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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目录
日期:2025-10-15 16:40 来源:平村乡 浏览:488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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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

2.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开展社会主义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发展。

4.研究总体发展思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政治、经济、文化工作任务的完成。

6.维护民族团结,执行少数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经济共同发展。

7.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

8.鼓励兴办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9.引导农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村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0.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农村、农业、农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二、重点工作概述

1.抓经济、稳增长,构建协调并进的繁荣发展新态势。坚决顶住经济下行大环境压力,坚定推动经济工作承压前行,经济持续向优向新转变,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截至12月底,平村乡农村经济总收入3.3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30.53万元,增幅为10.6%,其中:第一产业收入2.9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61.53万元,增幅为10.32%,第二产业收入17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万元,增幅为11.51%,第三产业收入24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8万元,增幅为13.46%。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67.1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02元,增幅为10.3%。截至12月底,全乡金融存款1.837亿元,贷款1.615亿元,招商引资2742万元。

  2.抓产业、促转型,激发特色鲜明的农业发展新活力依托平村热区优势打造沿河订单果蔬经济带、沿江热带水果经济带两个经济带,让好山好水产出好产品、卖出好价钱,让农民增收、让农民受益。一是传统产业稳步提升。2024年以来,完成小春播种面积2441亩,粮食总产484吨;完成大春粮食种植面积20450亩,粮食总产7286吨;种植玉米14600亩,实现玉米产量5810吨,实现农民增收1394万元;茶叶种植总面积11618亩,其中采摘面积8653亩,实现茶叶产量670吨,实现农民增收1932万元;甘蔗种植1.95万亩,其中新植和翻种5793亩,进厂入榨甘蔗8.26万吨,实现农民增收3858万元。二是新兴产业延伸拓展。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推行“烟粮油”轮作种植,完成烤烟种植1650亩,实现总产量4500担;继续做优做强1.8万亩坚果产业,创新网格化管理模式,完成1000亩坚果基地提质增效改造,打造姬松茸大棚30个,种植朝天椒200亩、牛油果500亩,投资实施155万元坚果精深加工厂建设项目、30万元2024年度沪滇协作携手兴乡村坚果技术服务站建设项目,助推坚果产业“原料端”“加工端”“销售端”三端协同发展。2024年,坚果产量1319吨(去青皮鲜果),产值1121万元,同比增长161万元。三是畜牧生产成效明显。积极融入全市肉牛养殖“百千万”产业总体布局,推动肉牛养殖产业延链补链,在饲料加工、牲畜屠宰、肉食品加工、特色肉制品销售、畜禽粪便制作有机肥还田等环节做文章,发动农户种植青贮饲料种植2710亩,完成肉牛养殖场租赁3个,不断促进肉牛产业现代化进程。截至12月底,牛存栏4535头,全年累计出栏1101头,猪存栏7321头,全年累计出栏7850头,鸡144021羽,全乡畜牧业产值3288万元,比去年增加422万元,增速14.72%,同时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及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大牲畜强制免疫率达100%,生猪、家禽防疫率达100%。四是加速推进“绿色加工业”。坚定不移地发展“一村一品”特色村集体经济,培育和壮大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订单收购,就地务工等方式,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分享产业收益、共同增收致富,2024年平村坚果加工厂共计加工坚果700吨,产值630万元,拉动村集体经济增收8万元,平村“绿色加工业”迈出坚实一步。

3.抓项目、夯基础,启动争先进位的经济增长新引擎。始终坚持项目至上,紧盯政策导向,聚焦社会民生重点领域,将项目建设作为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群策群力开展乡级项目库建设工作,完成乡级项目储备107个;完成《平村乡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编制,共入库项目26个,计划总投资6464.75万元;完成2025年沪滇项目设计并申报项目3个,计划投资3025万元,申报成功1个,计划投资600万元;完成平村乡“十五五”规划项目表初稿编制工作,共规划项目36个,规划总投资41.34亿元。

4.抓民生、增福祉,奏响富足殷实的多元保障新乐章。全方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12月底,共监测“三类人员”106户333人,消除风险监测对象5户15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18户45人,脱贫不稳定户32户109人,边缘易致贫户60户176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4户48人。全年新识别纳入监测户3户7人,2024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18903.3元,比2023年增长1988.96元,增速11.76%。

