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民族宗教局)
索引号
czj22/2022-00289
发布机构
临翔区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18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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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市临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19〕25号)精神,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正科级,与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规定、意见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全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指导乡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制定出台《临翔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构建起“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宗教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格局,保证我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保障。二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完成南美侈依、平村小寨、凤翔细嘎等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和南美乡1个“直过民族”产业发展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150万元。南美拉祜族乡、圈内乡炭窑村糯达、圈内乡斗阁村忙冒、章驮乡户远村水沟头、平村乡换良村团山、博尚镇猛准村腾龙、忙畔街道忙令社区被省民族宗教委命名为“云南省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中共临翔区委被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区人民政府、区民族宗教局、南美拉祜族乡、临沧天下茶都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区佛教协会5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李文灿、朱继春、杨光媛等11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三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6+n”示范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景区、进学校、进军(警)营、进医院、进服务窗口、进宗教活动场所。围绕实现“十个一”标准,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临翔特点。四是传承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争取上级补助30万元,实施完成博尚土陶技艺传承和章驮勐旺傣族文化传承项目。五是认真落实省、市、县(区)“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机制,妥善排查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工作,排查矛盾纠纷4起,妥善调处化解4起,成功调处率100%。按规定程序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初审18份,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5份。

  2.依法加强管理宗教事务管理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申报创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2个、市级和谐寺观教堂2个,完成区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4个。二是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宗教活动管理、教职人员管理、学习管理等10项管理制度。争取宗教场所修缮项目2个,争取修缮资金25万元。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4场次,募捐善款7.5万元。指导完成区佛教协会四届理事换届工作,选齐配强新一届班子成员。三是稳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工作,加强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3.主动融入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155万元,完成区政府年初目标任务570.24万元的202.55%。二是积极做好2个一类主城区项目、1个一类美丽乡村旅游项目和1个二类美丽乡村旅游项目打造提升工作。以宗教文化规范传承为切入点,完成主城区一类景区子孙庙、灵山寺两个场所简介、内控规划和环境提升工作。以示范村项目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为载体,推进南美特色小镇和章驮乡勐旺村傣族风情体验园两个美丽乡村旅游项目实施,争取南美乡低产茶园改造项目资金50万,章驮乡勐旺村傣族文化传承项目资金1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含区委统战部)。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8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25万元,占总收入的79.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0.54万元,占总收入的20.88%。与上年对比,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7.46万元,增长4.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55万元,增长13.18%,主要原因是民族宗教专项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减少18.09万元,下降18.34%,主要原因是实施省民运会龙舟项目,市民族宗教委2019年拨入2018年民运会龙舟赛场地设施建设经费9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5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71万元,占总支出的61.02%;项目支出136.52万元,占总支出的38.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总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21.97万元,下降25.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44万元,增长11.15%,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5.6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3.42万元,下降51.23%,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实施特殊困难项目,2019年实施南美坡脚村茶园改造项目和特殊困难补助项目,拨付项目资金110万元,拨付2018年民运会龙舟赛场地建设资金9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44万元,增长11.15%,主要原因一是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74万元;二是补缴2019年医疗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增加7.2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9%。人均日常支出16.43万元。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5.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42万元,下降51.23%,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实施特殊困难项目,2019年实施南美坡脚村茶园改造项目和特殊困难补助项目,拨付项目资金110万元,拨付2018年民运会场地建设资金9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支出14.65万元;

2.用于民族宗教专项工作支出18.98万元;

3.拨付南美乡低产茶园改造项目经费50万元;

4.拨付子孙庙场所修缮经费10万元;

5.拨付博尚观音寺场所修缮经费10万元;

6.慰问民族宗教代表人士0.5万元;

7.支付宗教团体负责人补助5.69万元;

8.支付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1.61万元;

9.拨付博尚镇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经费6万元;

10.拨付博尚镇、清真寺工作经费3万元;

11.拨付南美乡2019年民族文化项目经费4万元;

12.拨付博尚镇2019年民族文化项目经费12万元

13.用于和谐寺观创建工作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34%。与上年对比增加33.86,增长14.08%,主要原因:一是干部职工职级晋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拨付2019年民族文化项目经费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5%。比上年同期增加11.12万元,增长5.3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59.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比上年同期减少1.16万元,下降12.0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5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比上年同期增加7.26万元,增长78.32%。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1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16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比上年同期增加0.63万元,增长5.1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2.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50.04%。其中:因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56.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经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36万元,下降46.01%。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7万元,下降5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3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万元,占71.88%;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占28.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上年减少1.17万元,下降50.31%。

  3.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海市民宗委对口帮扶南美调研、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调研和省民族宗教委宗教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0.6%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18%,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展节能减排,厉行节约,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36万元,工会经费5.7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14.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44万元,固定资产4.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8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4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2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19万元。资产增加的原因是流动资产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4.41

109.44

4.39

0

0

4.39

0

0

0.5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采购办公桌一张,复印纸19箱。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目绩效自评金额136.52万元,共9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36.52万元,支出136.52万元,支出率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实施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民族团结保障等项目建设,开展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分析研判等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确保区佛教协会、区基督教“两会”、区伊斯兰教协会、区道教协会能正常开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好我区宗教教职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让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的关心关爱。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为顺利开展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预算绩效办公室工作人员收集了相关材料,依据收集的有关材料,对自评项目进行初步打分,逐项审核指标,自我总结,得出结论,完成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科学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总支出不超年初预算、比上年下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每小项都是只减不增。相关股室做好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各种工作,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综合评价结论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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