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
索引号
lxq_scjgj/2026-00016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日期
2026-03-20
关于公开征集临翔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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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临翔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深入办好惠民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网络餐饮服务交易平台(包括分支机构、办事处、第三方机构、城市代理商等,以下简称“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外卖商家)的下列违法行为:

(一)平台审查不严问题。未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资质,未履行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等义务。

(二)平台信息公示不全问题。未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或未及时更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证照资质、门店、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对不提供堂食服务、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家虚假标注“堂食”“明厨亮灶”标识等情形。

(三)外卖商家证照资质不合规问题。无证无照、证照过期及伪造、涂改、租借、冒用他人资质证书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平台公示、许可证载明地址不一致,虚构经营场所从事网络餐饮(“幽灵外卖”);“一证多用”、套用资质等行为。

(四)外卖商家配送的网络餐饮外卖食品未加贴食安封签或者未使用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进行封装。

(五)外卖商家超范围经营问题。

(六)外卖商家环境卫生不达标问题。后厨加工操作区环境脏乱差,病媒生物防制措施不到位,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设施设备未按要求清洗维护等问题。

(七)外卖商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问题。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或健康证明过期、使用虚假健康证明经营者安排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

(八)外卖商家食材采购不合规问题。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食品。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冷冻肉等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问题。

(九)外卖商家滥用添加剂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外卖商家餐饮食品浪费问题。未落实反餐饮浪费要求,诱导超量点餐,未提供适量用餐选择。

(十一)其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三、提供线索方式

)电话渠道:12315、12345。

线上渠道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https://spjb.samr.gov.cn)、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

(三)线下渠道来信来访可至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577号,邮编:677099,来信请标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

四、相关要求

(一)线索要求举报内容应详实,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店铺名称(平台显示名称及实体店招牌)、外卖平台、详细地址、违法事实描述,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订单截图、照片、视频等),以便核查处置。

(二)真实性责任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恶意干扰正常经营秩序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信息保密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积极提供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共同守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底线,营造全市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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