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
野生菌食用安全预警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18 14:49 作者:临翔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29 字体:【

  夏秋季节,是误食野生菌中毒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防范和减少食用毒野生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依据《临翔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发布关于野生菌食用安全预警公告: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不熟悉的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菌子。农村群众对不熟悉的野生菌或对是否有毒把握性不大,对于幼小难以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不宜采摘烹调加工食用;在烹调加工时,不要凉拌吃,要多放油,炒熟煮透后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易引发中毒,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二、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餐饮经营企业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严格加工,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六、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向社会,特别是农村群众宣传正确食用野生菌的方法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

  七、加大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力度。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监管,严格执行农村自办宴席备案登记制度,发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和村(社区)的作用,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食有毒野生菌造成人员死亡事件的发生。

  

  临沧市临翔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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