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步规范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经企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2018]23号),《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决定依法挂失以下3家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自挂失之日起,以下企业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事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示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挂失《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信息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注册地址 |
企业负责人 |
许可证号 |
备注(标示:正本、副本) |
1 |
临沧市临翔区乐厨餐饮店 |
南天商贸城三栋116号 |
师良锋 |
YJ25309020047131 |
正本、副本 |
2 |
临沧市临翔区康巴拉火锅店 |
临沧市临翔区东港商城二期19幢、107、207号商铺 |
胡兴国 |
YJ25309020040377 |
正本、副本 |
3 |
临沧市临翔区李萍玲小吃店 |
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10幢111号 |
李萍玲 |
JY25309020037943 |
副本 |
备注:1、申请补办企业请填写挂失《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信息;
2、该信息经审核准以发布后,方能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