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民政局)
索引号
czj22/2024-00011
发布机构
临翔区民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12
临翔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12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401000

  临翔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承担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工作;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区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区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拟订全区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村(居)委会 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边界勘定 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楼门户牌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 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临沧市临翔区行政区划图。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内设5个机构及下设社会组织党委。其中:办公室、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股(临沧市临翔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股、社会组织党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机要、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法治建设规划,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财务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承担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协助局领导 处理政务、办理事务、搞好服务,协调处理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股(临沧市临翔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负责全区性和跨乡镇社会团体、区本级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区管慈善组织审核申报工作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原大队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村干部待遇相关工作;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议,指导、监督、检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村(社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村(居)委会、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我区与相邻县区之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地名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和地名图编制管理,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楼门户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社会救助股。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工作;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殡葬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标准,指导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民政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农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工作。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慈善事业、社工工作。负责全区儿童收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艾滋病感染儿童救助工作。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困境儿童调查研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社会组织党委。负责区级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负责区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负责任人人选审核工作。

  (四)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工作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抓实城乡低保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杜绝“漏保”现象发生。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89户3663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134.48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9117户17339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435.32万元。

  二是抓实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供养补助金。全区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051人(其中:集中供养115人、分散供养936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及照料护理补贴1000.00万元。

  三是抓实临时救助工作。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共实施临时救助1712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26.87万元。

  2.社会事务工作

  社会事务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截止2019年12月10日,办理结婚登记2090对4180人,离婚登记828对1656人。补领结婚证797对1594人,补领离婚证32人。

  二是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核查发放工作,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约509.45万元,87935人次。

  三是抓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共救助51人(含住院治疗22人),支出医疗、生活等费用约53万元。

  四是认真做好殡葬服务和殡葬管理信息化工作。推进殡葬管理信息化工作强化殡仪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截止2019年12月30日殡仪馆火化遗体614具。

  3.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工作

  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工作稳步提升。一是认真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系统录入、数据维护更新工作,按时发放6622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11名百岁老人高龄补助金及长寿补助金。

  二是全面落实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发放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经费112.00万元。

  三是切实加强孤儿信息的动态管理,按时发放三类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感染儿童)199名基本生活费 319.66万元。

  四是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办理收养登记15件。

  五是完成慈善会招聘村委会(社区)民政工作协理员125名,民政经办人员19名,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明显得到提升。

  4.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

  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齐头并进。一是认真开展村(居)委会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完成104个村(居)委会信息数据录入比对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完成了15个社区89个村、1518个村(居)民小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全面抓好15个城市社区的平安创建工作。

  二是协助对全区421名村(社区)干部,2043名下设党组织负责人、村(居)民小组长、“两委”、监委委员等人员任职资格进行联合审查。

  三是发放218名原大队干部定期生活补助金47.37万元。

  四是认真抓好丙简、弯子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五是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扎实做好“村霸”排查整治工作。

  六是认真做好城区新建楼房门牌和新增街、路、巷及部分老路段地名标志牌编制设置工作,做好全区农村门牌编制安装工作,协调投入80.00万元,制作安装农村门牌6.67万块。

  七是认真开展《临翔区地名志》编辑工作,完成《临翔区行政区划图》、《城区影像图》编制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归档工作,整理归档档案3887卷、283盒。

  八是切实做好新成立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和2018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多年来不开展活动或不进行年检的5个社会组织予以注销。

  九是成立锦凤社区居委会和玉龙社区居委会。以锦凤花园、文林秋苑、阳光花园、书香世家、茶马古镇5个住宅小区为范围设立锦凤社区,成立锦凤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辖区归属凤翔街道管辖;以玉龙花园小区为范围,设立玉龙社区,成立玉龙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辖区归属忙畔街道管辖。

  (五)项目推进情况

  1.临翔区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临翔区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60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1140.00万元,地方配套460.00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2月28日开工建设,于2018年1月23日竣工验收,因消防设施未验收、附属工程未实施,至今没有投入使用。