5.抓治理、美环境,绘就山河锦绣的绿美乡村新画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九个专项行动”,紧扣“4个聚焦+5个围绕+6个坚持”的工作思路,着力建设银盘生态之美、东岗古村之美、平乐庭院之美、忙海人文之美。“河长林长”协同发力。健全巡护闭环管理制度,强化河道管理、森林资源管护。2024年,巡河巡林379次,对辖区内各水库开展垃圾整治清理48次,整改河湖清“四乱”问题3个,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15份,村委会与各小组签订63份,小组与农户签订责任书2900余份,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明白卡2900余份,严格落实对5种特殊人群的监护管理责任,签订责任书156份;学习森林草原防灭火应知应会知识、“十严禁、十必须、三先四不打”警示教育等内容60余场次。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共建成生活垃圾收集池84个,覆盖率达100%,共有卫生保洁员116名,月均处理生活垃圾400余吨,全乡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观。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乡共建成卫生公厕59座,覆盖自然村36个,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2123座,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持逢乱必拆必治,今年以来,开展占道经营、骑门经营、私搭乱建专项整治18次,整治乱摆乱放35件,劝离路边摆摊18户,乱排乱倒8件,处理“假乱俗”小广告35起。累计拆除违法建筑48宗、私搭乱建58处,持续规范提升村庄整体形象。切实守牢耕地红线。扎实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平村乡涉及23、24年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共计266个786.62亩,区级下发整改任务数60%。截至2024年12月25日完成整改图斑90个431.38亩,超区级下发整改任务26.38亩。平村乡涉及2024年度变更调查图斑共计190个1735.54亩,截至2024年12月25日,已全部完成举证,完成率为100%。

   6.抓安全守底线,营造多方联动的平安共享新格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时时不放心”的责任感,确保“事事放心”。强化责任担当,拧紧安全“责任链”。本年度共组织森林防灭火、校园反恐防暴、地质灾害、地震疏散等各类应急演练7次,参与人员800余人次,突出重点领域,筑牢综治维稳“防护墙”。摸清“11类”重点人群,聚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场次受教500余人次。强化应急管理,提升自然防灾“保障力”。盯紧洪涝、滑坡、崩塌、山火等重大风险隐患,截至12月底,累计排查道路隐患25处,整改20处,监测通行5处,组织森林草原防火专业队、护林员、乡村干部等400余人开展森林防灭火扑救2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57人,其中: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其中: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遗属补助人员6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1辆,其中包含消防车1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1-11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207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1680.49万元,占总收入的80.85%;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98.00万元占总收入的19.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97.96万元,下降34.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9.86万元,下降37.54%;其他收入减少88.10万元,下降18.12%。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涉及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平村乡永平村朝天椒加工中心项目资金,同时其他财政涉农项目较多,2024年度无上海援滇专项资金,财政涉农项目较上年减少,故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208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82,占总支出的47.93%;项目支出1086.33,占总支出的52.07本年度本单位无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40.13万元,下降35.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92万元,下降5.92%;项目支出减少1196.05万元,下降52.4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上海援滇项目及财政涉农项目较上年减少,故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9.8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4.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9%。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9.8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6.3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42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人大各类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5.75万元,主要用于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及人大代表日常工作支出。

人员补助类项目经费23.32万元,主要用于救助受灾群众、村级人员、充实后备干部力量及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支出。

委托业务费类项目资金190.64万元,本年度各项工作委托进行工程建设、咨询服务、设备维修、货物购买等支出。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844.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抗旱防汛应急,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及林业生态建设等基础设施工程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68%。与上年相比1003.36元,下降37.94%,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9%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度无上海援滇项目及财政涉农项目较上年减少,故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5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1%,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因工作需要本单位人员调往其他单位,工资、津贴、保险等资金未能按年初预算数使用完,导致预算数大于决算数。

2.国防(类)支出0.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民兵支出

3.公共安全(类)支出0.2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村干部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类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进行指标调整用于支付特定支出,导致预算数小于决算数。

4.科学技术(类)支出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完成年初预算的433.33%。主要用于基层科普活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类资金仅有上年结转的部分资金,同时年度内上级财政又继续下达此类专项资金,导致预算数小于决算数。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7%。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部门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上级财政下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专项资金,导致预算数小于决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1%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就业补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上级财政追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相关经费,导致预算数小于决算数。

7.卫生健康(类)支出50.3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完成年初预算的95.46%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类资金在本年度未使用完结转下年,导致预算数大于决算数。

8.城乡社区(类)支出352.7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9%,完成年初预算的162.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其他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年度内财政下达此类专项资金,导致预算数小于决算数。

9.农林水(类)支出593.8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9%,完成年初预算的220.71%主要用于农林水相关站所、村组人员日常经费、工资福利及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财政下达此类专项资金,新增平村乡2024年坚果精深加工建设项目,那玉村忙皮、银匠田安置点等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平村乡农贸物流综合交易市场建设等项目,导致预算数小于决算数。

10.住房保障(类)支出49.8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完成年初预算的87.86%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因工作需要本单位人员调往其他单位,导致预算数大于决算数。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5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于自然灾害防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类资金在本年度未使用完,导致预算数大于决算数。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8元,决算为14.1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83.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8万元,下降16.96%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原公务用车拍卖后暂未新增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因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决算为9.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68%,完成年初预算的76.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8万元,下降24.00%。减原因是我单位原公务用车拍卖后暂未新增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8,决算为4.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本年预算与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具体国内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8万元,下降16.96%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原公务用车拍卖后暂未新增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因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0%,比上年同期减少2.88万元,同比下降24.00%,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原公务用车拍卖后暂未新增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98万元,决算为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本年预算与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平村乡人民政府执行公务活动98批次及128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8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资产总额1118.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0.54万元,固定资产379.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1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平村乡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086.33万元,共50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平村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本年度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2024年平村乡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3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24年平村乡国有资本经营收支0.0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456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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