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第2020003号)
为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临沧市临翔区发安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9月20日,该店有效期满未按照要求换证,决定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该企业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示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2020年12月8日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注册地址 |
企业负责人 |
许可证号 |
备注 |
1 |
临沧市临翔区发安药店 |
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那招街沈经木出租房 |
张发安 |
滇DB9020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