  2.临翔区老年护理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临翔区老年护理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2月5日完成地勘、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投标。目前,采取施工许可证办理和主体施工同步进行,已完成八层浇筑。

  3.临翔区荣誉军人休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临翔区荣誉军人休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8月23日完成地勘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投标手续,目前已完成“三通一平”工程,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

  4.临翔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临翔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82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520.00万元,地方配套300.00万元。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520.00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床位100张。此项目计划与市民政局市儿童福利院共建,将项目归并市民政儿童福利院实施,市上正在完善相关申报工作。

  5.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情况;为全面满足全区104个行政村(社区),除19个村(社区)外(凤翔、忙畔街道15个社区、南美拉祜族乡4个行政村),其余85个行政村及外来人员死亡后的丧葬需求。全区拟建设3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各乡(镇、街道)按照统筹安排,今年启动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有(忙畔、博尚、圈内、蚂蚁堆)四个:一是忙畔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前期已完成91亩用地规划,占用林地手续已获省林业和草原厅批复同意,计划于12月底前开工建设。二是博尚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公墓选址于弯子村三节石与马鞍山处(常福岭公墓旁),建设面积35.73亩,于10月20日开工建设,项目推进顺利,完成土方开挖、挡墙砌筑、墓穴平台的砌筑,预计12月底完工。三是圈内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公墓选址于坝胡村大云盘山,规划用地30亩,占用林地手续已获省林业和草原厅批复同意,于10月20日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工作。四是蚂蚁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蚂蚁堆乡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用地30亩,于10月20日开工建设,完成进行场道路开挖,正在进行墓穴平台土方开挖工作。

  6.临翔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情况;项目规划新建火化楼及管理服务综合楼各一栋,总建筑面积46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个悼念大厅,3个悼念小厅,火化车间,骨灰寄存间、解剖室、清洗化妆间,管理服务用房,停车场等,项目于2018年9月5日正式开工建设,于2019年10月20日完工,于2019年11月13日完成初验工作,于2019年12月10日完成终验工作,累计完成投资3780.00万元。

  7.临沧常福岭经营性公墓建设规划情况;临沧常福岭艺术园林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常福岭经营性公墓项目是临翔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于2014年8月份签订开发协议,项目选址位于临翔区博尚镇弯子村三节石与马鞍山处,项目建设用地227亩,主要建设墓穴安葬区、综合服务区、殡仪服务区(临翔区殡仪馆)、停车场、石雕、凉亭、牌坊、环湖走廊、九曲桥、园区路网、给排水工程、电力等配套服务设施。计划开发50000个墓位,通过项目的实施建墓穴28000个,其他安葬方式22000个(如壁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共分三期进行,2017年10月16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至今已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墓穴12000个(壁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穴4500个),完成了牌坊、二十四孝、九曲桥、九龙壁、五福五德、凉亭、栏板石雕等的安装工作,完成了工程道路、园区路网、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完成投资820万元。

  (六)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临翔区民政局2019年目标责任。一是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000.00万元,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00万元,完成20%。二是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0000.00万元,共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0846.29万元,完成108.4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收入与上年对比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70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10629.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49.62万元),占总收入的9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74.54万元,占总收入的0.7%。与上年对比减少2104.24万元,减幅16.43%,主要原因分析因涉及机构改革相关职能划转,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减少,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抚恤、中央自然灾害资金、60岁以上老年人免座公交车等项目资金减少2104.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主要是养老服务项目及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入增加16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02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73万元,占总支出的7.73%;项目支出10212.61万元,占总支出的92.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948.34万元,减幅21.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05万元,减幅6.34%;项目支出减少289.33万元,减幅28.33%。

