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400000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区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本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区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
进行登记管理和承担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工作;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区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法规
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区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
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拟订全区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
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村(居)委会 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边界勘定 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楼门户牌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
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 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
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
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临沧市临翔区行政区划图。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内设5个机构及下设社会组织党委。其中:办公室、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股(临沧市临翔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股、社会组织党委{364}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
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机要、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法治建设规划,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财务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承担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协助局领导 处理政务、办理事务、搞好服务,协调处理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股(临沧市临翔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负责全区性和跨乡镇社会团体、区本级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区管慈善组织审核申报工作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原大队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村干部待遇相关工作;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议,指导、监督、检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村(社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村(居)委会、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我区与相邻县区之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地名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和地名图编制管理,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楼门户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社会救助股。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工作;负责 60 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殡葬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标准,指导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民政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农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工作。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慈善事业、社工工作。负责全区儿童收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艾滋病感染儿童救助工作。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困境儿童调查研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社会组织党委。负责区级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负责区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负责任人人选审核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85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0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853.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7783.3万元,增幅为153.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预算含中央、省级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72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003.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003.54万元,上年结转2853.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03.54万元(本级财力3282.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7783.3万元,增幅为153.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预算包含中央、省级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721.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003.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00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1.06万元,减幅为25%,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涉及机构改革,相关职能划转,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6人、应急管理局1人,共计划转人员7人,人员减少,日常运转经费及人员工资减少271.06万元;项目支出919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7783.3万元,增幅为153.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预算包含中央、省级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721.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2080201款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政府购买人员劳务费及开展民政工作所需工作经费支出324.12万元; 2080208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经费主要用于社区干部培训支出3.75万元,2080299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区中心敬老院政府购买护理员工资及殡仪馆运行经费支出293.24万元;20802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18万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2.31万元;2081001款儿童福利主要用于临翔区范围内符合享受180人孤儿生活补助支出64.39万元;2081004殡葬主要用于全区10个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支出300万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主要用于全区范围内符合享受条件一级、二级、困难残疾人两项贴补助支出450万元; 2081901款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对象最低生活补助保障金支出2721.00万元;2081902款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出4000.00万元;2082001用于临翔区范围内符合条件享受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500.77万元; 2082101款主要用于城市两案人员补助支出1.17万元;2082102款用于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起义投诚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0.38万元;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生育、工伤、失业保险支出7.46万元;2101101款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94万元;2101102款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10.27万元;2101103款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6.81万元;2101199款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4万元;2101601款主要用于60岁以上老年人免座公交车补助240.00万元;2080201款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6.1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813.36万元,具体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568.17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5.47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2万元;项目支出9190.18万元,具体项目支出明细如下,其中: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1.5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798.68万元,309资本性支出30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所以无数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所以无数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所以无数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室、社会事务股戴尔台式电脑2台0.98万元,办公室1台喷墨式打印机0.2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经费主要用于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在接待地发生的用餐费和住宿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孤儿生活补助、特困人员供养补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社〔2015〕247号)、《云南省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民社救〔2013〕22号)文件精神。
(三) 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区民政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及相关数量、质量指标,截至2019年12月,完成绩效目标项目5个,具体是:落实农村低保对象1705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79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接受临时救助的1409人次,特困供养人员1025人;落实全区持证的一级残疾人有1231人,12月享受两项补贴的一级残疾人有1068人,占全区持证一级残疾人的86.76%;全区持证的二级残疾人有3850人,12月享受两项补贴的二级残疾人有3464人,占全区持证二级残疾人的89.97%;落实全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感染儿童 1932人次。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2019年符合条件享受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对象17058人进行按时拨付生活补助,对全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感染儿童1932人按时拨付生活补助,对全区持证的一级残疾人1231人,全区持证的二级残疾人3850人进行按时拨付残疾人两项补贴。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19年下达城乡困难群众补助资金4258.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11.38万元,省级资金746.93万元,下拨2019年第二批、第三批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845.1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242.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02.46万元;下达区级配套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47.4万元;下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219.38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55万元,区级配套64.38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真正实现城乡低保工作动态下的“应保尽保”,结合全区实际,切实做好城市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实行分类施保,做到“有进有出、应保尽保、该保才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方面,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资料的核查工作,发现材料不全的,及时通知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站,补齐相关材料;建立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补贴范围。
(八)项目实施成效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比上年有所提高,农村低保保障由3600元/年提高到432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助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散居儿童每月补助1274元∕人。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农村低保对象生活水平稳步提高,A类补助标准由373元/人.月提高到413元/人.月,B类补助标准由233元/人.月提高到273元/人.月,C类补助标准由170元/人.月提高到210元/人.月;重度一级、二级持证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持证残疾人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孤儿生活水平的到保障。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资金的实施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不断得到完善;重度一级、二级持证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持证残疾人的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孤儿生活水平的到保障。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补助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受助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5.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殡仪馆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7.69万元,增幅为9.95%,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社会救助业务工作逐年增加,经过省民政厅同意,2020年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9人,经办人员劳务费每人省级补助3600元,区级配套798.76元*19人*12月=18.2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绩效指标体系,2019年度民政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400111
临翔区民政局2020年预算公开报表118_202006281034112020071004154700820200713050156889.xls