展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
(3)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①是加强质量奖工作。②是实施品牌战略。③是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④是加强认证认可工作。
(4)强化党的建设,服务脱贫攻坚。①是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②是以“双强六好”为标准,强化非公党建工作。③是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5)加快完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32项指标任务。①是向上争取一般公共资金249万任务完成情况;②是餐饮业营业额2017年收入达16.64">亿元、增长19%目标完成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7831004.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90915.66元,占总收入的98.65%;其他收入240088.95元,占总收入的1.35%。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031128.26元,主要原因公务交通补贴及政策性奖励绩效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7978749.09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4994.78元,占总支出的66.96%;项目支出5943754.31元,占总支出的33.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3885072.92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32593.14元;项目支出增加1752479.78元;主要原因2017年公务车辆改革公务交通补贴及政策性奖励绩效支出增加;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购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7个管理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34994.78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132593.14元。 主要原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75944.46元占基本支出的9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975944.46元占基本支出的8.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7个管理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43754.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2479.78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7544.53元,质量技术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10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43362.12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3014052.56元,其他支出462395.1元。组织事务支出116400元。开展工作情况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各项考核指标;完成国家省局下达的抽检送检计划315个批次,完成罚没款收缴455908.4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90915.66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8.65%。与上年对比拨款增加,主要原因公务车辆改革公务交通补贴及政策性奖励绩效增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16353.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2%。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公务车辆改革公务交通补贴及政策性奖励绩效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3312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1%。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0559090.32元其中行政运行8551545.79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610000元,执法办案专项128257.2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269287.33元;质量技术与检验检疫事务100000元,群众团体事务118330.32元,组织事务1164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305.08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涉及外交(类)支出,所以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涉及.国防(类)支出,所以无外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涉及公共安全(类)支出,所以无外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5000元,支出决算为188313元,完成预算的87.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313元,完成预算的70.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减少。
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0682.9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新增单位(由原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合并)公务用车由14辆减少为2017年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9202元,下降4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480.73元,下降33.2%。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督查工作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63313元,占70.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5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12315消费维权,注册登记,商标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检查、商品质量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产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31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31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工作督查调研,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9050.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361.82元;,主要原因分析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 、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8109660.91元,其中,流动资产1888378.91元,固定资产162212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0977.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5818.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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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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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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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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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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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109660.91 |
1888378.91 |
16221282 |
11617761.66 |
5 |
46035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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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811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811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政府采购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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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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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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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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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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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18115 |
718115 |
718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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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
718115 |
718115 |
718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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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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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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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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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 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单位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服务社会、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决算相关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