  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相关职能划转,人员减少而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运转支出。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涉及机构改革,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抚恤、中央自然灾害资金、60岁以上老年人免座公交车等项目资金减少1425.3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05万元,减幅6.34%,主要原因分析是因机构改革相关职能划转,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运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96%,人均4.4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12.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93.23万元,减幅22.08%,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因涉及机构改革,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抚恤、中央自然灾害资金、60岁以上老年人免座公交车等项目资金减少1425.37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3299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用于支付征订《中国社会组织》刊物0.05万元,20199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用于支付2019年春节慰问驻临部队、慰问全区困难群众、孤寡老人等支出20.03万元,2080207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用于支付第二次普查经费、农村门楼户牌设置经费支出71.6万元。2080299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用于支付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慈善会经办人员工资、社区干部补助及培训费、殡仪馆运行经费等支出422.36万元,2081001款项儿童福利用于支付孤儿生活补助391.08万元,2081002款老年福利用于支付60岁老人免座公交车补助及敬老节春节慰问、老年护理院、荣誉军人疗养院等支出506.88万元,2081004款殡葬用于支付殡仪馆建设项目工程款162.41万元,2081105款及2081107款残疾人两项贴用于支付残疾人困难补贴及重度残疾人补贴471.94万元,2081901款项用于支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134.48万元,2081902款用于支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4435.32万元,2082001款用于支付困难群众临时救助326.87万元,2082002款用于支付流浪乞讨人员医疗生活救助96.73万元,2082102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用于支付区中心敬老院五保老人及乡(镇)街道五保老人供养补助支出957.67万元,2082502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用于支付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0.2万元,2296006款用于支付残疾人困难补贴及重度残疾人补贴37.53万元,2296002款福彩公益金用于支付老年活动场所、火化补助、儿童之家、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等支出106.6万元,2299901款用于支付其他民政管理事务70.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44.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4%,与上年对比减少2387.57万元,减幅18.01%,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因涉及机构转隶,转出到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生健康局项目资金1425.37万元,导致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与上年对比减少36.37万元,减幅181%,主要用于驻临部队慰问、困难群众、高龄老人、五保老人春节等慰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6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2%,与上年对比减少1652.61万元,减幅15.3%,主要用于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贴、遗属补贴等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与上年对比减少668.88万元,减幅176.9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与上年对比减少0.96万元,减幅0.2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5.其他(类)支出14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与上年对比减少577.59万元,减幅400.7%,主要用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慈善会经办人员工资、社区干部补助及培训费、殡仪馆运行经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7.76万元,完成预算的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完成预算的1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5.4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万元,增幅117.9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况老化,修理费增加1.7万元,预付2020燃油费增加1.5万元,导致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幅度较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2万元,增长11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92万元,增长24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46.15%。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2万元,占89.2%;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占1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2万元。比预算数2.5万元增加4.42万元,增幅1.7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2万元,增幅246.5%,增幅原因是车况老化,修理费增加1.7万元,预付2020年燃油费增加1.5万元,导致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幅度较大,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支出6.9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支出0.84万元,比预算数3万元减少2.16万元,减幅7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72万元,减幅46.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严控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业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7元,增幅2.07%,增加主要原因:由于涉及办公楼搬迁,支付部分搬运费及新购置部分办公用品,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3270.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01.2万元,固定资产168.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2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93.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31.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1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2.8万元。2019年资产减少原因:因涉及机构转隶,划转出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31.6万元,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抚恤、中央自然灾害资金、60岁以上老年人免座公交车等项目资金减少1425.3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70.22

3101.2

168.57

133.13

18.86

16.58

0.4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享受城市低保的有2889户3663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134.48元,享受农村低保的有9117户17339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435.32万元,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有1051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及照料护理补贴957.67万元,发放临时救助423.60万元。1至12月共发放救助金7951.07万元,绩效目标完成100%;2019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09.47万元,87935人次,绩效目标完成100% ;2019年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391.08万元, 1932人次,绩效目标完成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区民政局2019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19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19年度民政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目资金,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2019年民政局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49.62万元,支出144.13万元,其中:用于支付残疾人两项贴补助、农村互助站建设、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资金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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