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民政局)
索引号
lxq_mzj/2025-00046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17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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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承担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区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区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拟订全区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村(居)委会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楼门户牌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儿童收养工作。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临沧市临翔区行政区划图。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扛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一是稳妥有序推进社会救助综合制度改革。落实好救助扩围增效,刚性支出扣减和低保救助“渐退”、单人户施保等政策,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11月底,发放社会救助保障资金9923.76万元。其中,城乡低保18772人,共发放资金7954.18万元;特困供养1228人,发放资金1683.21万元,临时救助2541人,发放资金286.37万元。社会救助对象与已脱贫建档立卡对象重合3912户7810人,重合率为17.52%。完善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每月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名单提供给相关的行业部门,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享受专项救助政策和给予急难社会救助。二是积极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整合31家部门资源,针对“老、小、残、困、弱”特殊群体,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开展专项社会服务,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量。三是推广使用“一次申请、逐层认定”工作方法,截止11月底,认定通过低保边缘家庭4074户9139人,支出型低收入家庭认定通过68户255人。四是按工作时限办结“一部手机办低保”“政府救助平台”的申请救助事项。截止11月底,申请救助1895件,办结1895件,办结率100%。

(二)做好“一老一小”工作。全力聚焦“安全有人问,生病有人管,生活有保障,心理有关怀”“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亲属、邻里”四方服务工作机制。制定《临翔区党建引领“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五方联动”格局。探索引入专业机构、第三方运营企业提供专业照护、医养康养、课后辅导等30余项服务,实现政府、机构、居民三方共赢。强化落实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安全、生病、生活、心理监护责任,全力做好“一老一小”关爱工作,真正让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抓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今年,争取中央、省、市下达临翔区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15个,涉及补助资金710.42万元。一是实施惠老阳光工程。推动5个“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和1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二是制定《临翔区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完成圈内乡敬老院委托管理工作。完成忙畔街道玉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区中医院合作,正式启动运营玉龙社区康养中心。深入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完成临翔区中心敬老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三是制定《临翔区民政局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养老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翔区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将974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基础数据及服务记录录入云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截止12月,发放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津贴487.16万元。

(四)加强社会事务工作。一是殡葬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区建成9个乡级公益性公墓,实现乡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建设完成31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二是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止11月底,自查发现问题23个,已完成整改22个,正在推进整改1个。追责问责2人,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个。制定出台《临翔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临翔区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和维护管理收费标准定价方案》等制度机制4个。完成公职人员及直系亲属“活人墓”拆除18冢18人。规范墓碑制售点51户、勒令停工停产18户、取缔1户。发放《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石材墓体和墓碑生产加工销售的通告》《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活人墓”拆除专项整治的公告》和《临沧市临翔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倡议书》10000余份。三是完成公园式婚姻登记场所和婚姻文化主题公园项目,在临沧七彩陶瓷文化主题园启动“同心飞翔、喜福一生”公园式婚姻颁证点。四是有序做好婚姻登记服务工作。截止11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1904对3808人,离婚登记673对1346人,补领结婚证354本,补领离婚证40本,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五)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完成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临耿线”8.59千米联检工作。完成临沧市5号廊桥命名“泰恒桥”备案发布公告、6号廊桥命名“镇南桥”备案发布公告和临沧职教学院“学院路”等8个点的命名备案发布公告工作。完成博尚镇博尚村委会“村改居”工作。

(六)加快民政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临翔区老年护理院、临翔区骨灰堂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十三五”社会兜底工程项目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整改1个项目(临翔区儿童福利院项目),正在推进整改1个(临翔区荣誉军人休养院项目)。

(七)抓牢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完成区中心敬老院和区殡仪馆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共计开展燃气、食品安全等隐患排查25次,到挂钩村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等专项安全检查6次。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设置5个内设机构及下设社会组织党委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股(临沧市临翔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股、社会组织党委,所属单位1个,为机关本级行政单位。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33人,其中: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7;经费自理人员0

编制内实有人员38人。其中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0;经费自理人员0

2024年末其他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离休0人,退休21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公开万元表则写明“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89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52.16万元,占总收入的99.66%;其他收入47.00万元,占总收入的0.3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63.25万元,增长8.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0.25万元,增长8.37%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增加困难群众一次性补助资金及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收入其他收入减少7.00万元,下降12.96%。收入减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市民政局拨入福利彩票运行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89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79,占总支出的14.95%;项目支出11818.61,占总支出的85.05%;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47.19万元,增长8.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8.84万元,下降4.10%;项目支出增加1136.02万元,增长10.63%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困难群众一次性补助资金及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6.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领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43.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人均基本支出18.59万元,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7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18.6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0.07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区中心敬、殡仪馆一线人员经费支出。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249.4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开支、殡仪馆运行工作经费开支、慈善会经办员及协理员补助经费、婚姻登记窗口工本费补助经费及机构运转等支出。

3.儿童福利支出项目经费408.0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社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支出及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支出。

4.老年福利项目支出192.92万元,主要用于60岁以上老年人免座公交车等补助支出172.26万元,全区80-99周岁高龄老人50万元/人.月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500万元/人.月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支出23.8万元

5.殡葬项目经费244.87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区主城区公墓、各乡(镇)街道、村组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支出。

6.养老服务项目经费154.8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荣誉军人修养院项目建设专项补助经费支出。

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1457.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实现精准救助。

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6526.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实现精准救助。

9.临时救助项目经费283.62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人员重特定疾病、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救助支出。

1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经费2.75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往返车票等救助支出。

1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经费1683.2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五保、分散供养五保救助供养支出。

12.困难群众救助一次性补助项目经费383.3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一次性补助。

13.临时救助一次性补助项目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一线人员临时补助。

14.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平村乡、圈内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15.彩票公益金项目经费支出130.04万元,主要用于居家适老化改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改造、敬老院提升改造资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孤儿圆梦助学补助资金、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专项资金等支出。

16.残疾人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经费支出41.91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0.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7%。与上年相比增加1037.14元,增长8.20%,完成年初预算的297.52%原因是增加中央、省级配套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省级配套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慰问区殡仪馆一线工作人员、区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护工及百岁老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3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2%,完成年初预算的299.92%,主要用于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贴、高龄老人补贴、遗属补贴等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包含中央、省级配套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省级配套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74.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殡仪馆一线人员临时补助资金

4.城乡社区(类)支出3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平村乡、圈内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41.9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元,决算为10.09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288.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8万元,增长62.48%。增加的原因是殡仪馆车辆修理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决算为9.0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09%,完成年初预算的363.6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8万元,增长74.47%。增原因是殡仪馆车辆修理费用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决算为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29%支出决算较上年3.88万元,增长62.48%。增加的原因是殡仪馆车辆修理费用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60%,比上年同期增加3.88万元,同比增长74.47%,增加的原因是殡仪馆车辆修理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政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业务工作督查检查、工作交流学习等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不存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3.16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79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增加殡仪馆运行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资产总额9143.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6.48万元,固定资产8566.3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1.4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37万元2024年度本单位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实现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21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为优,年度目标对应的具体绩效指标均已实现预期目标。符合享受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城市农村低保补助对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补助、高龄老人补贴等资金按月发放,全年共发放重点项目资金11818.61万元,完成率达95%以上,自评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171.95元,同比上年增加33.11万元,增幅25.46%,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资金。

2.政府性资金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171.95元,同比上年增加33.11万元,增幅25.46%,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6301111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5101702462143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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